仪礼注疏 - 卷十九 聘礼第八

作者: 郑玄12,520】字 目 录

百里,近郊五十里,亦无正文。《尚书·君陈》序云:“命君陈分正东郊成周。”郑注:“周之近郊五十里。今河南、洛阳相去则然。”郑以目验知之。若然,天子近郊半远郊,则诸侯近郊各半远郊可知也。

及馆,展币於贾人之馆,如初。

[疏]“及馆”至“如初”。注“馆舍”至“疾也”。释曰:案《周礼·遗人职》云:十里有庐,三十里有宿,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畿内道路皆有候馆,郑云“远郊之内有候馆”者,据此。候馆在远郊之内,指而言之,不谓於此独有也。以行道之閒停息,故云“小休止沐浴”,又得展币也。云“展币不于宾馆者,为主国之人有劳问己者就焉,便疾也”者,若并在宾馆,则事烦不疾,若展币於贾人之馆,其宾馆受劳问,是以就贾人之馆展币,便疾也。案《大行人》诸侯朝天子,上公三劳,侯伯再劳,子男一劳,孤不问,一劳。诸侯自相朝,无过如朝天子,遣臣相聘,无过一劳。此下文使卿近郊劳,此乃远郊之内,得有此劳问己者,谓同姓舅甥之国。而加恩厚者,别有远郊之内问劳也。

宾至于近郊,张旃。君使下大夫请行,反。君使卿朝服,用束帛劳。

[疏]“宾至”至“帛劳”。注“请行”至“朝服”。释曰:自此尽“遂以宾入”,论主君使大夫及卿行请劳之事。入近郊张旃者,示将有事以自表也。知皆朝服者,以卿劳礼重,尚朝服,明以外士大夫轻者,朝服可知也,故举后以明前也。

上介出请,入告。宾礼辞,迎于舍门之外,再拜。

[疏]“上介”至“再拜”。注“出请”至“弥录”。释曰:云“入北面告宾也”者,此时宾当在宾馆,阼阶西面,故上介北面告宾也。云“每所及至,皆有舍。其有来者,皆出请入告,于此言之者,宾弥尊,事弥录”者,道皆有庐、宿、市,来之舍前,出请,士大夫请行,亦当出请入告。於此始言之者,先士,次大夫,后卿,以是先卑后尊,今复见此言,故云宾弥尊事弥录也。

劳者不答拜。

[疏]“劳者不答拜”。注“凡为”至“其礼”。释曰:言“凡”者,非直此卿为君劳,宾不敢当其礼,不答拜,聘宾亦初入大门,主君拜宾,辟不答拜也。如此之类皆然,故云凡以该之。至后,傧劳者与之答拜,为己故也。

宾揖,先入,受于舍门内。

[疏]“宾揖”至“门内”。注“不受”至“於堂”。释曰:知“公之臣,受劳於堂”者,案《司仪》云:“诸公之臣相为国客,及大夫郊劳,三辞拜辱,三让,登听命。”是公之臣受劳於堂之事。

劳者奉币入,东面致命。

[疏]“劳者”至“致命”。注“东面乡宾”。释曰:宾在馆,如主人当入门西面,故劳者东面向之也。

宾北面听命,还,少退,再拜稽首,受币。劳者出。

[疏]“宾北”至“者出”。注“北面”至“降拜”。释曰:云“北面听命,若君南面然。少退,象降拜”者,下文归饔饩,“大夫东面致命,宾降阶西面,再拜稽首”,是此象之也。若然,此行尊卑礼,讶受法,归饔饩时,上北面受币。此在庭,亦当北面,讶受币,劳者南面可知也。

授老币。

[疏]“授老币”。注“老宾之臣”。释曰:大夫家臣称老。若赵魏“臧氏老”之类也。

出迎劳者。

[疏]“出迎劳者”。注“欲傧之”。释曰:《司仪》注云:“上於下曰礼,敌者曰傧。”此言傧者,欲见宾以礼礼使者,故云“欲傧之”。

劳者礼辞。宾揖,先入,劳者从之。乘皮设。

[疏]“劳者”至“皮设”。注“设於”至“皮也”。释曰:庭实当三分庭一在南设之。今以傧劳者在庭,故设於门内也。云“皮,麋鹿皮”者,郑於下注云:“君於臣,臣於君,麋鹿皮可者。”以无正文,知用麋鹿皮者,案《郊特牲》云:“虎豹之皮,示服猛也。”彼诸侯朝享天子法,用虎豹。此臣聘君,降於享天子法,用麋鹿皮。故《齐语》云:“齐桓公使诸侯轻其币,用麋鹿皮四张。”亦一隅也。

宾用束锦傧劳者。

[疏]“宾用”至“劳者”。注“言傧”至“为宾”。释曰:云“言傧者,宾在公馆如家之义,亦以来者为宾”者,凡言傧者,谓报於宾。今以宾馆,故宾若主人。故云“傧劳者”,即以劳者为宾故也。

劳者再拜稽首受。

[疏]“劳者”至“首受”。注“稽首尊国宾”。释曰:《周礼·大祝》辨九拜:一曰稽首,首至地,臣拜君法;二曰顿首,头叩地,平敌相於法;三曰空首,首至手,君答臣下拜法。《郊特牲》云:“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辟君也。”今此劳者与宾同类,不顿首而稽首,故云“尊国宾”也。下宾亦稽首送者,以是为君使,故亦稽首以报之也。

宾再拜稽首,送币。

[疏]注“受送”至“阶上”。释曰:知“受、送,拜皆北面,象阶上”者,此经面位无文。案归饔饩宾傧大夫时,宾楹閒北面授币,大夫西面受,此宾亦宜与彼同。北面授,还北面拜送。若然,云“受送拜皆北面”者,误,当云“授送拜皆北面”,并据宾而言也。

劳者揖皮出,乃退。宾送再拜。

[疏]“劳者”至“再拜”。注“揖皮”至“而出”。释曰:知“东面揖执皮”者,以其执皮者在门内,当门,劳者在执皮之西,故知东面揖皮,可知揖之若亲受之。又执皮者是宾之使者,执皮者得揖从出劳者,从人当讶受之,是以《公食大夫礼》云:“宾三饭,公侑食以束帛,庭实设乘皮,宾受币,宾出,揖庭实出。”郑云:“揖执皮者,若亲受。”云“上介受宾币,从者讶受皮”,则此从者亦讶受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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