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注疏 - 卷四 士昏礼第二

作者: 郑玄9,596】字 目 录

然则王后始来乘重翟矣。又《诗序》云:王姬下嫁於诸侯,车服不系其夫,下王后一等。以此差之,王后始来乘重翟,则上公夫人用厌翟,侯伯子男夫人用翟车。若然,巾车、安车次厌翟,在翟车之上者,以其安车在宫中所乘,有容盖,与重翟、厌翟同。翟车有屋,退之在下,其实安车无翟饰,不用为嫁时所乘也。三夫人与三公夫人当用翟车,九嫔与孤妻同用夏篆,世妇与卿大夫妻同用夏缦,女御与士妻同用墨车也。其诸侯夫人侄娣及二媵并侄娣,依次下夫人以下一等为差也。云“裧,车裳帏,《周礼》谓之容”者,案《巾车职》重翟、厌翟、安车皆有容盖,郑司农云:“容谓幨车,山东谓之裳帏,或谓之潼容。”后郑从之。《卫诗》云“渐车帷裳”,是山东名帏裳也。云“车有容,则固有盖”者,《巾车》云“有容盖”,容、盖相配之物,此既有裧之容,明有盖可知,故云固有盖矣。

至于门外。

[疏]“至于门外”。注“妇家大门之外”。释曰:知是大门外者,以下有揖入,乃至庙,庙乃大门内,故知此大门外也。

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

[疏]“主人”至“右几”。注“主人”至“布席”。释曰:以先祖之遗体许人,将告神,故女父先於庙设神席,乃迎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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