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集解 - 内篇养生主第三

作者: 王先谦1,802】字 目 录

情,见德充符篇。受者,受其成形。古者谓之遁天之刑。语又见列御寇篇。德充符以孔子为天刑之,则知“遁天刑”是赞语。旧解并误。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县解。”释文:“县音玄。”成云:“帝,天也。”案:大宗师篇云:“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此古之所谓县解也。”与此文大同。来去得失,皆谓生死。德充符郭注亦云:“生为我时,死为我顺;时为我聚,顺为我散也。天生人而情赋焉,县也。冥情任运,是天之县解也。”言夫子已死,吾又何哀!四喻。

指穷于为薪,以指析木为薪,薪有穷时。火传也,不知其尽也。形虽往,而神常存,养生之究竟。薪有穷,火无尽。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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