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志 - 苗栗县志卷三

作者: 沈茂荫6,945】字 目 录

道光元年,刘献廷、谢魁光董理重修;并加造副礜一座,计长四十丈。十三年,刘佳宙董理重修。二十五年,吴德孚、谢方荣董理重修。咸丰二年,刘翰、谢锡纶董理重修。共计费银二万余圆,按照水甲摊派。其■〈氵卡〉面东西两边旱埔,向未均摊礜费,是以全无水额。光绪八年,内麻、溪洲庄民人张琼荣于■〈氵卡〉面开圳,引水车行灌伊旱埔;经六庄民人汤文彬、徐进坤等赴新竹县控争,缠讼五年。经县五任、堂讯十数次,俱以张琼荣本无水额,断令将圳填塞。张琼荣反覆抗断,十二年酿成命案,控府提讯;经台北府雷其达断令张琼荣将田卖归六庄人等,以杜后弊。价银四千两,并谕令刘育英向六庄人等鸠资合买,按照殷实派捐。乃刘育英心怀叵测,捏写伊名承买;据为己有,毫不分租。十七年,汤树梅出首控争,并冬捐户禀请充入英才书院作为膏伙;经代理知县林桂芬详奉上宪批准。按此田本无水额,因充入书院为培植人材之资,是以六庄民人不复计较,一体灌溉。但此田下流旱埔不少,而彼处奸民得以从此乘间接引充田流下之水。灌伊旱埔。则充田所灌之水有限,而下流所灌之水无穷,是亦六庄民人之后福也。

蛤子市圳距县南十里。其水自河头溪引入,灌田九百余甲。

后垄中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九十甲。

后垄南圳距县北七里。其水自坡子寮溪引入,灌田七十五甲。

后垄北圳距县八里。其水自狮潭溪引入,灌田八十甲。

二湖圳距县西一十四里。其水一于三湖七张陂引入、一于鸭母坑陂引入,灌田三十三甲。

三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槺榔潭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三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三里。其水于四湖溪引入,灌田五十六甲。

四湖东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由石头湾凿山二十余丈引入,灌田一十七甲。

四湖西圳距县西一十五里。其水于五湖溪水头陂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大埔园圳距县北六里。其水于陂子寮溪引入;因洪水冲坏,现经沙石填塞。

南势湖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公馆溪头泉源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南势湖北圳距县西南二十四里。其水于泉水窝引入,灌田三十余甲。

竿草湖圳距县南二十六里。其水于内草湖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竹子林圳距县西南二十八里。其水于圳头肚溪引入,灌田二十余甲。

内湖圳距县西南二十九里。其水于武眉坑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西势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一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七十余甲。

苑里庄圳距县西南四十二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一百余甲。

古亭笨圳距县西南四十六里。其水于角口小溪引入,灌田八十余甲。

大安溪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四百余甲。

火焰山脚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新庄陂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濑施陂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二百余甲。

九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六十余甲。

日南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八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七张犁圳距县西南五十七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九十余甲。

安宁庄圳距县西南五十六里。其水于大安溪引入,灌田一百二十余甲。

义塚

平顶义塚在平顶岭,距县南五里。维祥、梦花、中兴三庄民人牧牛公埔。因地近猫里街市,于此营葬者甚多。后遂陆续成塚。

社寮岗义塚在社寮岗庄,距县北一里许。道光二十年,谢士见置。

后壠义塚在赤涂崎,距县北一十里。乾隆五十三年,陈伯树置。

石垄底义塚在后垄南门外,距县北一十二里。同治十二年,杜怡和置。

二湖义塚在二湖庄头,距县西一十三里。咸丰八年,江焕章置。

大甲来山岭义塚在大甲土城东,距县西南五十五里。同治七年,王昆冈置。

桥渡

广福桥在大港口,距县南一里许。乾隆年间,庄民捐建。道光十四年,刘兰新、何绍榖、邱殿升、陈润书、赖世干、刘佳宙、徐鼎文重修。

镇安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道光十七年,邱殿升建。

福善桥在猫里街,距县南一里许。同治二年,庄民捐建。

长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三里。同治二年,李开文等捐建。

水生桥在二湖庄,距县西一十四里。光绪十一年,邱阿全、吴永赓、蒋马瑜建。

永安桥在南势中坑,距县西六里。咸丰三年,庄民捐建。十一年,重修。

三板桥在铜锣湾街头,距县南一十四里。嘉庆九年,庄民捐建。

南门桥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一十里。嘉庆二年,庄民捐建。

龟头山渡在龟头山下,距县南五里。乾隆四十年,庄民捐设。

五鹤山渡在鹤子岗庄口,距县南五里。道光八年,庄民捐设。

崁头厝渡在崁头厝街口,距县东四里。同治五年,庄民捐设。

崩山河渡在大田庄尾崩山下,距县北五里。道光三十年,庄民捐设。

后垄南门渡在后垄土堡南门外,距县北九里。义渡。船一。

后壠北门渡在后壠土堡北门外,距县北十里。义渡。中船一。

吞霄溪渡在吞霄街之东,距县西南三十里。义渡。中船一。

房里溪渡在房里街之南,距县西南四十五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

大甲溪渡在大甲土堡之南,距县西南五十九里。官渡。大船一、小船一;遇有洪水横流、水道不通,渡筏则随时添设。

大安溪渡在大安港,距县西南五十八里。遇有洪水,庄民自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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