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結盟夾攻金朝之前,于是就對此書寫作的宗旨作了上述推測。
金末,北方新興起的蒙古國大舉南犯時,宋理宗一伙竟然忘記了當年宋金「海上之盟」的教訓,如今又與蒙古結盟,約夾攻金。據金史卷十八哀宗本紀記載:天興二年八月「大元使王檝諭宋還,宋以軍護其行,青山招撫盧進得邏使言以聞,上為之懼」。當時,獲悉宋與蒙古結盟,嚇得「驚悸無人色」的金哀宗,連忙遣使向宋朝致意云:「大元滅國四十以及西夏,夏亡及于我,我亡必及于宋。唇亡齒寒,自然之理。若與我連和,所以為我者亦為彼也。」道理盡管如此顯而易見,結果宋朝仍是與蒙古結盟而拒絕了金的請求。這一年裏,金哀宗被蒙古軍攻擊,由開封逃到歸德,後又逃到蔡州。最後南宋應蒙古之約出兵夾攻,終于在一二三四年攻破蔡州,金哀宗為亂兵所殺。
金亡之後,昏憒到喪失理智程度的南宋統治集團,竟然幻想乘機恢復中原,這何異于虎口拔牙!結果終因受蒙古軍所阻,慘遭失敗。此後,南宋在江、淮之間和四川方面就一直受到蒙古軍的攻擊。所以,即便是淳祐間葉隆禮中進士并開始做官之後馬上着手撰次此書,也已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海上之盟」的滑稽戲又已重演之後,此時舊事重提,即使有供統治者借鑒之意,也已是「馬後炮」了。何况成書及刊行的時間,又很可能是入元之後呢?因此,我覺得要考察葉隆禮撰寫此書的宗旨,重點不應從遼宋之交的史實求之,值得注意的倒是遼末一段。書中對蕭奉先、李儼等迎合天祚而誤國的權臣,痛加斥責。契丹國志卷十九「論曰」:
亡契丹者,蕭奉先、李儼亡之也,非女真也。夫國之盛衰,視柄國之臣何如耳。天祚荒淫,委政后族,惑于奉先、儼之欺蔽,阿骨打不當信而信之,晉王不當害而害之,夾山之禍有自來矣。舉二百餘年之基業,一朝而覆之,奸諛之誤國,其明效大驗,至此極也。悲夫!
南宋末年,權臣賈似道誤國的歷史為葉隆禮所親歷。所以,我們如果把他針對遼朝的興亡所發表的這番議論,看作是一個國破家亡的宋朝「遺老」在痛定思痛之後發出的感慨,當不能謂無據。
二
關于契丹國志一書的史料價值,蘇天爵滋溪文稿卷二十五三史質疑持一筆抹煞的態度,他說:
葉隆禮、宇文懋昭為遼、金國志,皆不及見國史,其說多得于傳聞。蓋遼、金末,稗官小說,中間失實甚多,至如建元、加號、傳次、征伐及將相名字往往杜撰,絕不可信。
然而,蘇天爵所論之所以不能為人們信服,則正在于他把話說絕了。契丹國志所記遼代史事,固然不乏秕謬,但是正如四庫提要所說:此書中「諸家目錄所載遼庭須知、使遼圖鈔、遼遺事、契丹疆宇圖、契丹事迹諸書,隆禮時尚未盡佚,故所錄亦頗有可據」。這種評論,顯然是公允的。因此,從事遼史研究是不當忽視這部書的史料價值的。歸結起來,至少可以有這樣兩點:一是可補證遼史之缺誤,二是可考見遼史的資料來源。
上引四庫提要指出:「道宗壽隆紀年,此書實作壽昌,與遼世所遺碑刻之文并合,可以證遼史之誤。」這類事例,在書中還可以找到。如李胡,遼史本傳云:「統和中追諡欽順皇帝。」滿洲金石志卷二宣徽南院使韓橁墓志中有「壽昌恭順昭簡皇帝」不解其何許人。羅福頤先生于該墓志後附案語云:
壽昌恭順昭簡皇帝當是太祖第三子李胡,傳亦只稱「統和中追諡欽順皇帝」,脫「壽昌昭簡」之文。「恭順」作「欽順」者,蓋金人修史時避章宗父允恭諱所改,元人因襲,未遑訂正。
羅先生所論「恭順」作「欽順」之道理,固然極是。但如果追究「恭順」其人,則僅須查閱契丹國志卷十四恭順皇帝傳即可解决。傳云:「自在太子名阮,太祖第三子,母曰述律氏。」遼史卷七十二李胡傳亦云「太祖第三子,母淳欽皇后蕭氏。」我們對勘兩傳,完全可以認定所記為同一人,而韓橁墓志中的「壽昌恭順昭簡皇帝」也一定是此人。
再如遼史卷四十五百官志「北面官」條關于北、南樞密院的記載是這樣的:
契丹北樞密院。掌兵機、武銓、羣牧之政,凡契丹軍馬皆屬焉。以其牙帳居大內帳殿之北,故名北院。元好問所謂「北衙不理民」是也。
契丹南樞密院。掌文銓、部族、丁賦之政,凡契丹人民皆屬焉。以其牙帳居大內之南,故名南院。元好問所謂「南衙不主兵」是也。
據此則是契丹樞密院本身分作南、北兩個。此外,卷四十七百官志「南面朝官」條中另有「漢人樞密院」,「掌漢人兵馬之政,初兼尚書省」。
其實,這種分設三樞密的說法,與遼史卷八十一蕭孝忠傳的有關記載,就明顯的不一致。傳云:
其官有契丹樞密院及行宮都總管司,謂之北面,以其在牙帳之北,以主蕃事。又有漢人樞密院、中書省、行宮都總管司,謂之南面,以其在牙帳之南,以主漢事。
此條雖系全部採自長編卷一百十仁宗天聖九年六月丁丑記事,但在此問題上,契丹國志不似遼史混亂不堪,亦可見作者之識力。我們以長編、契丹國志、與遼史蕭孝忠傳相印證,即可斷定遼史百官志之分設三樞密院說是沒有史實依據的。
其次,遼史由于因襲遼國史,因此,對某些史實多有回護處,由此造成的某些缺誤,我們亦可依據契丹國志予以補證。如耶律德光死後,永康王兀欲搶先自立為帝,隨即發生了以他為一方,以述律后和李胡為另一方的爭奪皇位的戰爭,結果兀欲獲勝。遼史卷七十七耶律屋質傳詳載了戰爭及議和的過程,但事後述律氏的可悲歸宿,却不見于遼史。如遼史卷五世宗本紀只云:「用屋質之謀,各罷兵趨上京。既而聞太后、李胡復有異謀,遷于祖州。」卷七十一淳欽皇后傳亦云:「遷太后于祖州。」而契丹國志卷十三太祖述律后傳則云:「兀欲幽述律太后于太祖墓側,居之沒打河。」這顯然是據事直書,更近于史實。
又如興宗與其生母聖宗欽哀皇后的鬭爭,遼史卷十八于重熙三年五月條,只略書:「是月,皇太后還政于上,躬守慶陵。」一似「還政」出于太后自愿。卷七十一欽哀皇后傳雖然透露出這場權力鬭爭的一些端倪,但亦甚隱晦。傳云:
(重熙)三年,后陰召諸弟,欲立少子重元,重元以所謀白帝。帝收太后符璽,遷于慶州七括宮。
卷百十二耶律重元傳記載與此略同。契丹國志卷十三聖宗蕭后傳記載此事,雖時間稍誤,敍述鬭爭之激烈,却極為具體、生動。該傳云:
太后之廢也,諸舅滿朝,權勢灼奕,帝懼內難,乃與殿前都點檢耶律喜孫、護位太保耶律劉三等定謀廢后。召硬寨拽刺、護位等凡五百餘人。帝立馬于行宮東之二里小山上,喜孫等直入太后宮,驅后登黃布車,幽于慶州。諸舅以次分兵捕獲,或死或徙,餘黨并誅。
此種材料,必出自親歷此事件之人的記載。我們賴此可知,這一事件,完全是興宗事先密謀好了的一次軍事政變。結果不但母后被廢,而且還將其囚禁起來了。
又如東丹王奔唐事,遼史記載亦甚簡略。而契丹國志卷十四東丹王傳則記載,東丹王奔唐,實為兩次。第一次「為邏者所遏」未獲成功。此為遼史所不載。
契丹國志成書在先,修遼史時因襲此書處,歷歷可考。上引四庫提要云:「天祚紀所載與金攻戰及兵馬、漁獵諸事,較遼史紀、志為詳,存之亦可備參考。」馮家升先生遼史源流考曾以遼史張礪傳及契丹國志張礪傳之一段相互對照,證明乃一一相合。其實此兩傳相合處不僅是一部分,而幾乎是全部。馮先生所作之對比,見遼史證誤三種一書第三十五頁,今採馮先生略去者對比如下:
遼史張礪傳
頃之,車駕北還,至欒城崩。時礪在恆州,蕭翰與麻荅以兵圍其第。礪方臥病,出見之。翰數之曰:「汝何故于先帝言國人不可為節度使?我以國舅之親,有征伐功,先帝留我守汴,以為宣武軍節度使,汝獨以為不可。又譖我與解里好掠人財物子女。今必殺汝!」趣令鎖之。礪抗聲曰:「此國家大體,安危所系,吾實言之。欲殺即殺,奚以鎖為?」麻荅以大臣不可專殺,乃救止之。是夕,礪恚憤卒。
契丹國志張礪傳
大兵北歸,回居恆州,蕭翰、麻荅以鐵騎圍其第。礪方臥病,出見之。翰數之曰:「汝何言于先帝云北人不可為節度使?又吾為宣武軍節度使,且國舅也,汝在中書乃帖我。又先帝留我守汴州,令我處宮中,汝以為不可。又譖我及解里于先帝,云解里好掠人財,我好掠人子女。我必殺汝。」命鎖之。礪抗聲曰:「此皆國家大體,吾實言之。欲殺即殺,奚以鎖為?」麻荅以大臣不可專殺,乃救止之,翰乃釋之。是夕,礪憤恚而卒。
經對比,我們可以發現,遼史除將「大兵北歸」改為「車駕北還」,「北人」改作「國人」外,其他幾乎一依契丹國志。麻荅在遼史七十六有傳,作耶律拔里得,而在張礪傳中亦未遑訂正,至使抄襲痕益為明顯。
三
我們肯定了契丹國志的史料價值,但并不應忽視這部書的嚴重缺陷。正如上引四庫提要所云,此書大部分是「取前人記載原文,分條採摘排比成編」,所以,在使用這部書時,凡能找得到的原書,應悉取與之對勘。如本書引用最多的新五代史四夷附錄、資治通鑑和續資治通鑑長編等,至今尚存。我們如不做這種考源辨誤的工作,就會為本書所誤。如契丹國志卷八興宗紀云:
法天后,平州節度使蕭思猥之女,丞相耶律隆運之甥,有容色,聖宗愛幸特甚。事承天太后尤謹,承天以隆運故,深愛之。
這段文字採自長編卷一百十仁宗天聖九年六月記事,由于轉抄中有脫誤,結果成了張冠李戴。長編原文是這樣的:
(聖宗)其妻號齊天皇后,妾號順聖元妃。齊天,平州節度使蕭錫珪之女,耶律隆運之甥也。有容色,隆緒愛幸特甚,事雅雅克尤謹。雅雅克以隆運故,深愛之。
耶律隆運之甥是齊天后而非法天后,長編記載甚明。近年出土的耿延毅墓志亦可證明長編言之有據,而契丹國志則完全搞錯了。該墓志云:「大丞相晉國王贈太傅諡文忠,乃伯舅也。齊天章德皇后乃姨兄妹也。」「大丞相」乃韓德讓,後賜名耶律隆運。此人是耿延毅的「伯舅」,亦即延毅之母為隆運之妹。而延毅與齊天又是「姨兄妹」,亦即雙方的母親是姊妹關係,因此齊天與隆運的關係亦同于延毅與他的關係。他既然是延毅的舅父,當然亦是齊天的舅父。
此外,本書另一顯著缺點,就是重復處太多。如卷十六韓延徽傳云:
太祖召延徽語,悅之,遂以為謀主,舉動訪焉。延徽始教太祖建牙開府,築城郭,立市里以處漢人,使各有配偶,墾藝荒田,由是漢人各安生業,逃亡者益少。契丹威服諸國,延徽有助焉。
這段文字已盡載于卷一太祖紀。契丹國志一書的作者不辨虛實,重復抄錄于書中,說明他是完全相信這些記載的。這一段採自通鑑卷二百六十九後梁均王貞明二年年末紀事,只是將原文中的「契丹」改為「太祖」而已。其實阿保機「建牙開府」,當是梁開平元年的事。當時其左右雖有韓知古等漢人為其出謀劃策,但韓延徽却尚未至契丹。據上引通鑑一段的考異云:「乾化元年守光攻易、定,王處直求救于晉,故晉王遣周德威伐之,其遣延徽結契丹蓋在此時。」乾化元年為公元九一一年,時為阿保機立為可汗、稱天皇王并建牙開府之後的第四年。可見通鑑所載不盡確切,而契丹國志又把錯誤因襲了下來。
此外,上引韓延徽傳中還有與同書卷十三太祖述律后傳完全重復的。如延徽傳云:
劉守光末年衰困,盧龍巡屬皆入于晉,遣延徽求援于契丹,太祖怒其不拜,留之,使牧馬于野。延徽有智略,頗知屬文,述律太后言于太祖曰:「延徽能守節不屈,今之賢者,奈何辱以牧圉?宜禮用之。」
這一段既已載于延徽傳,又一字不差地見于述律后傳。重復如此,有何必要?
再如卷三太宗本紀云:
遼連歲入侵中國,疲于奔命,邊民塗地,人畜多死,國人厭苦之。述律太后謂帝曰:「使漢人為遼主可乎?」曰:「不可。」太后曰:「然則汝何故欲為漢帝?」曰:「石氏負恩,不可容。」后曰:「今汝雖得漢地,不能居也。萬一蹉跌,悔所不及。」又謂羣下曰:「漢兒何得一餉眠。自古但聞漢和番,不聞番和漢。漢兒果能回意,我亦何惜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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