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后,他顿易初行,不仅读书用功,与人交际亦温文有礼,显得少年老成。当他20岁时就一举考中了秀才。他受革命党人影响,于1900年同马育航等集资,在田心乡试办小农场,并在那里“时与有志之士互相研究兵学,以备用”。1904年海丰师范学堂创办伊始,陈炯明即考入该校,毕业后于1906年考入广东法政学堂。
陈炯明在法政学堂同在那里任教的朱执信、古应芬结成较深厚的师生情谊。陈炯明比朱执信大6岁,比古应芬小6岁,他们比较相契。朱执信称陈炯明“品学兼优,热心国事”,形容他“双目炯炯有光,热情好客,与人辄能一见如故,坦诚相谈”。陈炯明与同学邹鲁交往甚密。
陈炯明颇有反抗精神,1907年4月,他了解到惠州府知府陈召棠因握有就地正法之权,每遇盗警,即派兵围捕乡村,不问是非轻重,被捕者即尽杀之,甚至未满年岁之童子,亦不能免。他对此极为愤慨,乃毅然为首,联合惠州一批学子名流,向广东当局据实控告,函电交驰,颇有一番声势,终于迫使广东当局撤掉了陈召棠的职务。
陈炯明又和同学、同乡马育航、钟景棠等30余人宣誓缔盟,倡办海丰地方自治会、戒烟局,整理育婴堂及县仓。他通过这些活动,扩大了个人影响,为他跻身政坛创造了条件。
1908年7月,陈炯明从法政学堂毕业,便登上了政坛。次年2月,广东成立咨议局筹办处,着手进行咨议员选举,陈当选为议员,又成了广东咨议局议员研究会成员,他在咨议局的活动颇为活跃。1909年11月,陈炯明、邱逢甲作为广东咨议局代表,到上海参加咨议局代表联合会议,决意加入同盟会。
陈炯明从上海回到广东,便积极投入策划武装起义的工作。他在香港设立了“乐群书报社”,作为策反的联络机关。1910年2月广州起义失败后,清巡警查出陈炯明、邹鲁与起义有联系,因而把陈炯明、邹鲁等列入黑名单。陈、邹等成了清政府的缉拿对象,只好匿居香港。后来邱逢甲以社会名流身份出面作保,清朝广东地方政府才表示不予深究,陈炯明等闻讯,返回广州。
陈炯明、邹鲁回广州后积极参加咨议局禁赌案活动。赌商以5万元银票向陈炯明行贿,企图诱使陈收回禁赌议案。但陈炯明不为所动,拒绝了赌商的贿赂。他和邹鲁、邱逢甲等人同倾向于反对禁赌的议员进行了坚决斗争,并将那些议员的名单送付报馆发表,一时社会舆论沸腾,全省震动。那些议员个个声名狼藉,只好灰溜溜地提出辞呈,粤督袁树勋也因此失去了官职。
陈炯明拒收贿金力砭时弊,私生活也极为严谨。他在禁赌案事件中,显示出较强的政治手腕。这样,他成功地在公众心目中树立了“廉洁、正直、精干”的形象,从此名声大噪。
黄兴委托陈炯明、邹鲁创办《可报》,目的是进行起义的宣传鼓动工作。陈、邹为了遮人耳目,以咨议局机关报的名义于1911年3月20日创办了《可报》,以军队为主要宣传对象,每逢报纸出版,就派人尽快送到兵营,名义上对军人半价,实际上是免费赠送。《可报》在军队中流传较广,从而促进了军队中革命思想的传播。陈炯明还召集了100多人的敢死队队员,并在军队中进行了策反工作。
原来计划广州起义成功后,便兵分两路向湖南、江西进发,同时组织长江流域各省举兵响应,然后会师北伐,直捣清王朝的首都北京。
谭人凤等人被派往长江流域联络各省的革命团体,组织当地的起义。谭人凤多年在两湖地区开展革命活动,熟悉那里的情况。他提醒黄兴:“南京举义的事,谋划很久了。湖南、湖北居中原中枢,如果夺得,可以震动全国,控制清廷;假若得不到两湖,广东虽为我有,仍不能有大作为,希望你们加以注意,以收到响应的效果。”
在槟榔屿会议上曾决定组织500人的敢死队,但这个数目不敷应用,其后扩大到800人,分为10路,每路50至100人不等。这800人敢死队,作为“选锋”,以冲锋陷阵。从广东、福建、广西、江苏、浙江、湖南、四川、云南各省及南洋各地召集的“选锋”队员,到香港集中,这些队员大半都是同盟会的中坚分子。
为了能在广州城内立足,事先在城内以商店和住户的名义,设立了40多个秘密机关。各个机关之间不发生关系,如果一个机关被敌人破获,就不会牵连别的机关。
从国外购进的军火,首先运到香港,然后通过不同路线偷运到广州。在广州和香港都开设了出卖假发的商店和染料店,子弹则密藏在假发内或装染料的锡罐里,从香港运往广州。枪械也夹杂在里面运到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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