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议的装束都可以,只要符合他主人的趣味,或者他在这场比赛中希望扮演的角色。[注1]中央那座帐篷作为荣誉席位,归布里恩·布瓦吉贝尔所有,他在骑士比武中历来享有盛誉,又与参加这次比赛的其他骑士关系密切,因此尽管他到得较迟,一到便受到热烈欢迎,被挑战者们拥戴为首脑和领袖。他的帐篷的一边是牛面将军雷金纳德和菲利普·马尔沃辛的帐篷,另一边一个帐篷是休·格兰梅斯尼尔的,这是这一带的一个贵族,他的祖先在征服者威廉及其子红脸威廉[注2]两朝担任过宫内大臣。第五个帐篷属于拉尔夫·维庞特,他是耶路撒冷的圣约翰骑士团骑士,在阿什贝镇附近一个名叫希瑟的地方拥有一些古老的领地。从入口进入比武场有一条坡度不大的道路,它十码宽,另一头通向帐篷所在的平台。它的两边筑有坚固的栅栏,在帐篷前面形成一个大广场,整个场地都有士兵担任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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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这种光怪陆离的服饰,据说便是后来纹章中出现扶持盾形纹章的兽形图像的根据。——原注按纹章在中世纪欧洲作为个人或家族的独特标志,具有各种复杂的图案,盾形纹章是它的主要部分,它的两旁往往有两只直立的野兽扶持着它。
[注2]红脸威廉,征服者威廉的儿子,称威廉二世,1087—1100年在位。
北面入场的通道也差不多,大约三十英尺宽,它的末端是一大片围场,专供有意进入比武场,与挑战者交手的骑士使用。它后面也设有几座帐篷,里边备有供应他们的各种食物,还有修铝甲的,钉马蹄铁的,以及其他杂役,一旦需要,这些人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比武场外围的一部分地方建立了临时看台,台上挂了帷幔,铺了地毯,还为贵族和他们的宝眷准备了座垫,因为这是专供他们观看比武的。看台和比武场之间的狭长地带,是供自由民[注],以及比普通老百姓略高一等的观众使用的,可以比作戏院中的池座。大量低贱的下等人只能挤在大片青草丛生的土埂上,这是专供他们用的,不过凭借较高的地势,从看台顶上眺望比武,也能看得一清二楚。除此以外,也有不少人爬在四周的树顶上;甚至较远的教堂尖顶上也挤满了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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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自由民,从前英国的一个阶层,介于奴隶和地主之间,如小土地私有者和自耕农等。
对整个场面需要补充的只是,在比武场东边有一个看台,它位在正中,因此面对着比武时双方交锋的地点,它比其他看台都高,装饰也更豪华,台上设有绣着王室纹章的光彩夺目的宝座和华盖。那是为约翰亲王和他的随员准备的,扈卫、少年侍从和卫士穿着华丽的制服,侍候在这尊贵的场所周围。王家看台对面还有一个看台,它同样高度,矗立在比武场的西侧;它不如亲王的看台豪华,但也许比它更显得五彩缤纷。一队非常漂亮的、精选出来的少男少女,穿着红红绿绿、鲜艳花哨的服饰,环立在一张同样色彩鲜艳的椅子周围。各种形状不一的旗子,有的画着受伤的心、燃烧的心或流血的心,有的画着弓箭或者一般象征爱神的胜利的图样,罗列在那里,旗子中间有一条绣宇的横幅,它告诉观众,这是专为“美和爱的女王”设置的荣誉席位。至于“美和爱的女王”究竟是谁,目前还无从猜测。
这时形形色色的观众已蜂拥而至,正在抢占各自的位置,至于谁有权取得哪个位置,自然少不了发生许多争吵。有些争执,维持秩序的军士只消三言两语便可解决;较难解决的,便得做出仿佛要动用战斧或刀剑弹压的样子,才能平息。也有一些气焰更加嚣张的人相持不下,这就只得由典礼官或两个警卫督察来裁决了。担任警卫督察的是威廉·怀维尔和斯蒂芬·马提瓦尔,他们全副武装,骑着高头大马,不断在场子里来回巡逻,迫使观众保持良好的秩序。
看台上逐渐挤满了骑士和贵族,他们都身穿礼眼,但这些豪华富丽的长袍,夹在夫人小姐们更鲜艳、更华丽的服饰中,便显得相形见细了。从人数看,妇女甚至比男人更多,尽管一般认为这是充满血腥味的危险娱乐,不会给她们带来多大乐趣,她们仍趋之若骛。看台下面的那片空地,也很快挤满了殷实的城乡平民,他们比绅士略低一等,由于自卑、贫穷或身分不明,不敢僭取更高的席位。不言而喻,在这些人中间,是最容易发生互不服气、相持不下的争吵的。
“不信基督的狗,”一个老人在讲,他的袍子破旧,说明了他的穷苦,然而他佩带的剑、匕首和金链子,却证明他有一定的身分。“一只母狼崽子!你竟敢冲撞一个基督徒,蒙迪迪耶家族的一个诺曼绅士?”
这粗暴的训斥针对的不是别人,便是我们的老相识以撒,他今天穿了镶花边的皮袍,不仅阔绰,甚至显得豪华。他与他的女儿,美丽的丽贝卡在一起,他们是在阿什贝会面的,现在他要为她在看台下面的前排找一个位置;女儿挽住了父亲的胳臂,看到他不顾一切往前挤,引起了众人的不满,不禁非常害怕。但是以撒虽然在其他场合相当胆小,这我们已经看到,现在却觉得他没什么好怕的,这不是在一般的娱乐场所,也不是贪婪而恶毒的贵族集中的地方,谁都可以任意欺侮他。在这种群众汇集的大会上,犹太人处在一般法律的保护下,哪怕这个信念并不可靠,在这样的场合,通常总有几个贵族出于自身的利益,愿意充当他们的保护人。至于目前,以撒觉得比平时更有信心,困为他知道,约翰亲王当时正与约克郡的犹太人磋商,要用珠宝和土地作抵押,向他们借一笔巨款。在这笔交易中,以撒占了很大一份,他完全清楚,约翰亲王急于达成协议,因此他万一遇到麻烦,肯定可以得到亲王的保护。
在这些考虑的鼓舞下,犹太人大胆向前挤,冲撞了诺曼基督徒也不怕,后者的出身、地位或宗教都不在他的话下。然而老人的埋怨引起了旁观者的愤怒。其中有一个身强力壮的自耕农,穿一身浅绿色衣服,腰带里插着十二支箭,身上挂着肩带和银徽章,手里拿着六英尺长的一张弓,摹地旋转身来,露出那张久经风吹日晒、本来已像榛子一般乌油油的、现在又因愤怒更变得阴暗可怕的脸,教训犹太人别忘记,他的全部财产都是靠盘剥穷人,吸他们的血获得的,他这只大腹便便的蜘蛛要是躲在角落里,也就算了,如果想跑到日光中来惹是生非,那么非给掐死不可。这番话是用诺曼英语讲的,口气强硬,态度严厉,使犹太人不由得缩了回去。也许他本来已打算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到别处去,然而正在这时,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被约翰亲王的突然莅临吸引住了;大家发现,亲王已来到比武场,后面跟着一大群服饰华丽的贵人,其中一部分是官员,一部分是教士,但后者的服饰同样鲜艳,举止也同样轻浮,与他们的同伴不相上下。其中一人便是茹尔沃修道院的院长,他的打扮已极尽奢华之能事,达到了教会所允许的最大限度。他的衣服不惜用裘皮和金银装点得富丽堂皇,那双靴子的靴尖也大大超过了当时的荒谬式样,向上高高翘起,不仅达到膝盖,甚至达到了腰带那里,其结果便是他的脚无法伸进马镫。然而对于这位风流修士说来,这小小的不便算不得什么,也许他正好趁此机会;在众多观众,尤其是太太小姐们面前炫耀他熟练的骑术,证明他用不到胆小的骑手所需要的那些脚镫。约翰亲王的扈从还包括他的雇佣兵中一些得宠的军官,他的朝廷上了些为非作歹的贵族和荒淫无耻的侍卫,此外便是圣殿骑士团和圣约翰骑士团的几个骑士。
不妨在这儿说明一下,这两个骑士团是公然与理查王为敌的;在巴勒斯坦期间,法王腓力二世和英国的狮心王发生许多龃龉,它们却始终站在法王一边。大家知道,这类磨擦的结果,便是理查的一再胜利都徒劳无益,他围攻耶路撒冷的雄心壮志无从实现,他所取得的一切辉煌成果也化为乌有,最后只得与萨拉丁苏丹签订了并不可靠的停战协议。这两个骑士团在英国和诺曼底也奉行它们在圣地制定的方针,拥戴约翰亲王一派;它们从本身的利益出发,不希望理查回国,如果他去世,也不支持他的合法继承人亚瑟。出于这种对抗,约翰亲王仇恨和鄙视英国残存的不多几个举足轻重的撒克逊家族,利用一切机会打击和削弱它们;他意识到,他本人和他的野心在这些家族中不得人心,大部分英国老百姓也不支持他,他们担心,约翰这么一个胡作非为、专横暴虐的人登上王位,必然会进一步侵犯他们的权利,损害他们的自由。
在这群达官贵人的簇拥下,约翰亲王得意扬扬地骑在一匹灰色骏马上,他服饰华贵,身上不是红的便是金的,胳臂上擎着一只猎鹰,头上戴一顶贵重的皮毛帽子,它的周围镶着一圈宝石,长长的鬈发从帽檐下直披到肩上。他带着这些兴高彩烈的臣子,正在比武场上巡行,一边与他们大声谈笑,一边以帝王的轩昂气概打量着高耸的看台上那许多花枝招展的美女。
有人在亲王的容貌中看到了荒淫无耻、骄横跋扈、对别人的感情漠不关心等等表现,然而这些人仍不能否认,他的脸带有一张开朗的面貌所天然具有的动人气质,尽管在人力的制约下,它还能适应文明礼貌的一般要求,然而它显得那么坦率和诚实,仿佛它在公然宣称,它不屑隐瞒灵魂的真实活动。这种表情往往被误认为便是胸怀坦荡的勇气,实际这只是一种无所顾忌、满不在乎的心情的流露,因为这个人意识到,就出身、财富和其他后天的优越条件而论,他都高人一等,尽管这一切都与个人的品质无关。然而想得这么深入的,一百个人中不过一个,对于大多数人而言,约翰亲王的豪华气派,他的裘皮披肩,他那件贵重的紫貂长袍,那双摩洛哥皮靴于,那金踢马刺,那骑在马上的悠闲风度,已足以赢得人们的大声喝彩和欢呼了。
亲王正在比武场上洋洋得意地巡视时,以撒野心勃勃企图争夺较高席位引起的风波,还没有平息,以致也惊动了亲王。后者那双敏锐的眼睛一下子认出了犹太人,不过真正吸引他,引起他兴趣的,还是犹太人那位美丽的女儿,她在骚乱中正吓得什么似的,紧靠在老父亲的胳臂上。
丽贝卡的姿色,哪伯让约翰亲王这么一位精明的鉴赏家来评判,确实也可以与英国最自豪的美女媲美。她的身材优美匀称,那套东方服饰按照她本族妇女的方式穿在身上,更使她增色不少。她的黄绸头巾与她略显黝黑的皮肤正好相称。她那对明亮的眼睛,那两条弯弯的娥眉,那高高的鼻梁,那珍珠般洁白的牙齿,那一头乌油油的鬈发——它们像一串串形态各异的螺旋形发辫,从头顶滚滚而下,披在可爱的头颈上,披在色彩绚丽的波斯绸外衣所露出的胸前,也披在这件紫色外衣上那些像真花一样鲜艳的花朵上——总之,这一切构成了一幅悦目的图画,使她显得那么可爱,哪怕她周围最美丽的少女也无法与她相比。确实,她由于热,把罩在外面的那件坎肩上从领口到腰部的一排镶珍珠的金钮扣,解开了上面三颗,这才扩大了我们前面提到的那种效果。那串钻石项链和项链上那些十分珍贵的挂件,也因为这样才变得更加显目。一根鸵鸟翎毛,用一只镶宝石的搭扣别在头巾上,成了美丽的犹太姑娘的另一与众不同之处,这遭到了坐在上面的那些傲慢的夫人的讥刺和嘲笑,但是她们装得瞧不起这些装饰品,心里却羡慕不已。
“我可以凭亚伯拉罕的秃头起誓,”约翰亲王说道,“那个犹太小妞儿生得天姿国色,一定就是害得古往今来那位最聪明的国王[注]神魂颠倒的美人的化身!艾默长老,你说怎么样?我可以凭那个大智大慧的国王的神殿,也就是我那位自作聪明的弟兄理查终于未能攻占的圣殿起誓,她便是《雅歌》中的那个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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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指以色列国王所罗门,《圣经》中把他说成最聪明的国王,耶路撒冷的圣殿便是他所建。据说他还善于写诗,《圣经》冲的《雅歌》即他所写。《雅歌》是新郎新娘互相唱和的情歌集,那位新娘自称“我是沙仑的玫瑰花,谷中的百合花”(见《雅歌》第2章)。
“也就是沙仑的玫瑰花和谷中的百合花,”长老答道,声音有些不太自然,“但是殿下不可忘记,她仍然只是一个犹太小妞儿。”
“啊!”约翰亲王又道,没有理睬他,“我那位不义的财神爷也在那儿,这个马克[注]侯爵,这个金圆男爵正跟不名一文的穷光蛋争位子呢,这些人穿得破破烂烂,袋子里没一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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