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哈哈哈哈——他以为
我是他的愿望的工具和奴仆。
其实我只想在他的阴谋和卑鄙压迫
所必然造成的混乱中混水摸鱼,
为自己找到一条取得更大收获的道路,
谁能说这是不应该的?
《巴西尔,一出悲剧》
就像蜘蛛费尽心机要修补它支离破碎的网一样,沃尔德马·菲泽西也干方百计要让约翰亲王人心涣散的小集团重整旗鼓,东山再起。在这个集团中真心参加的人本来不多,真正拥戴亲王的更是没有。这使菲泽酉必须许给他们各种新的利益,同时也让他们看到他们目前的权势来自哪里。对年轻放荡的贵族,他让他们明白,只有在亲王的统治下,他们才能胡作非为不受惩罚,过无法无天、荒淫无耻的生活;对野心勃勃的人,他许给他们权力,对贪婪的人,他答应他们增加财富,扩充领地。雇佣兵的头领从他这里拿到了金银珠宝——这对他们是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没有它,其他一切只是废话。除了金钱,这位长袖善舞的说客还许下了各种更广泛的诺言。总之,凡是可以制止动摇,振奋人心的一切手段都用尽了。关于理查国王回国的事,在他嘴里成了根本不可能的海外奇谈;然而那些怀疑的目光和模棱两可的回答却告诉他,这仍是索绕在那些党羽心头的一大隐忧,于是他大胆加以驳斥,认为即使这成为事实,也不能改变他们对政治形势的整个估计。
“如果理查回来了,”菲泽西说,“那些没有跟他前往圣地的人就会倒霉,不得不把财产让给穷苦潦倒、囊空如洗的十字军战士;那些在他外出期间违反法律,侵犯了王室领地和特权的,便会遭到清算。他会为圣殿骑士团和医护骑士团在圣地作战期间,偏袒法王腓力二世的行为进行报复。总之,他回来后,会把一切依附他的兄弟约翰亲王的人,都当作叛逆给予惩罚。你们怕他的强大力量吗?”亲王的这位能说会道的亲信继续道,“我们承认他是一个坚强而英勇的骑士,但现在已不是亚瑟王的时代,不是一个勇士可以对抗一支军队的时代了。如果理查真的回到国内,他必然只成了孤家寡人,没有部下,也没有朋友。他那支英勇的军队已变成白骨,堆积在巴勒斯坦的沙漠中了。他的部下回来的寥寥无几,只是像艾文荷的威尔弗莱德那样一些身无分文、心力交瘁的人。再说,所谓理查的继承权算得什么呢?”他又对在这个问题上怀有疑虑的人继续道,“按照长子继承法,理查的权利难道还能超过征服者的长子,诺曼底公爵罗伯特吗?[注]然而红脸威廉和亨利,征服者的第二个和第三个儿子,却相继得到了全国一致的拥戴。罗伯特具备理查所有的一切优点:他是一个勇敢的骑士,一个优秀的领导人,对朋友和教会慷慨大方,除了这一切,他还是一个十字军战士,圣墓的收复者,然而他却成了双目失明的悲惨囚徒,死在加的夫城堡中了,因为他违背人民的意志,人民不愿接受他的统治。我们有权利从王室血统的后裔中,选择最有条件掌握国家权力的人,那就是说,”他又赶紧纠正道,“选择最能促进贵族的利益的人。从个人的品质而言,”他又道,“约翰亲王可能不如他的兄长理查;但是如果考虑到后者是拿着复仇的剑回来的,而前者带给我们的却是恩赏、宽恕(特权、财富和荣誉,那么毫无疑问,聪明的贵族应该拥戴这个人作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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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征服者即指征服者威廉一世,他征眼英国后,把诺曼底赐给长子罗伯特作封地,又把英国赐给次子红脸威廉(登基后称威廉二世)。威廉一世去世后,罗伯特便发动叛乱,争夺英国王位。威廉二世利用减税等手段笼络人心,得到了诸侯的拥戴,罗伯特因而失败,退回诺曼底。红脸威廉于1100年去世,由兄弟亨利继位,称亨利一世;1106年罗伯特再度发动叛乱,争夺王位,战败后被亨利一世囚禁在加的夫城堡,历时二十多年,于1134年死在狱中。
这些和其他许多理由,有些是针对他所游说的人的特殊情况提出的,但它们都对约翰亲王的小集团中的贵族产生了预期的效果。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允诺出席预定在约克城举行的会议,它的目的便是要为拥立约翰亲王作出全面的安排。
到了深夜,在多方奔走之后,菲泽西精疲力竭地回到阿什贝城堡时,虽然踌躇满志,却发现德布拉西已脱下参加宴会的服饰,换了一身打扮:上身穿着草绿色短外衣,下身穿着同样质地和颜色的裤子,头上戴着皮帽或头盔,身边佩着一柄短剑,肩上用皮带挂着一只号角,手里拿着一把长弓,腰带上插着一束箭。要是菲泽西在外屋遇见他,会把他当作卫队中的一名弓箭手,毫不理会地走过去,但是在里屋看到他,他不得不引起注意,这才认出那只是一个穿着英国卫士服装的诺曼骑士。
“德布拉西,你这身打扮是怎么回事?”菲泽西说,有些生气,“难道在我们的主人约翰亲王的命运正处在危急关头的时候,你还有兴趣玩圣诞游戏,或者举办假面舞会不成?你为什么不像我一样,到那些没心肝的胆小鬼中间去?据说,萨拉森人的孩子听到理查王的名字都害怕,现在这些胆小鬼也是这样呢!”
“我得忙我自己的事,”德布拉西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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