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文献丛刊035 靖海志 - 「靖海志」及「海上見聞錄」合校記

作者:【暂缺】 【5,531】字 目 录

記中「靖海志」簡稱曰「志」,「海上見聞錄」簡稱曰「錄」。錄之頁行數係據本叢刊第廿四種刊本。

「錄」一頁一四行『吏部黃道周」,「志」作『禮部尚書黃道周』。按「明史」卷二百五十五本傳,道周在福王時『拜禮部尚書協理詹事府事』。又按「明紀」卷五十九,道周在唐王時『為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此處當作『禮部尚書』。

「錄」二頁六行『陳豹為忠勇伯』,「志」作『忠勇侯』。按夏琳「閩海紀要」、「海紀輯要」及楊英「從征實錄」皆作『忠勇侯』。

乙酉(順治二年、弘光元年)閏六月,唐王即位於福州,改元隆武。按「明紀」曰:『改七月以後為隆武元年』,故「志」以丙戌(順治三年)為『隆武二年』。「錄」三頁首行謂是年『海上稱隆武元年』,與「志」異。

「錄」三頁八行『將移關,守將陳秀、郭曦投降,而仙霞無一守兵矣』,「志」作『時杉關守將陳秀、陳曦投降,而僊霞關無一守兵,寂如也』。按杉關在今江西省黎川縣東七十里杉嶺上,為閩贛往來通道。

「錄」四頁四行『乘舟遣兵攻其舟』,「志」作『乘夜遣兵攻其舟』。

「錄」四頁六行『京中命王大人、陳錦、佟國器、李率泰督兵至』,「志」作『朝中命三大人陳錦、佟國器、李率泰督兵至』。

「錄」四頁九行『以龔有楨為縣令』,「志」作『洪有楨』。

「錄」四頁一一行『陷大昌,攻順昌、將樂』,「志」作『陷大田,攻順義、將樂』。按福建省有大田縣、無大昌縣,有順昌縣、無順義縣。

「錄」四頁一三行及一六行『布政使顧元敬』,「志」作,顧元鏡』。按「明紀」卷六十亦作『顧元鏡』。

「錄」五頁七行『招討大元帥罪臣』,「志」作『招討大將軍罪臣』。按「閩海紀要」、「海紀輯要」及川口長孺「臺灣鄭氏紀事」皆作『招討大將軍罪臣』。

「錄」五頁一一行及一三行『清提督趙國祚』,「志」作『清提督趙國佐』。按「閩海紀要」及「海紀輯要」皆作『趙國祚』而「臺灣鄭氏紀事」及沈雲「臺灣鄭氏始末」皆作『趙國佐』。

「錄」五頁一六行『清守將廉印』,「志」作『廉郎』。按夏氏二書亦作『廉郎』。

「錄」六頁七行『平夷伯周鶴之』,志作『平夷侯周崔芝』。黃宗羲「行朝錄」作『平夷伯周崔芝』,而「明紀」謂『魯王在長垣封周鶴芝平夷伯』,「從征實錄」作『周崔之』。按「隺」俗借用為「鶴」字,遂訛為「崔」。鶴壽千年,芝為神草,似以作「鶴芝」為當。

「錄」六頁八行『定西伯張名振』,「志」同。按明紀謂『魯王在長垣封張名振定西侯』。

「錄」六頁八行『阮美等守舟山至沙埕』,「志」作『舟山之沙埕』。

「錄」六頁一五行『於是永曆有船使令』,「志」作『於是永曆有詔使至』。

「錄」七頁七行『清鎮守漳浦副將王起俸』,「志」亦作『王起俸』。按「臺灣鄭氏紀事」,「臺灣鄭氏始末」皆作『王起鳳』,而夏氏二書則一作『王起俸』(「海紀輯要」),一作『王起鳳』(「閩海紀要」)也。

「錄」七頁九行『雲霄港守將張國貴』,「志」與「從征實錄」(以下簡稱「實錄」)皆作「張國柱』。

「錄」七頁一一行『送軍前收用』,「志」作『送軍前效用』。

「錄」七頁一四行『三吳壩』,「志」作『三河壩』。

「錄」八頁首行『但須由南海鱟灣過達濠浦』,「志」作『但須由鱟澳過達濠浦』。按「實錄」亦有『但須假道南洋由鱟澳過達濠浦至邑』之文。

「錄」八頁一○行『知縣常鳳』,「志」作『常翼風』。按各書皆作『常翼風』。

「錄」八頁一五行『潮州守將郝尚文』,「志」作『郝尚久』。按「實錄」作『郝尚久』。

「錄」九頁一五行『正月,成功至南海』,「志」作『南澳』。按「實錄」亦作『正月初四日,藩駕至南澳』。

「錄」九頁一五行『天星所』,「志」與「實錄」皆作『大星所』。

「錄」九頁一六行『殺退思訓援兵』,「志」作『殺退惠州援兵』。

「錄」一○頁三行『焚燬店舍』,「志」作『廬舍』。

「錄」一○頁五行『僧歷灣』,「志」作『曾厝灣』。

「錄」一○頁七行『經常』,「志」作『綱常』。

「錄」一○頁一二行『吳勃』,「志」作『吳■〈孛攵〉』。按「■〈孛攵〉」同「勃」。

「錄」一一頁一三行『三月初三日』,「志」與「實錄」皆作『初四日』。

「錄」一一頁一四行『遂移兵九江東』,「志」作『遂移兵扎江東』。

「錄」一二頁四~五行『時張名振以地方事』,「志」作『以張名振管地方事』。

「錄」一二頁八行『執施琅及忠定伯』,「志」作『執施琅交忠定伯』。

「錄」一二頁一三行『二十□日』,「志」作『二十二日』。

「錄」一三頁五行『護軍前鎮』,「志」作『護衛前鎮』。

「錄」一三頁一三行至一四頁三行所記五月、九月及十月之事與「志」全同,而列於是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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