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皆然”。
○正义曰:此章指言臣当营君,师在余裕,二人处义,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纪之,谓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诸”者,孟子言曾子尝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无寓人於我此室,而毁伤我薪木。寇贼既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贼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贼至则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静,则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犹行曰”至“未有与焉”者,言沈犹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犹有寇贼,自负其刍草来攻我室,随从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与及此难也,故得免其祸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卫,有齐寇”至“君谁与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卫邑,有齐国之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称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见其寇贼至则去之,卫君则谁与为守护。伋,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则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则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则师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则去留人不可毁,无它,其以无所拘也;子思居於卫,则臣之道也,其势则微小也,当赴君之难,不可去也,无它,以其有所拘也。虽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也。谓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为之师,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无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难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国。”
○注“伋,子思名也”。
○正义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鱼之子,孔子之孙也。六十二,尝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没於卫。”
储子曰:“王使人瞷夫子,果有以异於人乎?”孟子曰:“何以异於人哉!尧舜与人同耳。”
[疏]“储子”至“同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头员足方,善恶如一。储子之言,齐王之不达也。储子谓孟子曰:齐王使人视夫子能有以异别於众人乎?以其齐王必谓孟子之贤,貌状须有异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别异於众人哉?虽尧舜之盛帝亦与人同其貌状耳。但其所以有异於众人者,特以仁义之道与人异耳。孟子言此,则知齐王是为不达者也。盖古之人善观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内。今齐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过也。
○注“储子,齐人也”。
○正义曰:盖亦因经而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齐,今此乃曰王使人来者,是知为齐人。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
[疏]“齐人”至“几希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谓不见知,君子观之,与正道乖。妻妾犹羞,况于国人。著以为戒,耻之甚焉。“齐人有一妻一妾”至“几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讥时人苟贪富贵而骄人者也,言齐国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处於室,其良人出外,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其妻问所与饮食酒肉者,良人则尽以为富贵者与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门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问其所与者,良人皆以为富贵者与之也,而未尝见有富贵显达者来家中,我将视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视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从良人之所往,遍尽一国之中,无有与良人立谈话者,终往齐国东郭之处,有冢间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馀祭之酒肉,不饱餍,又顾视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为餍足之道。其妻乃先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为餍足。遂与其妾共讪良人,而相对涕泣於中庭之间,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讪其已,又施施然喜悦从外来,归复骄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齐人观之,则今之人所以谄求富贵利达者,其妻与妾而不羞耻不相对涕泣於中庭者几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齐人耳。盖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时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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