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时变者也。然而所以恶疾其执一者,是为其有以贼害其道也,是若知举一道而废其百道也,故曰:“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举一而废其百也。”
孟子曰:“饥者甘食,渴者甘饮,是未得饮食之正也,饥渴害之也。岂惟口腹有饥渴之害?人心亦皆有害。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害,则不及人不为忧矣。”
[疏]“孟子”至“忧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饥不妄食,忍情节欲,贱不失道,不为苟求。能无心害,夫将何忧。“孟子曰饥者甘食”至“不为忧矣”,孟子言人之饥饿,则易为食,故以甘之;渴者易为饮,故以甘之:然而不得饮食味之正者也,以其但为饥渴害其本性耳。岂独饮食於口腹为有饥渴以害之?言人心亦皆有以害之也,以其利欲害之故也。人能无以饥渴之害为心之害,则所养不及於人,亦不足为可忧矣。盖无以饥渴为心害,则孟子以饥渴之害亦犹利欲之害,故假托而言之也。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疏]
孟子曰:“柳下惠不以三公易其介。”
○正义曰:此章指言柳下惠不恭,用志大也,无可无否,以贱为贵也。孟子言柳下惠不以三公之荣位而移易己之大志也,以其所守之介,在道而已,是所以不羞小官者焉。今夫三公者,乃百僚之师师也,人臣之位极者也,衣则服兖,圭则执桓圭,而世之所谓富贵崇显者,无以过也。
孟子曰:“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疏]
孟子曰:“有为者辟若掘井,掘井九轫而不及泉,犹为弃井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为仁由己,必在究之,九轫而辍,无益成功。《论》之一篑,义与此同。孟子曰今之有为之道者,譬如掘井者也,掘井至九轫之深,而不及泉则止之,是弃其前掘井之功者也,喻为仁义之道,而不及之,则止而不为,是亦弃其仁义之道者也。孔子曰:“为山未成一篑,止,吾止也。”与此同意。
○注“轫,八尺也”。
○正义曰:案释云:七尺曰轫。
孟子曰:“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久假而不归,恶知其非有也?”
[疏]“孟子”至“非有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仁在性体,其次假借,用而不已,实何以易,在其勉之也。而行仁,本性之自然者也。汤、武利而行仁,视之若身也。五霸强而行仁,则力假之而已。然而久假而行之,而不归止,安知其非真有也。杨子曰:“假儒衣书服而读之,三月不归,孰曰非儒也。”亦同其旨。
公孙丑曰:“伊尹曰:‘予不狎于不顺。’放太甲于桐,民大悦。太甲贤,又反之,民大悦。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不贤,则固可放与?”孟子曰:“有伊尹之志则可,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疏]“公孙”至“篡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忧国忘家,意在出身,志在宁君,放恶摄政,伊周有焉。凡人志异,则生篡心也。公孙丑问孟子,谓伊尹有言我不迩于顺己者,故放太甲于桐宫,而民心大悦;及太甲悔改其过而归贤,则伊尹又迎而反之以复君位,商民大悦:且贤者之为人臣也,其君有不贤者,则固可以放之与?孟子对曰:如贤者有伊尹爱君之志,则可以放君;如无伊尹秉忠心以爱君,则放君而生篡夺君位之心者也,以为不可矣。
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於是?”
[疏]“公孙丑”至“於是”。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正己,以立於世,世美其道,君臣是贵,所过者化,又何素餐之谓也。公孙丑问孟子曰:魏国《伐檀》之诗有云“不素餐兮”,言无功而食谓之素餐,然而君子有不自耕而食禄者,是如之何?孟子对之曰:君子居处此国,其君任用之,则安富尊荣,言安国保其尊荣;子弟从之,则能孝悌忠信:是则不素餐兮,谁有大於此者?言何为而不可食禄。
○注“魏国《伐檀》之篇”。
○正义曰:此《诗》盖剌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
王子垫问曰:“士何事?”孟子曰:“尚志。”曰:“何谓尚志?”曰:“仁义而已矣。杀一无罪,非仁也。非其有而取之,非义也。居恶在?仁是也。路恶在?义是也。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疏]“王子”至“备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当尚志,志於善也,善之所由,仁与义也。欲使王子无过差者也。“王子垫问曰:士何事”者,王子垫,齐王之子名垫也。问孟子曰为士者当以何事为尚也。“孟子曰尚志”,孟子答之,曰为士者当以志为尚也。“曰何谓尚志”,王子又问孟子何以谓之尚志。“曰仁义而已矣”至“大人之事备矣”,孟子又答之。曰尚志则以仁义而已矣。言能以仁义为尚,则为尚志也。如杀一人之无罪,是为非仁也;非己之所有而取求之,是为非义也。如此非仁非义者,亦以所居有恶疾,在於仁,所行有恶疾,在於义是也。如仁以为居,义以为行,则大人之事亦备矣。此孟子所以欲使王子垫於无过之地也。
孟子曰:“仲子,不义与之齐国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箪食豆羹之义也。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
[疏]“孟子曰”至“奚可哉”。
○正义曰:此章指言事有轻重,行有大小,以大包小可也,以小信大,未之闻者也。孟子言陈仲子以不义虽与之齐国之大而且不受,国人皆信之以为廉,是为舍箪食豆羹之小义也。人之所尚,当以莫大为尚焉者,是其知以亲戚君臣上下之叙者也。今陈仲子避兄离母,处於陵而不仕,是弃亲戚君臣上下之大分,尔徒取其辞受之小节而已。而信廉之大,又安可哉?以其非义之本耳,宜孟子以是闻之。
○注“陈仲子”至“受之也”。
○正义曰:此於前篇已说矣。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然,乐而忘天下。”
[疏]“桃应”至“天下”。
○正义曰:此章指言奉法承天,政不可枉,大孝荣父,遗弃天下,虞舜之道,趋将若此。孟子之言,揆圣意也。“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桃应问孟子曰:舜为天子,命皋陶为士官以执罪人,舜父瞽瞍杀人,则皋陶之士当如何也。“孟子曰:执之而已矣”,孟子答之,但当执而不纵也。“然则舜不禁与”,桃应问曰:如是则舜为天子,使有司执其父,而不禁之耶?“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孟子又答之,曰:夫舜岂得而禁止之哉!夫以其法有所受之而已。“然则舜如之何”,桃应问曰:如是,舜不敢禁止皋陶无执其父,则舜将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至“忘天下”,孟子又答之曰:舜视天下如捐弃敝蹝而不惜也,必将窃负戴其父而逃循海滨而处以逃之,且终身?然,乐而忘去天下。是以舜得天下不足解忧,惟顺父母可以解忧也。
孟子自范之齐,望见齐王之子,喟然叹曰:“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
[疏]
“孟子”至“夫非尽人之子与”
○正义曰:赵云:此章指言人性皆同,居使之异,君子居仁,小人处利,譬犹王子,殊於众品也。孟子尝自范邑见齐王之子,仪体声气高爽,不与人同,乃往归齐,而於弟子之间喟然叹息之曰:夫居足以移易人之气,所养足以移易人之体。以其王子之仪体声气如是者,亦以所居所养之大移之使然也。“大哉居乎”,言人当慎所居,以仁为广居。众之人,岂非尽人之子与?言齐王之子亦人之子也,凡人亦人子也。下文观宜合此章。
孟子曰:“王子宫室、车马、衣服多与人同,而王子若彼者,其居使之然也。况居天下之广居者乎?鲁君之宋,呼於垤泽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也,何其声之似我君也?’此无他,居相似也。”
[疏]
“孟子曰”至“居相似也”
○正义曰:此章宜与上章合而为一,不当分而为二也。孟子言王子所居宫室与车马之乘、衣服之饰,是皆与人同所用之也,然而王子若彼仪体声气高凉者,必其居势位,使之如是与人不同耳。言王所居势位能如此,而况居天下之广居,以仁为居者乎?且以鲁国之君往宋,乃呼於垤泽之门,守者曰此非吾君之身也,似我君也。言大亦无他事异焉,亦以皆居尊势,故其声之如是相似也。垤泽,宋城门之名。守者,监门之官也。是言能以大人之所居者处己,而与大人相似者也。
孟子曰:“食而弗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恭敬者,币之未将者也。恭敬而无实,君子不可虚拘。”
[疏]
“孟子曰”至“君子不可虚拘”
○正义曰:此章指言取人之道,必以恭敬,恭敬贵实,虚则不应。实者谓敬爱者也。孟子言人之交接,但饮食为备,而欢意弗加者,非以爱相接者也,是为豕交之也。犬马者,人所爱而畜养者也,如爱诚虽至,而敬心弗加者,是谓爱而弗敬,以为兽畜之也。然而恭敬者,是币帛之礼未行之也。盖以恭敬为先,而币帛从之也,如恭敬而无币帛之实以将之,是又君子不可以虚拘矣。以其礼不可以徒虚而行,何必以恭敬修於内而为之本,币帛以将之而为之末,则君子交接之道毕矣。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疏]
孟子曰:“形、色,天性也。惟圣人然後可以践形。”
○正义曰:此章指言体德正容,大人所履,有表无里,谓之柚梓,是以圣人乃堪践形也。孟子言人之形与色,皆天所赋,性所有也。惟独圣人能尽其天性,然後可以践形而履之,不为形之所累矣。盖形有道之象,色为道之容,人之生也,性出於天命,道又出於率性,是以形之与色皆为天性也。惟圣人能因形以求其性,体性以践其形,故体性以践目之形,而得於性之明;践耳之形,而得於性之聪;以至践肝之形以为仁,践肺之形以为义,践心之形以通於神明。凡於百骸、九窍、五脏之形,各有所践也,故能以七尺之躯,方寸之微,六通四辟,其运无乎不在,兹其所以为圣人与!然而形与色皆天性,何独践形而不践色,何耶?盖形则一定而不易者也,色则有喜怒哀乐之变,以其无常者也,不可以践之矣。亦以圣人吉凶与人同,何践之以为异哉!是又孟子之深意然也。
○注“形谓君子”至“抑阴之义也”。
○正义曰:云“《洪范》一曰貌”者,盖以五事之一者也。孔安国云:“貌,容仪也,谓妇人妖丽之容。”“《诗》云:颜如舜华”者,此盖《有女同车》之篇文也,注云:“舜,木槿也。”“《易》曰:君子黄中通理”者,盖《坤》之卦文也,谓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是亦以正道履居此美形,不言居而言践,尊阳而抑阴也。
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於已乎。”孟子曰:“是犹或絞其兄之臂,子谓之姑徐徐云尔,亦教之孝悌而已矣。”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者,何如也?”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虽加一日愈於已。谓夫莫之禁而弗为者也。”
[疏]“齐宣”至“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礼断三年,孝者欲益,富贵怠厌,思减其日,君子正言,不可阿情。丑欲期之,故譬以絞兄徐徐也。“齐宣王欲短丧。公孙丑曰:为期之丧,犹愈於己乎”,齐宣王欲短三年之丧,公孙丑劝之,以为期年之丧,犹胜於止而不为者矣。期年,十二月也。“孟子曰”至“而已矣者,孟子言如此,是若或有絞戾其兄之臂者,子以为之姑且徐徐然絞其兄之臂云尔。但当教之以孝悌,不复戾兄之臂也。今子欲劝齐王短其三年之丧,而且谓为期年之丧,亦若徐徐然之谓也。“王子有其母死者,其傅为之请数月之丧。公孙丑曰:若此何如也”,公孙丑又复问孟子,曰王子有母死之者,其傅相者为之请行数月之丧,如此者,是如之何也?以其王子庶生之母死,迫於嫡母,而不敢终丧者也。“曰是欲终之而不可得也”至“弗为者也”,孟子答之。曰是王子欲终之丧,有所御而不可得而为者也,虽加益一日,亦足胜於止而不为者矣。今齐宣王欲短三年之丧,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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