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閒诂 - 墨子附錄一卷

作者: 孫詒讓10,591】字 目 录

借古音之通,佗書所未有也。其脫誤不可知者,則概從闕疑,以俟來哲。道光十一年九月十三日,高()王念孫敘,時年八十有八。

漢書藝文志「墨子七十一篇」,注云「墨翟為宋大夫,在孔子後」,而不著其地。惟呂氏春秋慎大覽,高誘注「墨子名翟,魯人也。」魯即魯陽,春秋時屬楚。古人于地名,兩字或單舉一字,是其例也。翟見諸傳記,多稱為宋大夫,以予考之,亦未盡舉其實。蓋墨子居于魯陽,疑嘗為文子之臣。觀魯問一篇,首言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函,遍禮四鄰諸侯,〈區夂〉國而以事齊,又言吾願主君之合其志功而觀焉。案春秋左氏傳「昭二十九年春,公至自乾侯,處于鄆,齊侯使高張來唁公,稱主君。」注:「比公于大夫。」周禮太宰「九兩,六曰主以利得民」,注;「鄭司農謂公卿大夫」;調人「主友之讎」,注:「主,大夫君也。」呂氏春秋愛士篇「陽城胥渠處,廣門之官夜款門而謁曰:主君之臣胥渠有疾。」注:「趙簡子,晉大夫也,大夫稱主者也。」然則翟之尊文子為主君,意其屬于文子也。翟在魯,睠然知鄉邦之重,始勸文子屈禮事齊,繼止文子攻鄭,皆反覆言子,冀以誡人。其後文子卒能受聽,故于時魯陽之民身不致重困于兵役,以保恤其家室,皆翟之賜也。

史記荀卿列傳云「翟,或曰並孔子時,或曰在其後。」索隱「按別錄云: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如此,則墨子者在七十子後也。」案外傳楚語「惠王以梁與魯陽文子」,注:「文子,平王之孫,司馬子期子,魯陽公也。」惠王十年為魯哀公十六年,孔子方卒。又翟本書貴義篇「子墨子南遊于楚,見楚獻惠王」,楚世家無此名,是獻惠即惠王,誤衍一獻字。審是,則翟實當楚惠王時,上接孔子未卒。故太史公一云並孔子時,說非無據。自班志專謂在孔子後,後人益為推衍。至如畢氏据本書稱中山諸國亡于燕、代、胡、貊之國,以中山之滅在趙惠文王四年,當周赧王二十年,則翟實六國時人,至周末猶存。愚竊以翟既與楚惠王接時,後必不能歷一百九十餘年尚未即化,此固不然也。中山諸國之亡,蓋墨子之徒續記而竄入其師之說,以貽此謬,何可依也?予故為摭其時地始末如是,以附于篇,庶覽者得以詳焉。

右墨子經上、下及說,凡四篇。晉書魯勝傳云「勝注墨辯,引說就經,各附其章」,即此也。墨子書多奧言錯字,而此四篇為甚。勝注既不傳世,莫得其讀。今正其句投,通其旨要,合為二篇,略可指說,疑者闕之。

古者楊、墨塞路,孟子辭而闢之。自孟子之後至今千七百餘年,而楊氏遂亡,墨氏書雖存,讀者蓋鮮。大哉聖賢之功,若此盛矣!墨氏之言脩身、親士,多善言,其義託之堯禹。自韓愈氏以為與聖賢同指,孔、墨必相為用。向無孟子,則後之儒者,習其說而好之者,豈少哉!老氏之言,其始也微,不得孟子之辨,而佛氏之出又絕在孟子後,是以蔓蔓延延,日熾月息,而楊、墨泯焉遂微。吾以悲老、佛之不遭孟子也。當孟子時,百家之說眾矣,而孟子獨距楊、墨。今觀墨子之書,經說、大、小取,盡同異堅白之術,蓋縱橫、名、法家,惠施、公孫龍、申、韓之屬皆出焉。然則當時諸子之說,楊、墨為統宗,孟子以為楊、墨息,而百家之學將銷歇而不足售也。獨有告子者,與墨為難,而自謂勝為仁,故孟子之書亦辯斥之。嗚呼!豈知其後復有烈于是者哉!

墨子之言誖于理而逆于人心者,莫如非命、非樂、節葬。此三言者,偶識之士可以立折,而孟子不及者,非墨之本也。墨之本在兼愛,而兼愛者,墨之所以自固而不可破。兼愛之言曰,愛人者人亦愛之,利人者人亦利之,仁君使天下聰明耳目相為視聽,股肱畢強相為動宰,此其與聖人所以治天下者,復何以異?故凡墨氏之所以自託于堯、禹者,兼愛也。尊天、明鬼、尚同、節用者,其支流也。非命、非樂、節葬,激而不得不然者也。天下之人唯惑其兼愛之說,故雖誖于理,不安于心,皆從而和之不以為疑。孟子不攻其流而攻其本,不誅其說而誅其心,斷然被之以無父之罪,而其說始無以自立。嗟夫!藉使墨子之書盡亡,至于今何以見孟子之辯嚴而審、簡而有要如是哉!孟子曰:「我知言。」嗚呼,此其驗矣!後之讀此書者,覽其義,則于孟子之道猶引弦以知矩乎!乾隆五十七年十二月一日,張惠言書。

案:孫志祖讀書脞錄云「墨子經、說四篇,丁小疋與許周生互相闡繹,大有端緒。」是此四篇,又有丁、許二家校本,今未見,并志之,以俟訪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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