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熙三山志 - 卷第十八 兵防类一

作者: 梁克家8,814】字 目 录

,定六百二十五人。

 闽清 七大保,定二百七十五人。

 宁德、连江 各六大保,各定一百五十人。

 永泰 五大保,定一百二十五人。

 长乐 四大保,定一百人。

 福清、罗源 各三大保,各定七十五人。

 闽、侯官、怀安 各两大保,各定五十人。元祐元年,与免勾、集、教阅。绍圣二年,诏仍旧。政和六年,朝请大夫许縠札子:“本朝联保甲于西北,籍枪杖手于东南,深得寓兵于农之意。然经历年深,浸失稽考,乞严括责,考正名籍。”宣和中,方腊反,乃募往衢、信州策应。绍兴三年,臣僚以多聚群不逞剽掠,如范汝为之徒,乞行禁止。至五年,有旨:福建枪杖手并与蠲放。今姑记之。(底本作“今始记”,库本、崇抄作“今姑记之”,据改。)

威果指挥

禁军。隶侍卫步军司。二十四指挥在永安桥北,二十五指挥在乾元寺西。

嘉祐四年诏:“置就粮禁军两指挥,各四百人,以威果为名,除捕盗,不许他役。”五年,排次自荆南至州指挥,为第二十四、二十五。先是,庆历二年,诏诸州置澄海兵士,大郡两指挥各五百人。四年,又诏上州添置土军二千人,为宣毅指挥。时知谏院蔡襄建言:“福、建诸郡近依广南,置澄海兵士,寻又置宣毅,各系禁军。昨因创选宣毅之时,多于澄海拣拨,今所余人无几,并存,则兵冗,徒费廪食。”乃废澄海,併归宣毅。五年,立三百人为宣毅额。六年,续招三百人。八年,以选入京填补近、上禁军,余兵士三百八十六人併为一指挥而已,其军员十一人并发赴阙。嘉祐二年,前知福州曹颖叔奏:“宣毅一军,累经抽拨及戍广南,物故太半,无以备缓急。”于是,有诏招填。至是,既置威果;熙宁四年,遂以本州就粮步军拨入,宣毅亦废。元丰四年,诏增招五百一十人,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今:

二十四指挥,三百七十一人。

指挥使、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共一百四十四人。长行,二百二十七人,缺一百三十九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寨)水军名粮外,十四名未招。

二十五指挥,三百四十八人。指挥使以下,三十七人。长行,三百十一人。缺一百六十二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外,三十七人未招。

全捷指挥

禁军,隶殿前司,在井楼门内之东。

大观元年十二月,御笔:“祖宗以来,人未繁盛。旧来兵数虽少,可以支梧。今承平百五十年之久,地大人众,兵寡势弱,非持久之道。可除现今兵额外,帅府别屯兵二千人,望郡一千人,常管在营,比诸军加数教阅。每二年,令更互出戍。帅府五百料钱,以威捷为名;望郡四百料钱,以威胜为名;帅府望郡三百料钱,以全捷为名;并充步军,隶殿前司管辖。”时,本州升帅府。殿司续勘会:“近准宣命排置:淮、浙、荆、湖、福建等路威捷十指挥,威胜十一指挥,全捷四十一指挥。其逐指挥、部辖将校,依马军司现行条格与步军司分擘,在京取拣一次十将、将虞候。内威捷、威胜下京东、西路一般料钱;军额,禁军取补。内全捷,令逐路于一般料钱取拣。其承局、押官,于招拣到营及半年无过犯人内排连。”三年,有旨:将已隶将全捷十七指挥,别排军分资次。帅府,福州全捷第三十改为第九,依旧存留外,其不隶将全捷及威捷、威胜四指挥并罢。已招到人,拨填别指挥。自此,全捷遂隶东南第十将,分为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共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

今三百四十二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二十二人,长行二百二十人,缺一百六十八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四十三人未招。

广节指挥

厢军,后升下禁军,隶侍卫步军司。在康泰门外之北。

熙宁六年,改教阅保节指挥为广节指挥。先是,二年六月诏:“州郡厢军,即前代本处镇守之兵,宜料拣强壮,团结教阅,常留在城,以备盗贼。今后不得申奏乞差禁军防托。”时本州团结二百人,置副都头三人,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七人,以教阅保节指挥为名,依《威边则例》请给。仍分为二番,差往本州界及本路州、军巡检下披带,一年一替。五年八月,增以五百人为额,仍排为第一指挥,令教习弩、枪、刀、标牌、杆棒。杆棒以备捕盗单斗。时福建一路以二万人为额,内教阅保节一千四百五十人。今定:四千人,为十指挥。兴化为尾,第十;福州为头,系第一。至是,以诸路教阅厢军名额不一,除“教阅”二字,改为广节指挥。其不教阅保节依旧。元丰三年闰九月,升为下禁军。考《军防令》:诸军系教阅:人料钱满一贯为上军,五百以上为中军,不满五百为下军。四年八月,以三百五十人为额。元祐三年八月,添补一百五十人,复原来五百人之数。福建路厢军,原管二万人。今裁减三千人,以一万七千人为额。内教阅广节五千五十人,除二千二百五十人充巡检下土兵外,定立二千八百人。大观三年,拨隶东南第十将。分五都,都百人,将校二人,计五百一十人。指挥使以下五十一人,长行四百五十九人。

今三百八十四人。指挥使以下一百一人,长行二百八十三人,缺一百二十六人。除一百二十五人充延祥水军名粮外,一名未招。

不教阅保节指挥

厢军。第一指挥,金墉桥北;第二指挥,丰乐门外之南;第三指挥,丰乐门外之北,牢城营之西;第四指挥,广节之东。

熙宁四年,改并崇节水军指挥为不教阅保节指挥。先是,咸平三年八月,敕本州崇节水军三千一人,节次逃亡四百七十六人,可依数招填。

国初以来兵籍,大略如此。本州始置岁月未详。熙宁元年宣命:逐路诸州、军兵帐,甚有冗占人数,比庆历以前旧额,内福建现管二万一千七百五十八人;景祐中,一万九千五百五十人;今定存二万人为额,福州系在数内。“两军二千九百五人,减一百二十九人,以二千七百七十六人为额。”崇节第一指挥四百六十五人,今减二十人;第二指挥四百八十人,今减四十人;第三指挥三百一十人,今以上件为额;水军第一指挥四百三十九人,今减九人;第二指挥四百二十三人,今减三人;第三指挥四百九十三人,今减四十人。牢城指挥二百四十三人为额如故。至是,枢密院奏:“诸路厢军名额猥多,自骑射至牢城,凡二百二十三。其间,因事募人,团立新额,有事存而名未可废,又有剩员及牢城、壮城例非差出者,又别为一军。今逐路教阅厢军已立定额外,欲将逐路不教阅厢军并为一额,其余并从省废。仍令逐路相度州、军大小,排定次第,每指挥不得过五百人。”从之,遂下逐路转运司。本路具申:“昨来拨并军额之时,逐州只据现管均定,如泉、建州各得四千人以上。福州一路,都会内外十二县差使,乃只得二千七百七十六人。愿于畸零人数并就泉、建两州额内量那。(底本作“量郍”,“郍”为异体,崇抄同,库本作“量那”。“那”与“挪”通,据改。)兼福州水军,自来与崇节一例差使,名存实亡,合一例并省。”于是,以不教阅厢军重行团并,充为保节五指挥,每指挥五百人,与先来教阅保节一指挥及牢城三百人,共定三千三百人为额。保节第一指挥改崇节第一指挥充,第二指挥改崇节第二指挥充,第三指挥改崇节第三指挥充,第四指挥改水军第一指挥充,第五指挥改水军第二指挥充,所有水军第三指挥拨并废罢。至元丰间,福州一路军额为一万七千人,(底本作“我伐一路军额……”,崇抄同,据库本改。)而不教阅厢军当一万四千九百五十人。四年,复裁减定为一万三千人。于是,移本州保节第五指挥于泉州,止以三千人为额。今:

第一指挥 四百二十人。将校十四人,不管事将校八人,兵级三百九十八人,缺八十人。外有鼓角将。祥符敕、开宝六年至至道二年敕:应州府主户三万户,于本城抽差鼓角将二十人。(底本作“二千人”,库本同,据崇抄改。)熙宁四年省併军额,立为不教阅保节指挥,是时鼓角将二十六人不系入额数,依旧存留。今管兵级二十六人,系保节第一指挥名粮。

第二指挥 三百三十九人。将校四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存恤一人,兵级三百三十三人,缺一百六十一人。

第三指挥 三百二人。将校四十八人,不管事半粮五人,长行二百四十九人,缺一百九十八人。

第四指挥 四百四十八人。将校三人,不管事剩员一人,兵级四百四十四人,缺五十二人。

有马雄略指挥

禁军,不系将,隶本州驻泊司。今丽景坊内之东。

元符元年敕:“东南要郡宜添置马军,如不该增,许减步人额数,易以骑卒。”本路相度:“福州钤辖所在,最当冲要。前差在京虎翼、龙骑两指挥皆是骑兵,赴州驻札;绍圣三年,直抽归京;至今,马军差使,其缺可添置有马雄略一指挥,排次为第十二,以四百人为额。其合用马,听于有马地分收买支填,仍不得过七分。闽中皆山,道路所出多险且狭。于戎事,或弃马用步;水战,则利舟楫。历代镇多,马政不讲。唐柳冕为福建观察使还奏:“闽中本南朝畜牧地,可息羊、马。”置牧区于东越,名万安监。又置五区于泉州,悉索部内马五千七百匹、驴骡八百头畜之,人情大扰。不经时,死耗略尽。本朝尝于福、泉、兴化置监牧,然马皆低弱,不堪披甲。惟以给本州厢军及江、浙诸处铺马。福州四牧,曰永靖(底本先书“崝”字,旁校改作“靖”字,他本皆作“永崝”。)、龙湖、沥崎、海坛。然不久亦废。自此循袭,无他废置。至建炎之初,马二百九十匹,宣抚司选可用者九十八匹以归军前,余耗死殆尽。乾道六年,本军所管仅存二十三,遂以隶省马院,使就刍秣马。

本军今四百八人。将校二十三人,兵级三百八十五人。缺四人。初创马军,置驻泊一员,与州都监通管。绍兴八年,缘兵官与驻泊忿争,安抚张给事致远专拨隶驻泊。后来有离军大使臣经朝廷陈乞添差驻泊一次,遇有添差,即与正官同管。

萩芦寨水军 禁军名粮

绍兴九年四月,迁都巡检寨于连江县管下,地名萩芦门。

先是,庆历四年,逐路留都巡检两员,改为提举捉贼。内漳、泉、福、兴都巡检、内殿崇班林克勤管军员、兵级二百九十一人,置廨宇于泉州惠安,后分置永泰县辜岭。熙宁五年就整,差拨巡检下厢、禁军,而福州、兴化都巡检始定二百人为额,从福州差拨步军。元丰二年十月,提刑闾丘孝直有请沿海州、军控扼地分,移置巡检。于是辜岭都巡检寨移闽县方山渡北岸置,仍以三百人为额,巡警贼盗两州、军。三年闰九月,巡检下例招土兵,惟都巡检以地分阔远,仍旧轮差就粮禁军、教阅厢军。宣和令格,复以一百七十五人为额。六年,京东安抚使董正封条具收捕盗贼利害:“应都巡检下土军,乞依一指挥以上三百人为额,庶几些小贼徒,会合县尉,可以同共捉杀。”从之。绍兴六年七月,安抚司奏置水军三百人,分隶福、兴、漳、泉都巡检两寨,每寨一百五十人,仍存留禁军五十人。方山北岸,即闽县吴屿也。时多海寇,(底本作“时□海寇”,库本作“时有海寇”,据崇抄补。)始议迁寨近海。

至是,乃以安抚使司水军统领兼福兴都巡检使为名,仍移巡检寨于萩芦门置立。二十八年九月,安抚司奏:“本路海道,北连两浙,南抵广南。自前盗贼多寇掠僻远,及人船稍众,即突入本路。本司所管萩芦、延祥两寨水军人数不多。乞各以三百人为额。”从之。内,萩芦寨昨以一百五十人为额。至绍兴二十四年,捕海贼苏安等,以合决配二十人,刺充本军。二十七年,广南贼船作过,遂急添募二十人,(底本作“城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崇抄作“贼船作过逐急添募二十人”,据库本改。)又捕得刘巨兴等,选强壮二十七人,共管二百二十七人。今更招七十三人,凑三百人为额。三十年七月,有旨令安抚司籍募土豪、水手。漳、泉、福、兴积募到船三百六十只,水手一万四千人,仍于濒海巡检下土兵内取七分识水势人,每月一次,同土豪、水手船出近海港口教阅三五月,复归本处。本州九寨,共拣土兵六百三十一人,而本寨选取一百五十四人。乾道七年三月,以沿海州、军诸寨巡检下,土军人数甚少,措置增招。时现管三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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