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氏易林注 - 易林逸象原本考

作者:【暂缺】 【2,118】字 目 录

、《需》九五“需于酒食。”《讼》六三“食旧德。”筮、《蒙》“初筮告”、比“原筮、元永贞。”

离逸象

为星、《丰》九二“日中见斗”、“见沬。”东、《既济》“东邻杀牛。”金、《鼎》六五“金铉”。外坚之义。巷、《睽》九二“遇主于巷。”巷指六五离。肤、《睽》六五“厥宗噬肤。”

艮逸象

为火、《旅》九二“焚其次。”鸟、《小过》“飞鸟以凶。” 《左传》“离之艮当鸟。”鸿、《渐》“鸿渐于干。”隼、《说卦》“艮为黔喙。”面、《革》上六“小人革面”。以伏艮为面。簪、《豫》“朋盍簪。”须、《归妹》“以须。”祖、《小过》“过其祖。”臣、《蹇》“王臣蹇蹇。”臣妾、《遯》“畜臣妾,吉。”角、凡《易》言角指上阳。啄、《说卦》“艮为黔啄。”负《大畜》“何天之衢”。 《解》“负且乘。”寿、《说卦》“坚多节。”贵、《随》“官有渝”。官,贵。邑邦国、《无妄》“邑人之灾”。《坎》“王公设险,以守其国”。《中孚》“乃化邦也。”皆以艮为邑、为国、为邦。床、《剥》“剥床以足。”斯析、《旅》“斯其所。”贝、《震》“亿丧贝。”金、《蒙》“见金夫。”观、《颐》“观颐。”视、《颐》“虎视眈眈。”光明、《谦》“天道下济而光明。”龟、《损》“益十朋之龟。”西北、先天位。天、《大畜》上九“何天之衢。”刀剑、《萃》“君子以除戎器。”枕、《坎》“险且枕。”牛、《无妄》“或系之牛。”以艮为牛。豕、《大畜》“豶豕之牙。”夫、《蒙》“见金夫”,《比》“后夫凶。”巢、《旅》“鸟焚其巢。”僮仆、《旅》“得僮仆。”终日、《豫》六二“不终日。”谷、《井》九二“井谷射鲋。”伏象。

兑逸象

为月、《小畜》“月既望。”华、《大过》“枯杨生华。”老妇、《大过》“老妇得其士夫。”鲁、《说卦》“兑,刚鲁”。鲁、卤通。资斧、《旅》“得其资斧。”井、本《井》卦,兑象。牙齿、《大畜》“豶豕之牙。”鸡、居酉。燕、《中孚》“有它不燕。”耳、《鼎》六五“黄耳。”《彖传》“巽而耳目聪明。”酒、兑水,故与《坎》同象。穴、《需》“出自穴。”兵戎、《萃》“君子以治戎器,戒不虞”,《旅》“得其资斧。”雨、《睽》“往遇雨。”

右共一百七十余象,皆失传。为东汉易家所不知,故易解多误。兹所注但明其所本,俾阅者不至再有疑惑,若其详义皆在《焦氏易诂》中。凡注内遇此等逸象而不知其义者,可于以上各象求之。如《乾》林注:“以乾为山,为石。”乍阅之必生疑,可于乾逸象中寻之。因易林逸象过多,注中不及详说其原本,故于篇首总揭其义,以补注中所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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