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话。
“我在安歌贝克广场,他现在走得很快,在贾尔伯爵街上。”
他们只有继续等,轮流瞪着时钟和电话。
八点五分,贝克在铃声中抓起话筒,史丹斯敦听起来很沮丧。
“他在爱克堡街闲逛,又穿过高架桥,我们到欧登街了。我猜他要回家了,他的步伐又变慢了。”
“可恶,他回到家通知我。”
半小时后史丹斯敦又打来电话。
“他没有回家,转进高地街。他的脚好像已经不是自己的,只顾一直走啊走的,我撑不了多久了。”
“你现在在哪里?”
“在北班广场,他现在正要经过都市戏院。”
马丁·贝克不断地想,班特森到底在想什么?他是真的一直在动脑筋呢,或只是无意识地绕着街道走,心里有个沸腾的想法或决定,却一直不敢付诸行动?
接下来的三小时里,史丹斯敦从不同的地方回报了四次。那家伙一直在爱克堡广场附近的街道上绕圈子,但是并不走近她的公寓。
直到清晨两点半,史丹斯敦说他终于回家了,卧室里的灯也熄了。
马丁·贝克派柯柏接班。
星期天早上八点,柯柏回来了,他把睡在沙发上的艾柏格叫醒后,就跳上去睡着了。
艾柏格去找马丁·贝克,后者正坐在电话旁思考。
“柯柏回来了?”他抬起头,用满是血丝的双眼望着他。
“他正在睡觉,已经天亮了。史丹斯敦在当值。”
这天的第一个电话是早上十点。
“他又出门了。”史丹斯敦说,“他走向通往昆斯荷曼的桥。”
“他看起来怎样?”
“没变,甚至穿一样的衣服,天晓得他有没有脱下来过。”
“他走得很快吗?”
“不会,相当慢。”
“你睡过了吗?”
“睡了一下,但我的精神并不很好。”
到下午四点之前,史丹斯敦几乎每个小时打来。班特森足足走了六小时,其中只去咖啡店小坐两次。他在昆斯荷曼,也就是旧市区和南区,到处闲逛。六小时里都没到索尼雅·韩森的公寓附近。
五点三十分,贝克坐在椅子上靠着电话睡着了。十五分钟后,史丹斯敦的回报叫醒了他。
“我在诺曼斯广场,他正向她的住处移动,表情有点不同了。”
“怎么说?”
“好像他又活过来了。可是表情却有点受迫的样子。”
八点十五分。
“我现在得更小心了。他刚转到史威瓦金区,还是朝她那儿走。他正在看女孩子。”
九点三十分。
“在史都尔街。他似乎已经冷静多了,不过还是到处瞄女孩。”
“放轻松点。”马丁·贝克回答。
他突然精神一振,而且开始有信心,尽管他已经四十八小时没合眼了。
他站着看地图,柯柏在图上用红笔画出班特森的闲蕩路线,简直惨不忍睹。电话又响了。
“他今天打来第十次了!”柯柏说。
马丁·贝克接起电话,看了看时钟,十点五十九分。
是索尼雅·韩森。她的声音沙哑中带着颤抖。
“马丁,他又在这儿了。”
“我们立刻赶到。”他说。
索尼雅·韩森把电话推开一边,望望墙上的钟,十点五十九分。四分钟之内艾柏格会从前门进来,她不再是孤单一人,也不会再无助、恶心和毛骨悚然的感觉。
她把出汗的掌心在棉睡袍上抹了又抹,袍子因为受潮而紧贴在她臀部。
她轻轻地走进卧室中,不开灯,走到窗边。赤着脚,这本条镶花地板显得硬邦邦的,有点冷。她用脚尖站立,右手扶在窗框上撑着身体,很小心地从薄窗帘后向外偷窥。街上有许多人,有几个站在街对面的餐厅旁,其间有一分半钟的时间,她看不到班特森的身影。他从伦波葛街上了岔路,直接走上贾尔伯爵街,大约在电车轨道的一半处,他很快地向右转。半分钟过后,她就看不到他了。他踩着流畅的大步伐,走得飞快,他只望着正前方,对周遭似乎视而不见,又好像是在专注思考某件特别的事。
她走回客厅,这儿亮着灯,感觉比较温暖,也摆了些她喜欢的小东西。她点了根烟,深深吸一口。尽管她完全清楚自己正在做的工作,但当她看到班特森走过来而没进入电话亭时,心里还是有点庆幸。她等班特森把她那个笨笨重重的电话弄响,已经等太久了;而这电话若真的打来,必然将她平静的心击成碎片,也会给她这处地方带来许多不愉快的回忆。现在她希望这个电话永远不会打进来,希望每件事都猜错了,那么她就可以回到以前的工作轨道,也永远不需要再想起这个人。
她抬起过去三周以来一直在编织的毛衣,走到镜子前面,在肩膀上比了比,这件衣服很快就完成了。她又看一次时钟,艾柏格这次晚了十秒钟。他这次又没法破记录了,想到这里她笑了,因为她知道他又会甚为懊恼了。她看着镜中自己冷静的笑容和头发上闪耀的细小汗珠。
索尼雅·韩森穿过大厅,走进浴室。她站在磁砖地板上,两脚站得开开的,弯下腰用冷水洗脸和手。
当她关掉水龙头时,就听到艾柏格把钥匙[chā]进前门的声音。他晚到了至少一分钟。
她手上还挂着浴巾就忙着走出去到大厅,用另一只手开了安全锁,把门大开。“谢天谢地,真高兴你来了!”她说。
那不是艾柏格。
她chún上还挂着一丝微笑,慢慢地退回房间里。叫做佛基·班特森的家伙,把门关上,揷上安全锁,眼睛一直没有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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