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银一十二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俱无加;黄册库,库子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银六钱,造册书手二十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一百五十一两二钱,闰年每名加银六钱。
按察司:马夫一十八名,每名银四两,共银七十二两,闰年无加;门子一十四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一百两八钱,闰年每名加银六钱;造册书手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二十一两六钱;分巡福宁道书手一名,银七两二钱。
提学道:书手一名,银五两,闰年俱无加。
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工食银二十五两,闰年加银二两八分三厘三毫。
运盐司:门子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三十六两,闰年每名加银六钱;南台仓仓夫二名,每名银三两,共六两,闰年无加。
本府:祗侯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八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一十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七十九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大储库库夫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司狱司狱卒六名,每名银十两八钱,共六十四两八钱,闰年每名加九钱;常丰仓仓夫三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六十两,内实每名七两二钱,给募役余银存备查盘搬运人夫工食并纸札等用。
本府儒学:门子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三十六两,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看守书板一名,共三名,斗级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五十两四钱,闰年无加。
总铺司:铺兵二十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一百八十两,闰年每名加六钱。
税课司:巡栏二名,每名银一两,共二两,闰年无加。
本县:祗侯九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四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六十两;门子五名、皂隶二十二名、库夫四名、库书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百三十七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一十二名,每名银十两,共一百二十两。
预备仓应役仓夫四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八十两,内每名银七两二钱给募役,余银存储查盘搬运人夫工食并纸札等用,本仓充饷仓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解布政司。
本县学:斋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年加六钱;库子二名、斗级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四十三两二钱,闰年无加。
看守南察院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看守西察院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看守提学道门子一名,银六两,柔远驿并河口厂夫共一名,银四两;看守贡院门子一名,银七两二钱;看守三山驿公馆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看守造船厂门子一名,银二两;看守军器库门子一名,银二两;看守黄勉斋祠门子一名,银二两;看守灵济宫坛夫一名、庙夫一名、山川坛夫一名,每名银八钱,共二两四钱;看守大田驿馆夫二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大田公馆门子一名,银三两;大义公馆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峡江北岸公馆门子一名,银六两,共三十四两二钱;峡江南北渡夫二十名,每名银五两四钱,水手一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八十两,闰年俱无加。
横山等一十二铺,每铺兵五名,梁山铺兵六名,共六十六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四百七十五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闽安镇五虎门二巡检司弓兵各六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八百六十四两,内共七十七名全追完饷银五百五十四两四钱,实在闽安镇一十八名,五虎门二十五名,每名又抽银一两八钱充饷,该银七十七两四钱,俱解布政司,每名实支五两四钱,共一百三十二两,闰年无加。大比年加提学道书手一名,银七两二钱,以三年派征年,该银二两四钱。
侯官县每丁派银四分三厘二毫七丝九忽七微九纤,每石派银一钱九毫八丝六忽一微七纤五渺,该银三千一百四十五两七钱;闰年每丁加银二厘二毫八丝五忽四纤六渺三尘四埃二沙,每石加银五厘三毫三丝一忽七微七纤四渺七尘九埃八沙,该银一百四十三两二钱三分三厘三毫。
都察院:祗侯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加银二两;门子三名,皂隶一十二名、厨子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一十五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察院:门子四名、皂隶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四十三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厨子一名半,银一十两八钱,闰年加九钱。
总兵府:门子一名、皂隶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布政司:门子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六钱;中解户一名,银三十两;富户三名,每名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俱无加;黄册库库子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分守福宁道:书手一名,督粮道书手两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一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按察司:马夫八名,每名银四两,共三十二两,闰年无加;门子一十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银八十六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进表夫一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四十两;抬表夫八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九十六两;护表夫一名,银五两;造册书手一十七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二十二两四钱,闰年俱无加。清军道书手二名,驿传道书手二名,提学道书手二名,屯盐道书手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六十四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分巡福宁道门隶弓兵工食银一十九两,闰年加一两五钱八分三厘三毫。
运盐司南台仓仓夫二名,每名银三两,共六两;竹崎所批验所仓夫四名,每名银二两,共八两,闰年俱无加。
本府门子二名,大储库库夫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八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六钱;长夫三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三十六两。常丰仓仓夫六名,每名银二十两,共一百二十两。(内每名只给银七两二钱,余存备搬运人夫纸札等用),闰年无加。
本县祗侯九名,每名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四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六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五名、皂隶二十二名、库夫六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百三十七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一十二名,每名银十两,共一百二十两,闰年无加;预备仓充饷仓夫四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八十两,解布政司。
本县儒学斋夫六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每名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门子三名、库子二名、斗级三名、殿夫一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六十四两八钱。看守南察院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看守贡院门子一名,银七两二钱;看守芋原驿馆夫四名,每名银十两八钱,共四十三两二钱。看守三山驿东,西公馆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三山公馆门子一名,银二两;接官亭门子一名,银一两五钱;社稷坛夫一名、郡厉坛夫一名、功臣坟茔门子一名,共四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大臣墓夫一名,银三两六钱;贤守、忠烈二祠门子二名,每名银一两,共二两;看守大穆溪渡夫三名,安仁溪渡夫三名,小箬、常溪、铁岭渡夫通共三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三十二两四钱。
城西等一十五铺每铺兵五名,来宜等五铺每铺兵四名,共九十五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六百八十四两,闰年每名加六钱。竹崎巡检司弓兵三十名,共一百三十八两二钱,内一十二名全追充饷,该银八十六两四钱,又一十八名内,续抽五名,每名一两,共五两,共九十一两四钱充饷,实在一十三名,每名银三两六钱,共四十六两八钱,闰年无加。
大比年提学道书手一名,银七两二钱,以三年派征,年该银二两四钱。
长乐县每丁派银八分六厘七毫六丝八征,每石派银二钱二厘四毫四丝一忽八微一纤,该银三千六百两五钱六分;闰年每丁加银三厘一毫一丝二忽四微六纤八涉八尘九埃,每石加银七厘六毫六丝二忽四微二纤七渺四尘一埃,该银一百二十九两一钱六分六厘三毫。
都察院:祗侯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
察院: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二名,每名七两二钱,共一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六钱。
布政司:祗侯二名,每名一十二两,共银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四两,共八十两;弓兵一名,银一十两八钱,闰年加九钱;中解户一名,银三十两;富户四名,每名银二两一钱四分,共八两五钱六分;进表水夫一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
按察司:祗侯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八十两闰年无加。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工食银二十二两,闰年加一两六钱。
运盐司:马夫二十名,每名银四两,共银八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本府:祗侯一十名,每名银一十二,共一百二十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一十名,每名银四两,共四十两;门子二名;皂隶二十三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百八十两。
大储库:库夫一名,银七两二钱;长夫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司狱司:狱卒一十八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一百九十四两四钱,,闰年每名加九钱。
常丰仓:斗级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内每名一十两八钱给募役,余银存备搬运人夫纸札等用。)
税课司:巡栏二名,每名银一两,共二两。本府儒学:斋夫四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一百八两,闰年每名加一两;马夫四十名,每名银四两,共一百六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五名、皂隶二十二名、库夫六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百三十七两六钱,闰年每名加六钱,禁子五名,每名银九两,共四十五两,闰年每名加七钱五分;预备长乐二仓仓夫各二名,每名银一十五两,共六十两。(内每名一十两八钱给募役,余存备搬运人夫纸札等用。)
本县儒学:斋夫六名,每名一十二两,共七十二两,闰年加一两;膳夫二名,每名银二十两,共四十两,闰年无加;门子三名,每名七两二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库子二名、斗级二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八两八钱,殿夫一名,银四两,闰年无加。
看守南察院:门子一名,银三两六钱。布按分司并府馆门子各一名,共三名,每名银三两,共九两。三山驿馆夫二名,每名银一十两八钱,共二十一两六钱。山川、社稷、邑厉三坛并城隍庙门子各一名,共四名,每名银八钱,共三两二钱。驻节亭渡夫一名,银三两;马江渡渡夫七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五十四两四钱。
县前铺兵四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二十八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六钱。周桥铺兵三名,梅江、砂迳二铺兵四名,共七名,每名银五两四钱,共三十七两八钱,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沙岭、巴头二铺兵共四名,每名银四两,共一十六两,闰年每名加三钱三分三厘三毫;蕉山、小祉、松下三巡检司弓兵各七十名,共二百一十名,每名银七两二钱,共一千五百一十二两。(内一百五十名全追充饷,该银一千八十两,实在每司二十名,共六十名,每名又抽一两八钱,该银一百八两充饷,共一千一百八十八两,俱解布政司,实银每名五两四钱,共三百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四钱五分。
连江县每丁派银七分四厘五毫六丝八忽,每石派银一钱七分三厘九毫九丝三忽四微,该银二千一百七十八两;闰年每丁加二厘八毫九丝一忽九微八纤,每石加六厘七毫四丝七忽六微二纤,该银八十四两四钱六分六厘七毫。
察院:皂隶一名,银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总兵府:皂隶一名,钱七两二钱,闰年加六钱。
布政司:弓兵一名,银一十两八钱,闰年加九钱。
按察司:祗侯一名,银一十二两,闰年加一两;马夫七名,每名银四两,共二十八两;护表夫一名,银五两,闰年俱无加。
分巡福宁道:门皂、弓兵工食银一十七两,闰年共加一两四钱一分六厘七毫。
本府:祗侯二名,每名银一十二两,共二十四两,闰年每名加一两;大储库库夫半名,银三两六钱,闰年加三钱。
司狱司:狱卒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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