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元年:春,王正月。传: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注:文王,周始受命之王,方陈受命制正月,故假以为王法。不言谥者,法其生不法其死,与后王共之。
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賵。注:云天王者,时吴楚上僭称王,王者不能正而上自系于天也。《春秋》不正者,因以广是非。
成八年:天子使召伯来锡公命。传:其称天子元年春王正月,正也,其余皆通矣。注:谓不系于元年者,或言王或言天王或言天子,皆相通矣,以见刺讥是非也。天子者,爵称也。圣人受命,皆天所生,故谓之天子。
隐五年:初献六羽。传:讥始僭诸公也。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国称伯子男。三公,天子之相也。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一相处乎内。注:礼,司马主兵,司徒主教,司空主土。
桓八年:祭公来。传:天子之三公也。注:天子置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祭者,采也。天子三公,氏采称爵。
僖八年:公会宰周公。传:天子之为政者也。注:与天子参听万机。
隐元年:祭伯来。传:天子之大夫也。注:祭者,采邑也。伯者,字也。天子上大夫字,尊尊之义也。
桓四年: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传:下大夫也。注:下大夫系官氏名,且字系官者,卑不得专官事也。称伯,上敬老也。礼,君于臣而不名者有五:诸父兄不名,上大夫不名,盛德之士不名,老臣不名。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来归脤。传:天子之士也。注:天子上士以名氏通。
隐元年:天王使宰咺。传:宰;官也,咺,名也;以官氏宰士也。注: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
襄十五年:刘夏逆王后于齐。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刘以邑氏也。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而已。礼曰,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大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称子者,参见义,顾为天子大夫,亦可以见诸侯不生名,亦可以见爵,亦可以见大夫称。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明非礼也。
定四年:刘卷卒,葬刘文公。注: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更受采地于京师,天子使大夫为治其国有功而卒者,当益封其子。时刘卷以功益封,故不以故国而以采地书葬。
隐三年:辛卯,尹氏卒。〔见讥例〕
僖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戴。传:殊会王世子。世子贵也,犹世世子也。注:自王者言之,以屈远世子在三公下。礼丧服,斩衰曰公,上大夫之众臣是也。自诸侯言之,世子尊于三公。此礼之威仪,各有所施。
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传:天子之大夫也。其称王季子,贵也,母弟也。注: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季,系先王以明之,著其骨肉,贵体亲也。
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传:长庶之号也。注: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系先王以明之。不称伯仲者,辟同母兄弟。
文元年:天王使叔服来会葬。注:叔服者,王子虎也。服者,字也;叔者,长幼称也。不系王者,不以亲疏录也。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刺其早任以权也。诸侯得言子弟者,一国失贤轻。
隐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注:公者,五等之爵最尊。王者探臣子心,欲尊其君,使得称公,故《春秋》以臣子书葬者,皆称公。〔案:十七年葬蔡桓侯,注:夺臣子辞。〕
桓十一年:郑忽出奔卫。传: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注:质家爵三等,法三光。文家爵五等,法五行。合三从子,制由中也。
庄十年:荆败蔡师于莘。传:荆,州名也。州不若国,国不若氏,氏不若人,人不若名,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注:因周本有夺爵称国氏人名字之科,故加州文,备七等以进退之。
定五年:於越入吴。传: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注:越人自名於越,君子名之曰越。治国有状,能与中国通者,以中国之辞言之曰越。治国无状,不能与中国通者,以其俗辞言之,因其俗可以见善恶,故云尔。赤狄以赤进者,狄于北方总名,赤者其别,与越异也。
襄十有一年:作三军。传:三,卿也。古者上卿下卿,上士下士。注:说古制司马官数。古者,诸侯有司徒司空上卿各一,下卿各二。司马事省,上下卿各一。上士相上卿,下士相下卿,足以为治。襄公益司马作中卿,官逾王制。言军者,本以军数置之。
庄元年:单伯逆王姬。传: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注:以称字也。礼,诸侯三年一贡士于天子,天子命与诸侯辅助为政,所以通贤共治,示不独专,重民之至。大国举三人,次国举二人,小国举一人。
隐九年:侠卒。传:吾大夫之未命者也。注:以无氏。
隐元年:及宋人盟于宿。传:内之微者也。注:谓士也。《春秋》上刺王公,下讥卿大夫,而逮士庶人。
庄二十五年:陈侯使女叔来聘。注:称字,敬老也。礼,七十虽庶人,主孝而礼之。《孝经》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