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作者:【暂缺】 【12,654】字 目 录

【经】六年,春,王正月。

夏,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伐郑,围新城。

秋,楚人围许。告诸侯遂救许。

冬,公至自伐郑。

[疏]“公至自伐郑”。

正义曰:二十八年公会晋侯云云于温,诸侯遂围许,二十九年公至自围许;此年会伐郑,遂救许,不称“至自救许”,而云“至自伐郑”,与温会反者,《释例》曰:“诸若此类,事势相接,或以始致,或以终致,盖时史之异也。此事当由公至自告庙,所告不同,史依告而书,不为义例。”

【传】六年,春,晋侯使贾华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将奔狄,鄐芮曰:“后出同走,罪也。鄐,去逆反。芮,如锐反。)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近,附近之近。)

夏,诸侯伐郑,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围新密,郑所以不时城也。

[疏]注“实新”至“诸侯”。

正义曰:密是邑名,郑人新筑密邑,故传称“新密”。经不称围新密,言“围新城”,传云“郑所以不时城也”,解经言“新城”之意。郑以非时筑城,违礼害民,齐桓声其罪以告诸侯,故书“新城”,以“新城”为郑之罪状。刘炫云:“先王之制,诸侯无故不造城,造城则攻其所造。《司马法》曰‘产城,攻其所产’是也。”

秋,楚子围许以救郑。诸侯救许。乃还。

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於武城。见,贤遍反,罢,皮骂反,又皮买反。宛,於阮反。许男面缚,衔璧,大夫衰绖,士舆榇。衰,七雷反。绖,直结反,注同。榇,初觐反。贽音至,一音置,如字。缚,如字,旧扶卧反。楚子问诸逢伯,对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启如是。

[疏]注“微子”至“祖也”。

正义曰:案《宋世家》云:“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兄。周武王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左牵羊,右把茅,膝行而前以告。於是武王乃释微子,复其位。成王诛武庚,乃命微子代殷之后,国於宋。”《史记》之言,多有错谬。微子手缚於后,故以口衔璧,又焉得牵羊把茅也?此皆马迁之妄耳。

武王亲释其缚,受其璧而祓之。祓,芳弗反,徐音废。《说文》云:“除恶之祭也”。

[疏]注“祓除凶之礼”。

正义曰:《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谓之“袚除”,明是除凶之礼也。襄二十九年称“公临楚丧,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此亦当以桃茢祓之。

焚其衬,礼而命之,使复其所。”楚子从之。

【经】七年,春,齐人伐郑。

夏,小邾子来朝。

郑杀其大夫申侯。厌,於盐反,传同。

秋,七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世子款、郑世子华,盟于甯母。母,如字,又音无,注同。方音房。与音预。泥,乃丽反,又音甯。王,奴兮反。

曹伯班卒。

公子友如齐。

冬,葬曹昭公。

【传】七年,春,齐人伐郑。孔叔言於郑伯曰:“谚有之曰:‘心则不竞,何惮於病?’惮,徒旦反。难,乃旦反,下及八年经、传并同。)

[疏]七年传“心则”至“於病”。

正义曰:竞,彊也。言心则不能彊盛,则当须屈服於人,何得难於屈弱之病,而不下齐。

既不能彊,又不能弱,所以毙也。国危矣,请下齐以救国。”公曰:“吾知其所由来矣,

[疏]“吾知其所由来矣”。

正义曰:孔叔既请郑伯下齐,公初欲下齐,不知何事而来得说於齐。后更云,吾知其说齐所由来矣,谓由杀申侯说齐之事得来矣。

姑少待我。”下,户嫁反。对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夏,郑杀申侯以说于齐,且用陈辕涛涂之谮也。初,申侯,申出也,有宠於楚文王。文王将死,与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专利而不厌,予取予求,不女疵瑕也。女音汝,下皆同。疵,似斯反,又疾移反。衅,许靳反,下文同。后之人将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无適小国,将不女容焉!”狭音洽。既葬,出奔郑,又有宠於厉公。子文闻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君。’弗可改也己。”

“秋,盟于甯母”,谋郑故也。管仲言於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脩礼於诸侯,

[疏]注“诸侯”至“之物”。

正义曰:《周礼·大行人》云:“侯服贡祀物,甸服贡嫔物,男服贡器物,采服贡服物,卫服贡材物,要服贡货物。”郑玄云:“祀贡者,牺牲之属。嫔物,丝枲也。器物,尊彝之属。服物,玄纁絺纊也。材物,八材也。货物,龟贝也。”如彼《礼》文,诸侯所贡之物,皆以服数为差。《尚书·禹贡》:“任土作贡。”皆贡土地所生,不计路之远近。然则《周礼》虽依服数,亦贡土地所生,不宜远求他方之物以贡王也。王室盛明之时,每国贡有常职。天子既衰,诸侯惰慢,贡赋之事无复定准,故霸主总帅诸侯,尊崇天子,量其国之大小,号令所出之物。传言诸侯各使官司取齐约束,受其方所当贡天子之物。言其一听齐令,美齐侯能以礼服诸侯。

郑伯使大子华听命於会,言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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