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正义 - 卷二十七 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作者:【暂缺】 【13,486】字 目 录

者皆思柔顺之德,无过可罚,故虽设觵爵,不用之也。兕是兽名,觵是爵称,知兕觵以兕角为觵也。《周礼·小胥职》云:“觵其不敬者”,是所以罚不敬也。《异义》:《韩诗》说觵五升,所以罚不敬也,觵,廓也,著明之貌,君子有过,廓然明著;《诗毛传》说觵大七升;许慎云:觵,罚有过。一饮七升为过多,当谓五升,是也。《诗·良耜》云“有?其角”,则?是角貌,此诗之意指其角貌;言陈设不用,故云“陈设之貌”。

彼交匪傲,万福来求。’

[疏]“诗曰”至“来求”。

正义曰:兕觵,罚酒之爵。言古之王者与群臣燕饮,无失礼者,用兕觵之爵,其?然空陈设之,无所可罚。在席饮美酒者,皆能思柔顺中和,故不用也。彼饮燕君子,与人交接,非有傲慢之心,故万种福禄来求归之。

今夫子傲,取况之道也。”

秋,宣伯如齐逆女。称族,尊君命也。

[疏]“称族,尊君命”。

正义曰:宣元年已发尊君命、尊夫人之例,今复发者,彼以丧娶,嫌非正礼,且公子非族,故重明之。何休《膏盲》难《左氏》叔孙侨如舍族为尊夫人。案襄二十七年,豹及诸侯之大夫盟,复何所尊,而亦舍族?《春秋》之例,一事再见者,亦以省文耳,《左氏》为短。郑箴云:“《左氏》以豹违命,故贬之而去族;今侨如无罪而亦去族,故以为尊夫人也。《春秋》有事异文同,则此类也。”

八月,郑子罕伐许,败焉。败,必迈反,下同。戊戌,郑伯复伐许。庚子,八其郛。复,扶又反。许人平以叔申之封。疆,居良反,下同。

“九月,侨如以夫人妇姜氏至自齐”。舍族,尊夫人也。舍音舍,注同。故君子曰:“《春秋》之称,微而显,称,尺证反。志而晦,晦,呼内反。婉而成章,婉,怨晚反。尽而不汙,汙,忧于反,注同。惩恶而劝善,惩,直升反。非圣人,谁能脩之?”

卫侯有疾,使孔成子、甯惠子立敬姒之子衎以为大子。衎,徐,苦旦反。冬,十月,卫定公卒。夫人姜氏既哭而息,见大子之不哀也,不内酌饮,叹曰:“是夫也,将不唯卫国之败,其必始於未亡人。内,如字,徐音纳。酌,市略反,又章略反。乌呼!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鱤也使主社稷。”夫音扶。鱤,徐市恋反,一音专。大夫闻之,无不耸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於卫,耸,息勇反。舍音赦,或音舍。尽寘诸戚,寘,之豉反。而甚善晋大夫。

【经】十有五年,春,王二月,葬卫定公。

三月,乙巳,仲婴齐卒。

[疏]注“襄仲”至“仲氏”。

正义曰:《公羊》、《穣梁》皆以婴齐为仲遂之子,归父之弟也。以为归父之弟则同,其言称仲之意则异。《公羊》以为弟无后兄之义,使婴齐为归父之子,则为仲遂之孙,故以王父字为氏。《穣梁》以为宣八年“仲遂卒”者,为杀子赤,疏之,不使称公子。父既见疏,不得称公子,故其子由父亦疏之,不得称公孙,故别言仲氏。杜之此注,其言不明,当以为襄仲、归父本以东门为氏,及命婴齐绍归父之后,改之曰仲氏也。刘炫云:“仲遂受赐为仲氏,故其子孙称仲氏耳”。

癸丑,公会晋侯、卫侯、郑伯、曹伯、宋世子成、齐国佐、邾人同盟于戚。成音城。晋侯执曹伯归于京师。

[疏]注“不称”至“礼也”。

正义曰:诸传於其事之下发凡例者,杜皆於经之下引传而言“传例曰”。今传因曹伯发凡,杜不引传例者,据称人以执为例,却云“不然则否”,曹伯称侯以执,从“不然”之例,故杜不得引之也。不称人以执者,曹伯罪不及民,其称人之例,於义为然也。诸侯不得相治,故归之京师,使天子治之,是礼也。《释例》曰:“执诸侯,当归于京师,而或以归,或归于诸侯,皆失其所,从实而显之,义可知也。”

公至自会。

夏,六月,宋公固卒。

[疏]注“四同盟”。

正义曰:固父鲍以二年八月卒,而固代立。其年十一月,宋大夫与公盟于蜀,五年于蟲牢,七年于马陵,九年于蒲,皆鲁、宋俱在,是四同盟。

楚子伐郑。

秋,八月,庚辰,葬宋共公。共音恭。

宋华元出奔晋。宋华元自晋归于宋。挟音协。

[疏]注“华元”至“纳告”。

正义曰:案传华元奔晋,鱼石即议止之,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元始至河,本未至晋。既书“奔晋”,又书“自晋归”者,华元既出,宋即来告;华元既归,宋复来告。十八年传例曰:凡去其国,国逆而立之,曰“入”;复其位,曰“复归”;诸侯纳之,曰“归”。此是鱼石止之,宜从国逆之例,而为诸侯纳之文,书曰“自晋归”者,华元与栾书相善,布惧桓族,欲挟晋以自重,以晋纳告于诸侯,《春秋》从而书之,以示元之本情故也。

宋杀其大夫山。宋鱼石出奔楚。

冬,十有一月,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卫孙林父、郑公子?、邾人会吴于锺离。燮,息协反。咎,其九反。?音秋。好,呼报反。

许迁于叶。叶,舒涉反。

【传】十五年,春,会于戚,讨曹成公也。执而归诸京师。书曰“晋侯执曹伯”,不及其民也。凡君不道於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则曰“某人执某侯”,不然则否。

[疏]“凡君”至“则否”。

正义曰:《春秋》执诸侯多矣,或名或否。此例不言之者。《释例》曰:“诸侯见执者,巳在罪贱之地,名与否,非例所加,故但书执某侯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若乃肆於民上,人怀怨雠,诸侯致讨,则称某人执某侯,众讨之文也。诸侯虽身犯不义,而恶不及民,则不称人以执之,晋人执曹伯是也。诸无加民之恶,而称人以执,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为辞,国史承以书策,而简牍之记具存,夫子因示虚实,传随而著其本状,以明得失也。”

诸侯将见子臧於王而立之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见,贤遍反。应,应对之应。拘,九于反。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

[疏]“圣达”至“守乎”。

正义曰:节犹分也,人生天地之间,性命各有其分。圣人达於天命,识已知分,若以历数在己,则当奉承天命,不复拘君臣之交、上下之礼,舜、禹受终,汤、武革命,是言达节者也。若自知已分不合高位,得而不取,与而不受,子臧、季札、卫公子郢、楚公子闾,如此之类,皆守节者也。下愚之人,不识已分,侜张妄作,取非其理,干纪乱常,如此之辈,古今多矣,州吁、无知之等,皆失节者也。子臧自以身是庶子,不合有国,故言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为圣,敢失其守节者乎?

夏,六月,宋共公卒。

楚将北师,子囊曰:“新与晋盟而背之,无乃不可乎?”子反曰:“敌利则进,何盟之有?”囊,乃郎反。申叔时老矣,在申,闻之,曰:“子反必不免!信以守礼,礼以庇身。信、礼之亡,欲免得乎?”庇,必利反,又音秘。楚子侵郑,及暴隧。遂侵卫,及首止。郑子罕侵楚,取新石。隧音遂。栾武子欲报楚。韩献子曰:“无庸,使重其罪,民将叛之。数,所角反。无民,孰战?”

秋,八月,葬宋共公。於是华元为右师,鱼石为左师,荡泽为司马,

[疏]注“荡泽,公孙寿之孙”。正义曰:《世本》云:“公孙寿生大司马虺,虺生司马泽也”。华喜,督之玄孙者,又云:“督生世子家,家生季老,老生司徒郑,郑生司徒喜也。”公孙师,庄公之孙者,又云:“庄公生右师戊,戊生司城师也。”鳞朱,鳞矔孙者,又云:“桓公生公子鳞,鳞生东乡矔,矔生司徒文,文生大司寇子奏,奏生小司寇朱也。”向戌,桓公曾孙者,又云:“桓公生向父盻,盻生司城訾守,守生小司寇鳣及合左师。”左师即向戌也。

华喜为司徒,公孙师为司城,向为人为大司寇,鳞朱为少司寇,少,诗照反,下同矔,古乱反。向为大宰,鱼府为少宰。荡泽弱公室,杀公子肥。音带,本又作带。大音泰。华元曰:“我为右师,君臣之训,师所司也。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不能治官,敢赖宠乎?”乃出奔晋。二华,戴族也。司城,庄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鱼石将止华元。鱼府曰:“右师反,必讨,是无桓氏也。”鱼石曰:“右师苟获反,虽许之讨,必不敢。且多大功,国人与之,不反,惧桓氏之无祀於宋也。右师讨,犹有戌在,戌音恤。桓氏虽亡,必偏。”鱼石自止华元于河上。请讨,许之,乃反。使华喜、公孙师帅国人攻荡氏,杀子山。书曰“宋杀大夫山”,言背其族也。去,起吕反。鱼石、向为人、鳞朱、向带、鱼府出舍於睢上,睢音虽;徐,许惟反,又音绥。华元使止之,不可。冬,十月,华元自止之,不可,乃反。鱼府曰:“今不从,不得入矣。复,扶又反。右师视速而言疾,有异志焉。若不我纳,今将驰矣!”登丘而望之则驰,骋而从之,登丘而望之则驰,绝句。骋,敕景反。则决睢澨,澨,市利反。涯,本又作崖,鱼佳反,一音宜。坏音怪。闭门登陴矣。左师、二司寇、二宰遂出奔楚。陴,毗支反。

[疏]注“四大”至“石告”。

正义曰:襄元年传谓此五人为五大夫,故除去鱼石,谓之四大夫也。彼四大夫所以不书者,宋人独以鱼石告,不以四人告也。服虔云:“鱼石,卿,故书。”以为四人非卿,故不书。杜不然者,案文七年传云:“宋成公卒。於是公子成为右师,公孙友为左师,乐豫为司马,鳞矔为司徒,公子荡为司城,华御事为司寇。六卿和公室。”哀二十六年传:“宋景公无子,於是皇缓为右师,皇非我为大司马,皇怀为司徒,灵不缓为左师,乐茷为司城,乐朱鉯为大司寇,六卿三族降听政。”据彼二文,则向为人为大司寇,亦是卿也。若五人皆告,为卿则书,向为人亦当书之,何以独书鱼石?杜言独以鱼石告,正为向为人不书故也。或少司寇、二宰等六卿之外,亦是卿官,合书名氏,犹如鲁之三卿外,别有公孙婴齐、臧孙许,但非如六卿等世掌国政也。

华元使向戌为左师,老佐为司马,乐裔为司寇,以靖国人。裔,以制反。

晋三卻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犁奔楚。犁,力兮反。韩献子曰:“卻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骤,仕救反。初,伯宗每朝,其妻必戒之曰:“‘盗憎主人,民恶其上。’子好直言,必及於难。”恶,为路反。好,呼报反。难,乃旦反。见,贤遍反。

十一月,会吴于锺离,始通吴也。

许灵公畏逼于郑,请迁于楚。辛丑,楚公子申迁许于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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