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五年,春,王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夏,归粟于蔡。
[疏]注“蔡为”至“之粟”。正义曰:《公羊传》曰:“孰归之?诸侯归之。曷为不言诸侯归之?离至不可得而序,故言我也。”《穣梁传》亦然。贾逵取彼为说云:“不书所会后也。”杜以传文唯言“周亟矜无资”,自解鲁归粟之意,不言诸侯归之。诸侯或亦归之,要此经所书,其意不及诸侯,故显而异之,言“鲁归之粟”。
於越入吴。
[疏]注“於发声也”。正义曰:《公羊传》云:“‘於越’者何?‘越’者何?‘於越’者,未能以其名通也。‘越’者,能以其名通也。”其意言“越”与“於越”立文不同,事有褒贬。《左氏》无此义。越是南夷,夷言有此发声,史官或正其名,或从其俗,“越”与“於越”,史异辞,无义例。
六月,丙申,季孙意如卒。
秋,七月,壬子,叔孙不敢卒。
冬,晋士鞅帅师围鲜虞。
【传】五年,春,王人杀子朝于楚。
夏,归粟於蔡,以周亟,矜无资。亟,纪力反,注同。
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季平子行东野。行,下孟反,下“桓子行”同。还,未至,丙申,卒于房。阳虎将以<王兴>璠敛,玙,本又作与,音馀。璠音烦,又方烦反。敛,力验反。
[疏]注“<王兴>璠”至“所佩”。正义曰:案《说文》云:“玙璠,鲁之宝玉。”玙璠是一玉名。《说文》又云:“瑜,美玉”,与玙璠异也。昭公出奔之后,平子摄行君事,入宗庙,佩此玉。阳虎以平子尝佩此玉,故将以敛之。仲梁怀不与,明此玉是君所佩也。君之所佩,故为美玉也。《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此当时所佩,未必是山玄也。《玉藻》又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郑玄云:“徵角在右,事也,民也,可以劳。宫羽在左,君也,物也,宜逸。”
仲梁怀弗与,曰:“改步改玉。”去,起吕反。
[疏]“改步改玉”。正义曰:步谓行也。《玉藻》云:“君与尸行接武,大夫继武,士中武。”郑玄云:“尊者尚徐,接武,蹈半迹;继武,迹相及也;中武,间容迹。”是君臣步不同也。《玉藻》又云:“公侯佩山玄玉,大夫佩水苍玉。”是君臣玉不同也。昭公之出,季氏行君事,为君行,佩君玉。及定公立,季氏复臣位,故步玉皆改矣。
阳虎欲逐之,告公山不狃。不狃曰:“彼为君也,子何怨焉?”狃,女九反。为,于伪反,注同。洩,息列反。僣,子念反。
[疏]“彼为君”。正义曰:家臣谓季氏为君,故注云“不欲使僣”。
既葬,桓子行东野,及费。子洩为费宰,逆劳於郊,桓子敬之。劳仲梁怀,仲梁怀弗敬。劳,力报反,下同。从,才用反,下“从父昆弟”、“皆从王”并同。子洩怒,谓阳虎:“子行之乎?”
申包胥以秦师至。秦子蒲、子虎帅车五百乘以救楚。乘,绳登反,注同。子蒲曰:“吾未知吴道。”使楚人先与吴人战,而自稷会之,大败夫概王于沂。沂,鱼依反。吴人获薳射於柏举,射,食亦反,又食夜反。其子帅奔徒卒,子忽反。以从子西,败吴师于军祥。
秋,七月,子期、子蒲灭唐。
九月,夫概王归,自立也,以与王战,而败,奔楚,为堂豨氏。豨,芳兮反,下同。吴师败楚师于雍澨。秦师又败吴师。吴师居麇,麇,九伦反,下同。子期将焚之,子西曰:“父兄亲暴骨焉,不能收,又焚之,不可。”暴,步卜反。子期曰:“国亡矣,死者若有知也,可以歆旧祀,歆,许金反。岂惮焚之?”焚之而又战,吴师败。又战于公壻之豨,吴师大败,吴子乃归。囚闉舆罢。闉舆罢请先,遂逃归。闉音因。舆音馀;又作与,羊汝反。罢音皮。复,扶又反。叶公诸梁之弟后臧从其母於吴,不待而归。叶,舒涉反。从,如字,又才用反。叶公终不正视。
乙亥,阳虎囚季桓子及公父文伯,公父,音甫。而逐仲梁怀。冬,十月,丁亥,杀公何藐。藐,亡角反,一音弥小反。己丑,盟桓子于稷门之内。庚寅,大诅。逐公父歜及秦遄,皆奔齐。诅,庄虑反。歜,昌欲反。遄,巿专反。
楚子入于郢。初,斗辛闻吴人之争宫也,曰:“吾闻之:‘不让,则不和;不和,不可以远征。’吴争於楚,必有乱;有乱,则必归,焉能定楚?”王之奔随也,将涉於成臼。焉,於虔反。臼,其九反。屈,其勿反,又君勿反。蓝尹亹涉其帑,蓝,力甘反。亹,亡匪反。帑音奴。不与王舟。及宁,王欲杀之。子西曰:“子常唯思旧怨以败,君何效焉。”王曰:“善。使复其所,吾以志前恶。”王赏斗辛、王孙由于、王孙圉、锺建、斗巢、申包胥、王孙贾、宋木、斗怀。子西曰:“请舍怀也。”舍音舍,又音赦。弑,申志反。王曰:“大德灭小怨,道也。”难,乃旦反。申包胥曰:“吾为君也,非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尢子旗,其又为诸?”为君,于伪反,下“为身”同。厌,於盐反。遂逃赏。王将嫁季羋,季羋辞曰:“所以为女子,远丈夫也。锺建负我矣。”以妻锺建,以为乐尹。远,于万反。妻,七计反。
王之在随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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