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灭亡的真相 - 2、明代制度篇

作者: 林洛7,224】字 目 录

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

另一方面,明代重文轻武,当时人人诵读的启蒙读物《神童诗》起首便是“少小需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军户子弟更是地位低下。

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加上社会地位过低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所以尽管朝廷三令五申,严禁逃亡,但是军士逃亡的数字有增无减。

由于镇守太监和军官占夺屯田、役使军士,导致军士逃亡,屯田荒废。军屯制度崩溃。

据说1438年(正统三年),逃亡军士达数十万之多。山东一个百户所,原额为一百二十人,逃亡后只剩下一个人。

兵制的破坏导致明朝军队的衰败,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北京周围的78个卫,原有38万人,至16世纪初,只剩5―6万人,而其中实际操兵器者仅有1万人。

蒙古骑兵曾攻至京郊,能看到北京城门处,明军竟不敢前去应战。

到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军官奉命出兵时,只好临时雇用矿工和盐工充数,或招募辽东、陕西的雇佣兵。

英宗正统末年,募兵制开始出现,世宗嘉靖年间,倭寇猖獗,募兵的数量增多,当时最有名的就是戚继光的“戚家军”和俞大猷的“俞家军”,从此之后,募兵逐渐演变成一种制度,招募来的兵士也变成了军队的主力。

从卫所制到募兵制,是明朝兵制的重要变化。

明朝后期的历代政府都为军饷问题头疼不止,加上明朝后期几个皇帝是出了名的守财奴,于是募兵的粮饷,都是由朝廷通过“加派”和“加赋”等办法,转移到农民身上,随着卫所制的破坏,募兵的数量增多,农民的负担就越重,尤其是明朝末年的“三饷”(辽饷、剿饷、练饷)更是臭名昭著。

因为不堪忍受苛捐杂税,农民或者逃亡成为流民,或者揭竿而起,而明朝政府为了镇压起义,又必须增加募兵,于是在恶性循环中,明朝应对乏策,走向了灭亡,这个问题吴思先生在他的《潜规则》“崇祯死弯”一章中有精彩的论述。

这个死弯纯粹属于明朝政府咎由自取,社会问题如火山爆发,令得明朝政府进退两难,其实是厚积薄发而已,崇祯固然是一个不幸的皇帝,但是明朝政府统治下比他更不幸的臣民比比皆是,而身为明朝政府的代理人为此而承担责任、付出代价,并没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地方。明代的先进武器颇值一提,当年袁崇焕就是凭借火炮守住了山海关。

明代火器曾广泛用于军备,明末军营编制里,除一千人为骑射外,其余均为火器手。火器装备普及到一营兵的三分之一左右。嘉靖时,陕西总督曾铣说:“每一营(五千人大营)其用霹雳炮三千六百杆,合用药九千斤,重八钱铅于九十万个,……,大连珠炮二百杆,合用药六百七十五斤,……手把铳四百杆……盏口将军一百六十位。”

明朝军事实力很强,有重炮,有使用火药的攻击武器。可以看到,明军装备的“现代化”和”机械化“,比起很长一段时间只有弓箭刀枪的清兵,差距极大。

可是明朝的超级装备,在恶政的作用下就变成了不利因素。火炮是从外国传来的,制造这些装备需要大笔的开销,为了避免损耗和外流,一般这些装备都保存起来。到了战争的时候,火炮陈旧不堪不能使用,士兵也不会使用这些火炮,经常发生击中自己人的事情,比如袁崇焕的助手就是死于走火。

更为可笑的是,府库管理由太监把持,军队要调用火炮抗敌,还要向太监们行贿才行,于是军事技术上的进步完全被政治腐败抵消了。

似乎是为了弥补兵员和兵器的损失,明末统治者十分重视长城的修缮,或以砖石加固旧城,或在某些地段增修新城。明朝的长城在中国历史上是赫赫有名的。

这种防御心理的形成,也许是因为卫所制度的衰落。

明朝政府通过修缮长城,将辽东、广宁和大同防线连为一体,其实也无异于将东胜一带拱手让给了北方民族。

乌龟的防御姿态尚可称本能,而一个帝国的消极防御战略就只能是不思进取,或者忙于内讧。

明代长城被评价为明朝政府闭关锁国的特征之一,事实上修长城本身不能证明就是闭关锁国,不过明朝政府因为自身兵制的变化,军队战斗力的削弱,只能采取消极防御的战略却是毋庸置疑的,说修缮长城反映了明朝政府缺乏自信、畏惧少数民族的威胁,并不为过。

当年朱元璋自豪的宣称“吾养兵百万,要不费百姓一粒米”,到了明朝后期却耗资极大,战斗力极差,是为中国历史上效率最低下的军队。

明朝的灭亡伴随着的是一系列战争的失败,每次失败固然都有指挥上、补给上的具体问题,但是究其根本,曾经击溃天下无敌蒙古骑兵的大明战士在明朝后期如此不堪一击,原因还在恶政导致兵制的变迁。

2.2.明代的厂卫机构

锦衣卫和东厂是明朝特有的特务机构,庞大的特务组织公然以合法的形式存在于明朝政权两百多年时间里,在中国历史上这是极为罕见的。锦衣卫原为皇帝亲军侍卫,初名仪鸾司,就是替皇帝掌管仪仗的机构。1382年(洪武十五年),才改称“锦衣卫亲军指挥使司”,设指挥使一人,统属有将军、力士、校尉等官卒一千五百人。

卫属机构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管卫中刑名和军匠事务,北镇抚司专门负责“诏狱”,也就是奉皇帝的命令查办的各种案件。由于镇抚司对审讯的犯人严刑逼供,引得怨声载道,朱元璋为了平息民愤,曾经在1387年,即洪武二十年下令焚毁为中特制刑具,将全部狱囚送刑部议罪,并且诏令以后内外诏狱,都要交三法司审讯,以减少冤狱。

不过朱元璋猜忌部下,还得借助于锦衣卫作为耳目,这样一来,锦衣卫维持了尾大不掉的局面。

到了1420年,也就是永乐十八年,明成祖朱棣谋朝篡位夺取皇位,疑心病特别重,当他迁都北京的时候,就立即在东安门北(今东厂胡同)设置了东厂,专门用于刺探臣民“谋逆妖言、大奸大恶”的事情,朱棣怕外臣徇私,不能够及时把实况向他汇报,就特命亲信太监做东厂的提督,从此由太监提督东厂,就成了明朝特设的制度。

东厂设立后,太监有了随意逮捕,刑讯朝野臣民的特权。为了平衡厂和卫的权势,朱棣一面命令东厂所属的人员,由锦衣卫调充,同时又赋予提督东厂的太监,有监视锦衣卫的权力,使之相互依赖,彼此制约,成为朱棣实行特务统治的工具。

东厂的太监大部分由司例监的秉笔太监兼任,这样,太监不仅“口衔天宪”,是皇帝的代言人,又可在内阁票拟的文件上“披红”,成了皇帝的代笔人,就足够左右朝政了。东厂有缉捕臣民、任意杀戮特权的特务衙门,更给太监揽权广开了方便之门。明之厂卫之祸与宦官相始终,直到明亡才结束,原因也在这里。

1478年,即成化十四年,明宪宗给北镇抚司颁发印信,规定所理诏狱,必须向皇帝奏报,一切直接向皇帝负责,卫所不得干预,提高了北镇抚司的特权。

武宗正德时候的钱宁,世宗嘉靖时候的陆炳,都是掌管锦衣卫的人物。

钱宁在锦衣卫用事的时候,专门敲诈勒索,后来钱宁被杀,查抄他家藏有“黄金可万斤,白金三十万斤,白玉带二千五百束,祖母绿佛像两尊,胡椒千五百石”,变卖他的园宅,价值三十万万。

陆炳和严嵩勾结,诬杀了主张收复河套的夏言。陆炳甚至连主管东厂的太监马广、司黎监李彬也告密下狱处死。他为了扩充势力,还选“缇骑”(就是身穿赤黄色衣服的军役)中骁勇的七千人,另外委派心腹统领,在他掌管期间,锦衣卫里“仰度支者(向户部领取粮饷者)”,多达十五、六万人,比明初时候扩大了一百倍。

成化年间,宪宗为了加强特务统治,又设立了西厂,令太监汪直提督。

汪直果然不负皇帝的厚爱,“屡兴大狱”,其时,西厂所辖“缇骑”比东厂还多一倍,从京师内外到大河南北,缇骑到出寻衅省事,上至亲王府,下到民间,就算了斗鸡骂狗一类琐事,他们也缉拿拷索。

汪直用事,“先后凡六年,冤死者相属。”

1428年,也就是成化十八年,曾经关闭过西厂。可是在1506年,即正德元年,武宗即位,重用宦官刘瑾,又恢复了西厂,刘瑾用自己的亲信掌管西厂和东厂,当时两厂之间争权夺利,为了控制两厂,刘瑾又建立了一个“内厂”,由他直接指挥,权力更大,连东厂、西厂都要受他监督。

刘瑾规定,凡“罪犯”进厂,不论罪名大小,一概都要受杖责,先打一顿,然后要莫充军边塞,要莫戴枷发遣,一幅枷铐重达一百五十斤。这样的残酷迫害下,官吏军民被害致死者达数千人。

明熹宗天启年间,魏忠贤以司礼监秉笔太监建领东厂,厂卫制度发展到了顶点。他们专用酷刑来钳制臣民之口,用的刑具有特制的大枷、夹棍等五种,刑罚有断脊、堕指、刺心、红绣鞋(用烧红了的铁烙脚)等,名目繁多,惨绝人寰。

《明史刑法志》提到东厂的制度,“凡中官掌司礼监印者,其属称之曰宗主,而督东厂者曰督主。东厂之属无专官,掌刑千户一,理刑百户一,亦谓之贴刑,皆卫官。”

这一些东厂的成员,专门挑选锦衣卫中最狡诈、阴险的人充当,负责侦察,另外,东厂又收吸纳地方流氓、亡命之徒作为爪牙,每探得一件事情就马上密报,这些人任意闯进人家家里搜捕,如果的贿赂满意,就马上离开,如果少不满意,就用刑拷打,这个就称为“乾?酒”,又叫做“搬罾儿”。东厂逼令犯事的人诬陷有钱人家,除非得到有钱人家的贿赂,否则就奏请下镇抚司狱。

每月初一,东厂召集成员数百人,用抽签的办法分派各人差事,分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北镇抚司去监视审案的叫做“听记”;分到各官府、城门访缉的叫做“坐记”。某官行某事,某城门得某奸,都要被报告到厂,这叫作“打事件”。事无巨细,就连民间的米盐琐事,夫妻口角,也连夜报进宫去,为皇帝和太监们提供笑料。

这样的特务统治,以至“上下惴惴无不畏打事件者”。

明史中还提到这样一个故事。

有四个人在密室夜饮,有一个人喝醉了,就开始大骂魏忠贤,其他三个人吓得不敢出声。这个人骂声还没有停,就有东厂特务冲了进来,把这四个人抓去见魏忠贤,魏忠贤马上就磔死了那个骂他的人,赏了其他三个人钱。

关于这个故事,还有另外一个版本,这是明朝崇祯年间的进士夏允彝《幸存者》记载:

余见一术士徐姓者,五人共饮于逆旅,忽一人倡言忠贤之恶,不久当败。余四人或默或骇,讽以慎言。此人大言:“忠贤虽横,必不能将我剥皮,我何畏?”

至夜半熟睡,忽有人排门入,以火照其面,即擒去,旋拘四人,并入内地,间所擒之人,手足咸钉门板上,忠贤语四人曰:“此人谓不能剥其皮,今欲姑试之。”

即命取沥青浇其遍体,用锥敲之,未及,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四人骇欲死。忠贤每人赏五金压惊,纵之出。

那绝对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最恐怖的时期之一。

崇祯继位后,杀了魏忠贤,但是他并没有停止这些特务机构,他还是利用东厂替他侦探朝野臣民,“告密之风未尝息也。”

一直到1644年,也就是崇祯十七年,明朝灭亡,东厂和锦衣卫的危害才停止。

“明锦衣卫狱近之,幽系惨酷,害无甚于此者。”

相比之下,清朝的政治相当清明,并没有专门的特务机构。明朝这么多皇帝都很热衷于特务统治,且乐此不疲,并不令人惊讶。这样一支队伍能够避开文武百官直属自己管辖,绕过祖宗法制按自己的意图办事,并且直接对自己负责,统领者更是自己最信任的人,是每个独裁者都不能够拒绝的诱惑。

尽管皇帝明白这样的特务机构会弄得人心惶惶,甚至有可能因为特务们的恣意妄为导致天怒人怨,但是皇帝认为特务机构方便按照他的意图办事,能够有效的阻止大臣们的谋反叛乱,还是有存在的必要。

明朝的厂卫机构就像毒品一样,使明朝的历代皇帝都患上了毒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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