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是也。然此不用,非即是體。何也?仍是五十內之數,數之性質猶在也。凡孔家言性、言命、言天,皆依體之用也。易之道廣矣、備矣,而命名為易,易者,用也︰曰交易,陰陽交而成卦也;曰變易,六爻發揮,惟變是適也;曰不易,與體相應,無思無為,而能冒天下之道,所謂生生之謂易是也。吾嘗有言︰孔學依體之用也,佛學則依體之用而用滿之體也。
三、相應不二義。
用依于體,而用猶在,不可說一;明明相依,不可說二;是故闡《般若》義者曰不二法門,是故闡《瑜伽》義者曰相應善巧。既曰相依矣,相應于一處矣,無孤立之寂,亦無獨行之智,而言無余涅 者,就寂而詮寂故也。獨陽不長,不可離陰而談陽也,而乾之為卦,六爻純陽,就陽而詮陽也;孤陰不生,詮坤亦爾也。是故談涅 者須知三德,伊字三點,不縱不橫,不即不離,是涅 也。唯有不二法門,唯有相應善巧之可談也。
四、舍染取淨義。
舍染取淨,立教之原,無著菩薩顯揚聖教,作《顯揚聖教論》,一部論旨,唯明是義而已。扶陽抑陰,孔學之教︰陽,善也、淨也、君子也;陰,惡也、染也、小人也。扶抑即取舍,則孔亦舍染取淨也。《易》之 、垢、複、剝、泰、否六卦,于義尤顯,比而觀之,可以知要。
,揚于王庭,孚號有厲。 陰勢已微,猶揚猶號者,極其力而 去之也。
垢,女壯,勿用取女。 陰之初起,侈而言之曰壯,厲而禁之曰勿用也。
複,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後不省方。 養之令長如是。
剝,碩果不食。 珍之護惜如是。
泰,小往大來,君子道長,小人道消。
否,大往小來,君子道消,小人道長。 往來消長而判泰否,其義又如是。
了此四義,可知人之所以為人,天之所以為天,孔、佛為二,循序漸進,極深研幾,是在智者。
(選自支那內學院蜀院1941年刻《孔學雜著》,收入《歐陽競無先生內外學》第十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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