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轻重篇新诠 - 管子輕重十四 輕重乙

作者: 马非百5,140】字 目 录

高下。若此,則民疾作而為上虜矣〔一一〕。」〔一〕元材案:衡,財政機關名稱,解已見《巨(筴)乘馬篇》。上處又借為人名。何如璋所謂「衡亦假設之名以明輕重者」是也。

〔二〕元材案:耜、銚,解已見《海王篇》。鎌,《集韻》「或作鐮」。《楊子方言》:「刈鉤自關而西或謂之鎌。」即今之鐮刀。鎒同耨。《詩》「庤乃錢鎛」,《傳》:「鎛,鎒也。」《疏》:「鎒或作耨。」》漢書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3 下一页 末页 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