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轻重篇新诠

管子轻重篇新诠
作 者: 马非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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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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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马非百为治先秦史的名家,原为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兼办公室主任,1957年因言获罪,放到中华书局任编辑,著有《秦始皇帝传》《秦集史》《秦史纲要》《桑弘羊年谱》《管子轻重篇新诠》等皇皇大著。

图书目录

管子轻重篇新诠

马非百为治先秦史的名家,原为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兼办公室主任,1957年因言获罪,放到中华书局任编辑,著有《秦始皇帝传》《秦集史》《秦史纲要》《桑弘羊年谱》《管子轻重篇新诠》等皇皇大著。(dushuzhijia.com网友整理分享) 在线阅读 >>

論 管 子 輕 重 上

──關於管子輕重的著作年代一、引言《管子。輕重》十九篇,亡失了三篇,現存十六篇。它和《管子》其它各篇不是一個思想體系。它是一部專門討論財政經濟問題的書。其中有許多問題,是西漢一代和王莽時代所特有的,與普通的財政經濟的性質迥不相同。由於作者故弄玄虛,把自己在財政經濟上的意見,用託古改制的方法,說成是歷史上有名的大政治家管仲的主張,蒙蔽了不少從事研究這部書的學者。梁啟超作《管子傳》一書,對於書中有關財政經濟方面的理論,有些地方算是最能發前人之所未發。但他一則誤信此書為管仲所作,把時代提前了好幾百年;又由... 在线阅读 >>

論管子輕重中

──關於管子輕重之理論的體系一、輕重一詞之起源及其涵義二、輕重理論中的若干基本原則三、體現輕重原則的兩個重要工具四、所謂輕重之筴的具體措施五、本書在理論上所暴露的時代和階級的局限性一、輕重一詞之起源及其涵義「輕重」二字,最早見於《國語(dushuzhijia.com网友整理分享) 在线阅读 >>

論管子輕重下

──對《管子集校》及所引各家注釋中有關輕重諸篇若干問題之商榷《管子集校》(以下簡稱《集校》)一書,是郭沫若同志在聞一多、許維遹兩氏的遺稿基礎上進行加工,整理成書,於一九五六年三月由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此書體例嚴密,規模宏大,所見版本之多,參考歷來校勘書籍之廣,不僅是以前學者所未曾有,而且也是解放以來第一部博大精深的批判繼承祖國文化遺產的巨大著作。這對於今後有志研究《管子》學的人,誠如作者在《校畢書後》中所指出:「使用此書時……,如耐心讀之,披沙可以揀金,較之自行漁獵,獺祭群書,省時撙力多多矣」,對學術...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一 巨(筴)乘馬(二)

〔一〕元材案:輕重一詞,最早見於《國語。周語》。《周語》云:「周景王時,患錢輕,將更鑄大錢。單穆公曰:不可。古者天降災戾,於是乎量資幣,權輕重以救民。民患輕,則為之作重幣以行之,於是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則多作輕幣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有子權母而行,大小利之。今王廢輕而行重,民失其資,能毋匱乎?……王弗聽,卒鑄大錢。」但細繹全文之意,不過謂大錢之分量重,小錢之分量輕。其所謂之輕重,乃具體之輕重,與本書所謂輕重之為抽象意義者不同。歷史上開始用輕重一詞與本書有類似之意義者,只有賈誼一人。賈誼...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二 乘馬數

元材案:篇中言「此筴乘馬之數亡也」。又曰:「筴乘馬之數盡於此乎?」又曰:「此之謂筴乘馬之數。」可知「乘馬數」即「筴乘馬之數」。提要:本篇共分四段。第一段,從「桓公問管子曰:有虞筴乘馬已行矣」至「無求於民」,以「戰國」與「王國」互為對文,論列國分立與天下一統處境之不同,故筴乘馬之法亦隨之而異。第二段,從「朝(霸)國守分上分下」起至「此國筴流已」,此又分三小段。從「朝(霸)國守分上分下」起至「此筴乘馬之數亡也」為第一小段,以「霸國」「王國」及「亡筴乘馬之君」互為對文,論「守分上分下」「守始」「守...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三 問乘馬(亡)

張佩綸云:「按《巨乘馬篇》首云:「請問乘馬。」此篇名「問乘馬」,與彼重複,未詳所以名篇之旨。淺人偽立此名以足篇數,而後目之為亡篇,可謂工於作偽。」龐樹典云:「《巨乘馬》首曰:「桓公問管子曰:請問乘馬。」是《巨乘馬》之前半為《問乘馬篇》無疑。自「筴乘馬之數求盡也」以下方為《巨乘馬》本篇。其下篇即《乘馬數》本篇。三篇之中均有逸簡。後人因《問乘馬篇》錯入《巨乘馬篇》,遂將《問乘馬》第六十八,《巨乘馬》第六十九,《乘馬數》第七十,移為《巨乘馬》第六十八,《乘馬數》第六十九,《問乘馬》第七十。而所亡之篇遂為管...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四 事語

張佩綸云:「《戰國策。劉向別錄》:「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此篇亦名《事語》。疑子政校中秘書時,以《事語》之述六國時事近於《國策》者入《國策》,而其述齊桓時事類於《管子》者入《管子》,故仍以《事語》名篇。其為戰國游士依託管子無疑。」又云:「此篇必不止二節。《山至數篇》之「梁聚」、「請士」、「特命我曰」三節,《輕重乙》之「衡謂寡人曰」一節,均當以類錄入。蓋後人強分之以足篇數,愈雜糅不可讀矣。」元材案:本書所述,雖以齊桓、管仲為問答之主體,然只是著者假託之詞,與齊桓時事初無關...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五 海王

元材案:「海王」當作「山海王」。山海二字,乃漢人言財政經濟者通用術語。《鹽鐵論》中即有十七見之多。本篇中屢以「山、海」並稱。又前半言鹽,後半言鐵。鹽者海所出,鐵者山所出。正與《史記。平準書》所謂「齊桓公用管仲之謀,通輕重之權,徼山海之業,以朝諸侯。用區區之齊顯成霸名」及《鹽鐵論。輕重篇》文學所謂「管仲設九府徼山海」之傳說相符合。王即《輕重甲篇》「故為人君而不能謹守其山林菹澤草萊,不可以立為天下王」之王,謂以壟斷山海之利權而王天下也。尹註釋「海王」為「以負海之利而王其業」者非。提要:本文共分四...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六 國蓄

元材案:本書凡十九篇,亡三篇,實存十六篇。十六篇中有十四篇皆為問答體,獨本篇及《輕重己篇》不用問答體。此可注意者一也。又其他各篇皆用具體寫法,本篇及《輕重己篇》獨用抽象寫法。即前者多以具體故事(雖是假託之詞)為敘述之對象,後者則以一般原理原則為敘述之對象。此可注意者二也。又其他諸篇中,往往有若干段文字與本篇或完全相同,或大同小異。如本篇「國有十年之蓄」一段見於《輕重乙篇》,「凡將為國,不通於輕重」一段見於《揆度篇》,「且君引錣量用」一段及「是故萬乘之國必有萬金之賈」一段均見於《輕重甲篇》,「使萬室之...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七 山國軌

何如璋云:「「山」字無義,當是「官」字。文中桓公問「官國軌」可證。官者設官治事以立軌數也。」張佩綸云:「通篇但言「國軌」,未嘗專指山國。與「山權數」「山至數」之「山」字均不可解。」孫毓棠云:「「山」疑是「上」字之誤。「上」通「尚」。「山國軌」「山權數」「山至數」皆猶《墨子》之「尚賢」「尚同」。《墨子》「尚賢」,《淮南。氾論》及《漢書。藝文志》皆作「上賢」。」郭沫若云:「「山國軌」「山權數」「山至數」之「山」字均衍文。」元材案:三篇篇名皆有「山」字,似不能三篇皆有衍誤。必有其所以命名之由。《漢書。楊敞...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八 山權數

王紹蘭云:「本篇「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令為權」,先言四權,下云「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止言三權。故桓公曰:「吾欲行三權之數。」管子曰:「此三權之失也。」桓公曰:「守三權之數奈何?」管子曰:「策豐則三權皆在君。」三權凡兩見,三權數凡三見,則篇名「山」字,疑當作「三」。因與上篇《山國軌》,下篇《山至數》相廁致訛耳。」張佩綸云:「權者管子輕重之法。本篇「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令為權」。下云:「吾欲行三權之數。」似篇名當作「三權數」。」元材案:有關財用者則以「山」名之...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九 山至數

何如璋云:「目曰山至數者,山有金玉可以立幣,以幣准穀,以穀權物,以物應幣,操幣以衡穀物,輕重在上,如環無端,故名為至數。」張佩綸云:「此篇文已錯亂。《事語篇》「桓公問管子曰:事之至數可聞乎?管子曰何謂至數?」乃此篇開宗語。「何謂至數」,當是桓公問詞。今已無由理董。就此篇析之,國會一節之前,當有准衡輕重兩節。當依《通典》取《地數篇》准衡之數一節,歸入此篇。《揆度篇》「謂之國軌」一節,與此篇「謂之國會」、「謂之國簿」相類。拾殘網佚,略還舊觀,未知其有當否也。」黃鞏云:「至數,言輕重之極致也。山字衍文。」...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 地數

元材案:本文「地」字包括天財地利在內。文中詳論天財所出,地利所在,及以天財地利立功成名於天下之典型人物與內守國財而外因天下之法,故以地數名篇。提要:全文共分五大段。第一段,從「桓公曰:地數可得聞乎?」至「坐起之費時也」,總論天下銅鐵之山,乃兵器(戈矛)和錢幣(刀布)之所自出,為自古以來歷代國家得失存亡之所關。桀不足而湯有餘,乃能、拙之結果,非天之所為。第二段,從「黃帝問於伯高曰」至「此見戈之本也」,論鐵礦獨占,不以利器與人(逃其蚤牙),是團結統一、鞏固中央集權(陶天下而以為一家)的最可靠的手...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一 揆度

張佩綸云:「此篇皆泛言輕重之筴,與輕重諸篇雜糅重複,未測篇名「揆度」之義。……或曰:「輕重以甲乙分篇,不應至庚篇而止,此必癸篇也。癸訓揆度,故篇名揆度而大名曰輕重癸。淺人以辛、壬并亡,而《漢志》八十六篇之數已足,故削足就屨,致十干之數不全,而《管子》之次第益亂。」此說頗有見,姑附之以備參核。」郭沫若云:「《輕重乙篇》有「武王問於癸度曰」一段,當屬於此篇,即此篇命名之所由。「揆度」即「癸度」。彼所謂「武王」者,「武」殆「威」之誤,乃即齊威王因齊也。」元材案:揆即《孟子。離婁篇》「上無道揆」之揆,朱注:...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二 國准

元材案:國准一詞,除本篇三見外,《輕重甲篇》一見,《輕重丁篇》三見。與《揆度篇》所謂「國衡」,皆指國家之平準政策,亦即輕重之筴而言。提要:全文共分四段。第一段從「國准可得而聞乎」,至「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論國准因時而不同,故五家之數殊而其用則一。第二段從「然則五家之數籍何者為善」至「五家之數殊而用一也」,論五家之數,各有各的作用,無誰善誰不善之區別。第三段從「今當時之王者立何而可」至「皆用而勿盡」,論兼用五家之長但不能完全照搬。第四段從「五代之王」至「此五家之國准也」,論王數不能事先作具體規定。 ...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三 輕重甲

元材案:《漢書。宣紀》地節四年九月詔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文穎曰:「蕭何承秦法所作為律令律經是也。天子詔所增損不在律上者為令。令甲者前帝第一令也。」如淳曰:「令有先後,故有令甲、令乙、令丙。」師古曰:「如說是也。甲乙者若今之第一第二篇耳。」又《東方朔傳》:「推甲乙之帳。」《貢禹傳》:「去甲乙之帳。」《蕭望之傳》「故《金布。令甲》曰」,師古曰:「金布者,令篇名也。其上有府庫、金錢、布帛之事,因以名篇。令甲者,其篇甲乙之次。」《西域傳》:「興造甲乙之帳。」師古曰:「其數非一,以甲乙次第名之...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四 輕重乙

朱長春評《甲》《乙》等七篇云:「文議俱鄙淺,不足觀。」又云:「按《管子輕重》十二篇,本義盡矣,雖偽猶有可觀。所云《甲》《乙》七篇,又後之好事者借名勦說而演之。改頭換面,附根生枝,至駔賈之所不屑,兒童之所不可欺。如是能為國乎?況於霸。議既陋鄙,文亦瑣屑。脩辭者取節猶可。施之於行,遠矣。《己》集次天時,稍可觀。餘《甲》尚未謬,《乙》以下可廢。」何如璋云:「文乃後人所作,以釋《國蓄》輕重之數。內有三五節文義稍精,餘多重複。亦有淺妄乖事實者。」元材案:兩氏皆認為《甲》《乙》等篇與其餘《輕重》諸篇不是一時一人...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五 輕重丙(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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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輕重十六 輕重丁

右石璧謀右菁茅謀元材案:本書各篇均無於正文後及標題下另加子目者,獨本篇有之而又不全。依現有二子目之例,則下文及《揆度》、《輕重甲》、《乙》與《戊》各篇每段皆應另加子目。至少本文所謂「崢丘之謀」者既與「陰里之謀」及「菁茅之謀」敘例全同,即應取得同有子目之資格,而竟付之缺如,足證此二子目決非原書所本有。乃後之讀者見《管子》其他各篇,如《經言》中之《牧民》、《立政》、《乘馬》、《七法》、《幼官圖》及《雜篇》中之《九守》,皆有子目,故亦仿其例而以子目標注之。妄人不知,遂取以入正文耳。實則《牧民》等篇之子目是...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七 輕重戊

元材案:本篇亦係雜記體,與《揆度》及《輕重甲》、《乙》、《丁》等篇相同。惟本篇言古史傳說不僅與《揆度》及《國准》所言大異,而且與《管子。封禪篇》及其他古籍所言亦不一致。《封禪篇》言伏羲、神農、炎帝、黃帝,而不及燧人。《風俗通義》引《禮含文嘉》列燧人於神農之前,《尚書大傳》則列燧人於伏羲之前。《禮疏》引《六藝論》及《易緯。鄭注》亦均以燧人在伏羲之前。《白虎通》言三皇則有兩說。一說:「三皇者何也?謂伏羲、神農、燧人也。」又一說:「或曰伏羲、神農、祝融也。」本篇所言三皇,與《白虎通》第一說正合。此當是西漢...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八 輕重己

何如璋云:「《輕重己》一篇,專記時令,非輕重也。子政校讎未審,誤攙入者耳。」又曰:「此篇乃上古時政之紀,五家治術中之陰陽家也。管子輯而存之,為授時政之則者,非輕重之言。宜列《五行》、《四時》之次,附《玄宮》為一類。」石一參《管子今詮》,則逕以《輕重己》列為第三篇《四時下》,而附注之云:「原書無下篇,而篇末所列《輕重己》,文與《甲》、《乙》諸篇不倫,且無關輕重之義,其為《四時篇》之逸簡無疑,篇首言曆生四時,四時生萬物,文義甚明。茲取以為《四時下》焉。」元材案:《輕重》諸篇屢言守時之重要,又曰:「王者以... 在线阅读 >>

管子輕重十九 輕重庚(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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