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轻重篇新诠 - 管子輕重四 事語

作者: 马非百1,640】字 目 录

。曾子天圓》:「諸侯之祭牲牛曰太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此一說也。又《公羊》桓八年傳「冬曰烝」注云:「禮,天子諸侯卿大夫牛羊豕凡三牲曰太牢,天子元士、諸侯之卿大夫羊豕凡二牲曰少牢。」程大昌《演繁露》云:「牛羊豕具為太牢,但有羊豕而無牛,則為少年。今人獨以太牢為牛,失之也。」此又一說也。但祭祀必須用牲則一,故曰「必致牲」。戴說失之。

〔七〕金廷桂曰:「「不若此」三字衍文。」元材案:此乃緊承上文而言。上文言祭祀之禮,諸侯必致太牢,大夫必致少牢。不若此,則六畜之需要減少,故人民不肯繁育之也。金說非。

〔八〕元材案:《鹽鐵論。通有篇》大夫云:「《管子》曰:「不飭宮室,則材木不可勝用。不充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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