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奥德利被认为是个有资格出席高等法庭的大律师。作为大律师,他的姓名被载入司法界名册;作为大律师,他在圣殿法学协会①里的无花果树法院内有他的事务所;作为大律师,他曾经吃过按规定分配给他吃的若干次正餐,这种正餐形成了对品格或忍耐力的严峻考验,能言善辩的有志者则通过这种考验竭力争得名誉和财富。如果这些个条件能使一个人变成大律师,那么罗伯特·奥德利肯定是个大律师了。不过,在这五年里,他既没有承办过一桩案件,又不曾去争取承办过,甚至也不曾想去承办,尽管他的姓名这些年来一直漆在无花果树法院里的一扇门上。他是个漂亮的、懒散的、无忧无虑的人,大约二十七岁光景;是迈克尔爵士的一个弟弟的独生子。他的父親留给他每年四百英镑的年金,朋友们曾经劝他取得律师资格以增加年金。经过适当的考虑,他觉得反对朋友们的忠告,较之吃许多次正餐以及在圣殿里设立一个事务所更为麻烦,他就采取了后一个方案,毫不脸红地自称为大律师了。
①伦敦有四所法学协会,享有检定律师的权力。其中两所设在圣殿内;分别称之为内殿、中殿法学协会。(该圣殿是个古建筑群,原为中古时代圣殿武士团所有。)大律师有资格在圣殿内设事务所。
有时候,天气十分炎热,他大抽德国板烟、大读法国小说,弄得自己精疲力竭,便到圣殿花园里来散散步,在绿荫深处躺下,衬衫领子翻下来,一条蓝色丝手帕宽松地系在颈子上,脸色苍白,全身凉爽,他总是告诉严肃的法学协会的主管委员说,过度的工作把他累垮了。
灵巧而年老的主管委员嘲笑他这种有趣的无稽之谈;但他们一致认为罗伯特·奥德利是个好人;是个心地仁义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喜欢寻根究底的人,在他那无精打采的、虚度光隂的、漠不关心的、踌躇不决的态度之下,却储藏着狡猾的机智和文静的幽默。他是个在这世界上永远不会飞黄腾达的人;但他又是个连一只毛毛虫也不愿伤害的人。事实上,他的事务所已经被他变成了十足的狗窝,因为他习惯于把走失的或天黑了还在街上的狗带回家来,这些狗在街上被他的神态所吸引,竟怀着可怜巴巴的盲目轻信,跟着他回家来了。
罗伯特·奥德利总是在奥德利庄院的府邸里度过狩猎季节的;倒不是他以宁录①闻名,因为他总是骑一匹性情温和、四肢粗壮的栗色乘马,静静地向树丛跑去,跟凶猛的骑师保持一段敬而远之的距离;他的马儿跟他一样的心里明白:他最不想親眼目睹的便是打死猎物的结局了。
①宁录是《圣经》中的好猎手,见《圣经·创世记》第十章。
这年轻男子汉是他的伯父万分宠爱的小辈,而他的堂妹,俊俏的、长着吉卜赛脸型的、心情愉快的、顽皮得像男孩子的艾丽西亚·奥德利小姐,对他也绝不小看。对别的男子说来,一个身为偌大一笔产业的唯一继承人的年轻小姐的偏爱,是很值得培养的,但罗伯特·奥德利却没有想到这一层。艾丽西亚是个很好的姑娘,他说,一个欢乐的姑娘,身上毫无庸俗无聊的气息--是千中挑一的好姑娘;但这就是他的热情所能达到的最高点了。至于利用他的堂妹对他的孩子气的好感来获得某种好处,这种主意可从来没有进入他那不务实际的头脑。我还怀疑他甚至对于他伯父的家财是否确实心中有数哩;我肯定他从没有花上片刻时间,去计算这笔财产的某一部分是否有机会终于落到他的手里。所以,在我所述及的事情的三个月之前,在春天的一个晴朗的早晨,当邮差给他送来了迈克尔爵士和奥德利夫人的结婚喜帖,以及他的堂妹的十分愤怒的信,说是她的父親刚娶了个蜡制玩偶似的年轻女人,年纪也不比她艾丽西亚大,一头亚麻色鬈发,老是格格的痴笑;我要抱歉地指出:奥德利小姐的敌意,使她把这美妙的音乐般的笑声描写得如此不堪,可这在前不久的露西·格雷厄姆小姐身上倒是一直很叫人爱慕的哩--我说,当上述文件送到罗伯特·奥德利手头时,它们既没有在这位绅士的粘液质的天性里激起恼怒,也没有引起惊讶。他读着艾丽西亚的愤怒的、划了又划的信时,也没有把他的德国烟斗的琥珀烟嘴从他长满胡髭的chún边取下来。他读信时黑眉毛向上耸到了前额中央(顺便说一句,这是他表达意外之感的唯一方式),仔细读完以后,便不慌不忙地把这信和喜帖一同丢进废纸篓里,然后放下烟斗,准备奋力思考一番这个问题。
“我总是说这老家伙会结婚的,”他沉思默想了半个钟头,喃喃说道:“艾丽西亚和爵士夫人,她的后母,都会全力拼搏的。我希望她们在狩猎季节不会吵架,在餐桌上不会说些使彼此不愉快的话:口角总是会使人消化不良的。”
紧接着我在上一章里记录的事件发生之夜,第二天上午十二点钟光景,从男爵的侄子走出圣殿的黑衣教士区,向伦敦商业区踱去。他曾在一个不祥的时刻,答应一个急需的朋友的请求,在一张通融汇票上签下了古老的奥德利的姓名,开票人到期无力支付,这就责成罗伯特付款。为此,他信步走上卢德盖特山,蓝色领带在八月炎热的空气里飘飘扬扬,然后他走到圣保罗教堂墓地外绿树成荫的庭院里一幢凉快宜人的银行大楼,在那儿办好手续,售出了价值二百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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