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則塞而止之,不使外流。亦即上文「以東西南北相被」之意。
〔一三〕元材案:「王者鄉州以時察之」,謂大一統之國家,當隨時調查研究全國鄉州之有餘與不滿的情況,以便採取相應之政策。即上文「以時守郡,以時守鄉」之意。
〔一四〕元材案:相傾一詞,亦漢人常用語。《鹽鐵論 錯幣篇》及《輕重篇》凡四見。「不相傾」,猶言貧富相差不遠,而無互相壓迫剝削之現象也。
〔一五〕元材案:此處余過去曾以「縣死其所君」為句,謂人民皆將死於其所君,即《國蓄篇》「故民無不累於上也」之意,今案此說非是。此處當以「懸死其所」為句,「君」字宜下屬。「所」字在本書中,除本篇外,凡五見。《地數篇》云:「民舉所最粟以避重泉之戍。」《輕重甲篇》云:「故三月解〈勹去〉而弓弩無匡〈车多〉者,此何故也?以其家習其所也。」又云:「夫舍牛馬之力無所因,牛馬絕罷而相繼死其所者相望。」又云:「有餘富無餘乘者責之卿諸侯。足其所,不賂其游者責之令大夫。」又《輕重乙篇》云:「家足其所者不從聖人。」所者,郭沫若釋《地數篇》云:「舉所最粟者,以其所有以聚粟也。」並引《輕重甲 乙》兩處文為證云:「所,即所有,義與此同。」但以「所有」釋「所」字,不能普遍適用於一切「所」字。考「所」字除本書外,漢人亦常用之。茲舉例如下:一、《史記 封禪書》:「人皆以為不治生產業而饒給,又不知其何所。」二、《史記 絳侯世家》:「此非不足君所乎?」三、《漢書 曹參傳》:「窋既洗沐歸,時間,自從其所諫參。」顏師古注云:「自從其所,猶言自出其意也。」四、《疏廣傳》:「廣子孫竊謂其昆弟老人廣所愛信者曰:『宜從丈人所勸說君買田宅。』」鄧展注云:「宜令意自從丈人所出,無泄吾言也。」五、《薛宣傳》:「令掾進見,自從其所問宣不教戒惠吏職之意。」顏師古注云:「若自出其意,不云惠使之言也。」合而觀之,則「所」字應作代名詞講。所代之內容當因上下文而定,不可一概而論。即以本書六條及《史記》《漢書》五條共十一條而言,亦可分為四組:第一、《史記》《漢書》二、三、四、五等四條為一組,此組似皆可作「意」字講。第二、郭氏所舉三條及《史記》一條合為一組,此組皆可作「財物」講。第三、「以其家習其所也」為一組,此組則當釋為「職業」,謂制造弓弩,乃其所素習之家傳職業。《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謂絕利一源也。」(見《康熙字典 卯集中》所字條)第四、此處及《輕重甲篇》「牛馬絕罷而相繼死其所者相望」為一組。此組二「所」字,皆指「地點」而言。「死其所」,謂牛馬死於高杠柴池之處。縣,繫也,見《說文》。「懸死其所」,謂人民老死於故鄉本土,不肯離去。猶《管子 治國篇》之言「富則安鄉重家」,《乘馬數篇》之言「民之不移也,如廢方於地」矣!
〔一六〕元材案:此緊承上句而言。謂人民之所以縣死其所而不肯離去者,乃以人君所守者大,利從上出,無利出多孔之弊,故人民所擁護者亦自歸於一也。簿即《漢書 倪寬傳》「上畜簿」及《貢禹傳》「習於計簿」之簿。顏師古注云:「簿謂文計也。」猶言簿計。「國簿」與「國會」「國軌」,皆指國家諸會計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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