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紹蘭云:「本篇『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令為權」,先言四權,下云『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止言三權。故桓公曰:『吾欲行三權之數。』管子曰:『此三權之失也。』桓公曰:『守三權之數奈何?』管子曰:『策豐則三權皆在君。』三權凡兩見,三權數凡三見,則篇名『山』字,疑當作『三』。因與上篇《山國軌》,下篇《山至數》相廁致訛耳。」張佩綸云:「權者管子輕重之法。本篇『天以時為權,地以財為權,人以力為權,君以令為權』。下云:『吾欲行三權之數。』似篇名當作『三權數』。」元材案:有關財用者則以「山」名之,乃漢人之特殊習俗,說已詳《山國軌篇》。篇中一開頭即言「湯以莊山之金鑄幣,禹以歷山之金鑄幣」,又曰「梁山之陽綪絤夜石之幣天下無有……請立幣」,正與「山,財用之所出,故取名焉」之義例相合。何如璋云:「山者,採銅於山以立幣也。」最為近之。王、張二氏說皆非。
提要:全文共分五段。第一段從「請問權數」至「此之謂國權」,論「三權皆在君」之道。又分四小段。從「請問權數」至「則人地之權亡」為第一小段,論「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從「何為失天之權」至「此守時以待天權之道也」為第二小段,用湯禹鑄幣賑災證明「天權失則人地之權皆失」,並正面提出「歲守十分之三」的「守時以待天權」之法。從「吾欲行三權之數」至「此三權之失也已」為第三小段,論實行三權之具體措施:第一步利用梁山特產控制國穀,提高穀價。第二步從五年積穀中提出二年所積收購國銅鑄立錢幣。第三步根據國際物價情況,規定國內物價,使其「與天下調」。否則無力對待「天權」,以致人民自相求備,使貧民變成富人之奴隸。從「守三權之數奈何」至「此之謂國權」為第四小段,論補救之法,即「大豐藏分,阨亦藏分」。第二段從「請問國制」至「此國筴之大者也」。又分二小段。從「請問國制」至「國無筴」為第一小段,論「地必有量」。如地無量,則國筴無法施行。從「今欲為大國」至「此國筴之大者也」,為第二小段,論欲以小為大,必先通於權筴。第三段,從「善蓋天下」至「謂之准道」。又分二小段。從「善蓋天下」至「在君之決塞」,為第一小段,論徐疾之數、輕重之筴可以一變為十,十變為百。從「何謂決塞」至「謂之准道」為第二小段,論提倡仁孝,造成物散而輕之局勢,然後運用輕重之筴將散財之大部分掌握在政府手中。如此反復進行,即可以長有天下。第四段從「請問教數」至「此謂君棅」,論「獎勵七能」及「管制五技」。第五段從「權棅之數」至「此之謂國戒」,論「度法」與「禁謬」。第六段,從「輕重准施之矣」至「此之謂乘時」,論「御神用寶」之法。又分三小段。從「輕重准施之矣」至「中食三軍五月之食」為第一小段,論立龜為寶,以寶為質,假借丁氏家粟,藉充軍食。從「桓公立貢數」至「國安行流」為第二小段,論製造三種龜貨以為「國危出寶,國安行流」之用。從「何謂行流」至「此之謂乘時」為第三小段,論「行流」之重要及其方法──運用命令進退蓄飾價格以免受二豫之害。
〔一〕 元材案:《孟子 梁惠王篇》:「權然後知輕重。」《墨子 大取篇》:「於所體之中而權輕重之謂權。」《淮南 時則篇》:「權者所以權萬物也。」公羊桓十一年傳注:「權者稱也,所以別輕重。」此為「權」字之本義。本書「權」字亦為輕重家之常用術語。《揆度篇》以「權」為「正名五」之首,《輕重甲篇》以「戰權」為「五戰」之四,其重要可知。數者術數。權數猶言行權之術數,《鹽鐵論 非鞅篇》文學云「商鞅以權數危秦國」是也。
〔二〕 元材案:此所列舉本有四權,而結語只云「失天之權則人地之權亡」,不及君權者,蓋三權皆決定於君權也。
〔三〕 聞一多云:「為當為謂。」
〔四〕 元材案:禹水湯旱,戰國秦漢間人均喜言之。《莊子 秋水篇》、《墨子 七患篇》、《荀子 富國篇》及《呂氏春秋 順民篇》皆有之,惟水旱年限微有不同。漢初,賈誼、晁錯、劉安亦有同樣之論述。《賈誼新書 無蓄篇》云:「禹有十年之蓄,故免九年之水。湯有十年之蓄,故勝七年之旱。」晁錯請貴粟疏云:「故堯禹有九年之水,湯有七年之旱,而國無捐瘠者,以蓄積多而備先具也。」《淮南 主術篇》云:「湯之時七年旱。」蓋古有此傳說,故各家皆引用之也。
〔五〕 王念孫云:「民之無〈米亶〉賣子者,當依《通典 食貨》八所引,作『民之無〈米亶〉有賣子者』。言無〈米亶〉之民,有賣其子者也。今本脫『有』字。涉下文『民之無〈米亶〉賣子者』而誤。」元材案:此說可從。無〈米亶〉賣子,解已見《乘馬數篇》。
〔六〕 元材案:以莊山之金鑄幣,又見《輕重戊篇》。《鹽鐵論 力耕篇》亦有此一段文字,惟莊山作嚴山。嚴山即莊山。東漢避明帝諱,故改為嚴山。嚴山即嚴道山,其山產銅。《史記 佞幸傳》:「太中大夫鄧通方寵幸,上欲其富,賜之蜀嚴道銅山,得自鑄錢。鄧氏錢布天下。」《明一統志》:「嚴道廢縣,在雅州治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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