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舌左衽,不與華同,須有譯言乃通也。』」
樓 煩 ,故樓 煩 胡地也。(史記匈奴傳 正義)器案:索隱引應 劭曰同。春秋傳 曰:「狄本山戎之別種也,其後分居,號曰赤翟、白翟。」(史記晉世家正義)
器案:此據 會 注考證本。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訪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將 吳 將 軍頭者,購黃金千鎰,邑萬家,又妻以少女。時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槃瓠,下令之後,槃瓠遂銜人頭,造闕下。群臣怪而診之,乃吳 將 軍首也。帝大喜,而計槃瓠不可妻之以女,又無封爵之道,議欲有報 ,而未知所宜。女聞之,以為帝 皇下令,不可違信,因請行;帝不得已,乃以女配槃瓠。槃瓠得女,負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處險絕,人跡不至。於是女解去衣裳,為 僕鑒之結,著獨力之衣。帝悲思之,遣使尋 求,輒遇風雨震晦,使者不得進。經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槃瓠死後,因自相夫妻,織績木皮,染以草實,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其母後歸,以狀 白帝,於是使迎諸子,衣裳斑蘭,語言侏離,好入山壑,不樂 平曠 ;帝順其意,賜以名山廣澤 。其後滋蔓,號曰蠻夷,外癡內 黠,安土重舊,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賈販,無關梁符傳 租稅之賦,有邑君長,皆賜印綬,冠用獺皮,名渠曰精夫,相呼為 姎徒。(後漢書 南蠻傳 文,注云:「此已上,並見風俗通。」)
器案:槃瓠神話,又見搜神記十四、水經沅水注、後漢書 南蠻傳 注及御覽八七五引魏略,荒誕不稽,可無錄也。史通書 事篇曰:「范曄 博採 眾書 ,裁成漢典,觀其所取,頗有奇工,至於方術篇及諸蠻夷傳 ,乃錄王喬 、左慈、廩君、槃瓠,言雖迂誕,事多詭越,可謂美玉之暇,白圭之玷,惜哉,無是可也。」哀牢夷者,其先有婦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嘗捕魚水中,觸沈木,若有感,因懷 ?十月,產子男十人,後沈木化為 龍,出水上,沙壹忽聞龍語曰:「若為 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見龍驚走,獨小子不能去,背龍而坐,龍因舐之。其母鳥語,謂背為 九,謂坐為 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後長大,諸兄以九隆能為 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為 王。後牢山下有一夫一婦,復 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為 妻。後漸相滋長,種人皆刻畫其身,象龍文,衣皆著尾。(後漢書 西南夷傳 文,注云:『自此以上,並見風俗通也。』)
器案:九隆神話,又見華陽國 志四南中志永昌郡、御覽三六一引益部耆舊傳 。巴有賨人,剽勇。高帝為 漢王時,閬中人范目說高祖募取賨人,定三秦,封目為 閬中慈鳧鄉侯,並復 除目所發賨人盧、朴、沓、鄂、度、夕、襲七姓,不供租賦。閬中有渝水,賨人左右居,銳氣 善舞,高祖樂 其猛銳,數 觀其舞,後令樂 府習之。(文選蜀都賦注)
器案:華陽國 志一巴志:「漢高帝滅 秦,為 漢王,王巴、蜀。閬中人范目有恩信方略,知帝必定天下,說帝,為 募發賨民,要與共定秦。秦地既定,封目為 長安建章鄉侯。帝將 討關東,賨民皆思歸,帝嘉其功,而難傷 其意,遂聽還巴,謂目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耳。』徙封閬中慈鄉侯,目固辭,乃封渡沔縣侯,故世謂亡秦范三侯也。目復 除民羅、朴、昝、鄂、度、夕、龔七姓,不供租賦。閬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勁 勇,初為 漢前鋒陷陣,銳氣喜 舞,高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紂之歌也。』乃令樂人 習學之,今所謂巴渝舞也。」後漢書 南蠻傳 載板楯七姓作羅、朴、督、鄂、度、夕、龔。羅、盧一聲之轉。文選注引孫盛蜀譜:「朴音浮。」三國 時有巴東太守朴胡。沓、昝、督三字,疑當從 昝為 是。襲、龔二字,或則以為 作「龔」者誤也。漢書 禮樂 志:「巴俞鼓員三十六人。」師古曰:「巴,巴人也,俞,俞人也,當高祖初為 漢王,得巴、俞人,並趫捷善鬥,與之定三秦,滅楚 ,因存其武樂 也。巴俞之樂 ,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俞即今之渝州,各其本地。」槃瓠之後,輸布一匹二丈,是謂賨布。廩君之巴氏,出幏 布八丈。(文選魏都賦注)
廩君乘土船,下至夷城,石岸曲,水亦曲,廩君望之如穴狀 ,曰:「我既道穴中,又入此柰何。」石岸為 崩,廣三丈餘,陛級之。廩君行至上岸,上岸有平石,廣長五丈,休其上投算,投算處皆有石,因立城其旁。(書 鈔一五八)
器案:書 鈔一六0引蜀錄同。又御覽三七引世本:「稟君名務 相,姓巴,與樊氏、暉氏、相氏,凡五姓俱出皆爭神,以土為 舡,雕文畫之,而浮水中,其舡浮,因立為 君。它舡不能浮,獨稟君舡浮,因立為 君。」秦始皇遣蒙恬築長城,徒士犯罪,亡依鮮卑山,後遂?息;今皆髡頭衣赭,亡徒之明效也。(書 鈔四五、御覽六四七)器案:論衡寒溫 篇:「亡秦之路,赤衣比肩。」
古制(以下略本蘇頌所列次第,就其可識別者而彙 輯之。)
周禮:「五黨為 州。」州,疇也;疇,類也。州有長,使之相周足也,字從 重川。堯 遭洪水,居水中高土曰州。(類聚六、玉燭寶典一二、御覽一五七、止觀輔行傳 弘決四之三、天中記一三)
周制:天子方千里,分為 百縣,縣有四郡。郡者,群也。故左氏傳 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至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監縣,縣,平也。(意林、史記秦始皇本紀正義、類聚六、御覽一五七、天中記一三)
器案:此說與說文郡下、呂 氏春秋季夏紀、季冬紀高注合。左氏傳 云云,見哀公二年。
周禮:「百里曰同。」所以獎王室,協風俗,總名為 縣,縣,●也,首也,從 系倒首,與縣易偏矣。言當●靜,平徭役也。(水經河水注二、御覽一五七、玉海二0、天中記一三)
盧文弨曰:「案:『首也』疑當從 意林作『平也』,『●』與『平』,皆與『縣』聲相諧合,下方云『倒首』,上必不以首為 正釋,且『從 系』亦當作『從 ●』,與說文自別。下云『●靜平傜 役』,正申說●也平也之義,『首也』之訓,殊無意理。」器案:「與縣易偏」,今從 永樂 大典本水經注,天中記同,蓋謂縣之為 字,與首倒易其偏旁也。他本作「舉首易偏」,非是。又案:司馬法:「地方百里為 一同。」(左傳 昭公二十三年注同)漢書 藝文志六藝略禮著錄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今存者僅一卷,蓋其殘餘耳。
周禮:「五家為 鄰,四鄰為 里。」春秋國 語:「五家為 軌,十軌為 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春秋通其所也。(續漢書百 官志五注、廣韻六止、御覽一五七、希麟續一切經音義一、又三、事文類聚續四、群書 通要甲一0、天中記一六)
器案:「春秋通其所也」,宋本後漢書 「春秋」作「舊欣」。引春秋國 語者,齊語文也。又案:漢書 異姓諸侯王表注引應 劭說閭閻,疑風俗通亦當有此文,文云:「周禮:『二十五家為 閭閻。』音簷。門閭外旋下廕謂之步簷也。」
國 家制度,大率十里一鄉。(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
謹案:春秋國 語:「疆有寓望。」謂今之亭也,民所安定也。亭有樓 ,從 高省,丁聲也。漢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今縣有亭長。又語有亭待,蓋行旅宿食所館也。亭亦平也,民有爭訟,吏留平處,勿失其正也。亭吏舊名負弩,改為 亭長,亭長者,一亭之長率也。陳、楚、宋、魏謂之亭父,齊謂之師。(原本玉篇高部、漢書 高紀上注、續漢書 百官志五注、書鈔七九、御覽一九四、營造法式總釋上、職官分紀四二、大事記解題三、玉海一七五、天中記一四)
器案:「平處」一作「辨處」,今從 原本玉篇。平、辨古通,尚書 堯 典:「平秩東作。」史記五帝本紀索隱引尚書 大傳 作「辯秩東作」,即其證。「疆有寓望」,見國 語周語中,韋注:「境界之上,有寄寓之舍,候望之人。」說文高部:「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樓 。從 高省,丁聲。」此用說文義。方言三:「楚、東海之間,亭父謂之亭公,卒謂之弩父。」注:「主儋幔弩導 幨 ,因名。」漢書 高紀上注引應 劭曰:「舊時,亭有兩 卒:一為 亭父,掌開閉掃 除;一為 求盜,掌逐捕盜賊。」後漢書 陳忠傳 注引謝承後漢書 :「施延,家貧母老,周流傭 賃,……後到吳 郡海鹽,取卒月直,賃作半路亭父,以養其母。是時,吳 、會 未分,山陰馮敷為 督郵,到縣,延持?往,敷知其賢者云云。」與應 氏所言「亭父掌開閉掃 除」合,是亭父乃賃作。楚、東海之間,亭卒謂之弩父,蓋即求盜,俱以父名,其義一也。風俗通謂「陳、楚、宋、魏謂之亭父」,「父」字恐訛。
中人城北四十里有左人亭,鮮虞故邑。(御覽一六一)
器案:水經滱水注引應 劭曰:「左人城,在唐縣西北四十里。」
光武中興以來 ,五曹詔書 ,題鄉亭壁,歲補正,多有闕誤。永建中,兗 州刺史過翔,箋撰卷別,改著板上,一勞 而久逸。(御覽五九三)
拾補曰:「『過翔』,廣韻八戈作『過栩』。」
器案:漢時詔令皆奏可施行,成帝初置尚書 員五人掌之,故謂之五曹詔書 ,見後漢書 應劭 傳 。
殺 青書 可繕寫。謹案:劉 向別錄曰:「殺 青者,直治青竹作簡書 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陳、楚之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汗也。吳 、越曰殺 ,殺 亦治也。劉 向為 孝成皇帝典校書 籍,二十餘年,皆先書 竹,為 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殺 青者竹,斯為 明矣。今東觀書 ,竹素也。(書 鈔一0四、初學記二八、文選張景陽雜詩注、又劉 孝標 重奏劉 秣陵沼書 注、事類賦二四、御覽六0六、九六二、王荊文公詩注三三、黃山谷謝鄭閎中惠高麗畫扇詩任注)
案:劉 向別錄義曰:「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文選魏都賦六臣本注)案:劉 向別錄:「讎校,一人讀書 ,校其上下,得謬誤為 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 ,若怨家相對 為 讎。」(文選魏都賦注、慧琳一切經音義七七)
拾補曰:「『怨』同『冤』。」
姓氏(案四庫 全書 風俗通義有附錄一卷,乃從 永樂 大典「通」字韻中所載馬總意林節本姓氏篇裒集而成者。嗣後,朱筠、錢大昕、盧文弨、嚴 可均、張澍、顧櫰 三、姚東升、徐友蘭、陳漢章、王仁俊,俱有輯補,而張澍併 為 之注焉;則應 書 此篇雖亡,經後人之鉤沉輯佚,庶幾 可復 舊觀矣。然諸家俱以四聲為 次,固非應 氏之舊,雖失本真,此亦無可如何者,吾亦時且從 眾焉。至其自相牴 牾之處,亦頗為 之是正,夫豈故為 薄古哉,亦將 以之信今云耳。篇名舊引多歧出,今從 蘇頌所見,定為 姓氏,蓋漢人亦習稱姓某氏云。)
萬類之中,惟人為 貴。春秋左氏傳 :「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公羊譏衛滅 邢,論語貶昭公娶於吳 ,諱同姓也。蓋姓有九:或氏於號,或氏於謚,或氏於爵,或氏於國 ,或氏於官,或氏於字,或氏於居,或氏於事,或氏於職。以號,唐、虞、夏、殷也;以謚,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侯、伯也;以國 ,齊(一作「曹」)、魯、宋、衛也;以官,司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叔、季也;以居,城、郭、園、池也;以事,巫、卜、陶、匠也;以職,三烏、 五鹿、青牛、白馬也。(北史高構傳、 姓纂二十三元、御覽三六二、廣韻五支、十虞、十二齊、六豪、十四清、十姥、一送、十九代、四十一漾、一屋、姓解一、三、古今姓氏書 辨證五支、十二齊、通志氏族略、古今源流至論後七、困學紀聞二0、小學紺珠七、急就篇補注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鑑注一、五、二二九)
器案:廣韻十二齊、姓解三、古今源流至論後七俱引作風俗通氏姓篇序。春秋左氏傳 :「官有世功云云。」見隱公八年。春秋公羊傳 僖公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衛侯燬滅 邢。衛侯燬何以名?絕。曷為 絕之?滅 同姓也。」又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稱孟子何?諱娶同姓,蓋吳 女也。」論語述而篇:「陳司敗 問:『昭公知禮乎?』孔子曰:『知禮。』孔子退,揖巫馬期而進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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