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土时期,力量远达海外,《诗·商颂·长发》说“相土烈烈,海外有截”。海外指山东半岛之外,亦即从“有穹”到“无穹”。“无穹”指北方广远之地。《左传·昭公元年》载“晋中行穆子败无终及群狄于大原”。《左传·襄公四年》载“无终子嘉父使孟乐如晋,因魏庄子纳虎豹之皮,以请和诸戎。”“无终”即“无穹”。旧注说无终在河北玉田县。《史记·赵世家》说赵武灵王“遂之代,北至无穹”。北方貉族以北,辽阔无边,俱属“无穹”之地。由上所述,可知商族力量远达北方,可能越渤海而到东北境内。
商族先公已使用两轮大车,和西伯利亚一带有了交往。伊尹是有莘氏之媵臣,莘即薪之古字,树木为薪,西伯利亚是原始森林地带,古代就称居在这里的人为莘。古中国与西伯利亚的交通是畅通无阻的。西伯利亚和后来的匈奴也很早就使用两轮大车,商族早期与他们交往,两轮大车的使用究竞孰先孰后,谁受谁的影响,一下还难于论定。
二 殷墟及其年代
殷墟是在考古发现的商城遗址中属于晚期的都邑。据《竹书纪年》的记载,自从盘庚在此建都起,一直到纣覆灭为止,共历二百七十三年之久再没有徙都。殷人在此花费了将近三百来年的经营,其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积累,必然也是深厚丰富的。因此对殷墟大量考古发掘及其出土文物的研究,便成为探索殷商历史的重要基础。
殷墟的“墟”字本作虚,为从虍从丘。丘,甲骨文作“●”,如前所述,是穴居现象,是复穴之上两侧可以出入之形。丘虚为古代传说帝王之都,所以有太皞之虚,颛顼之虚,少昊之虚,轩辕之丘。所谓殷虚,就是殷人之都,即现在洹水旁之小屯村。殷虚之名,在秦汉之际以至六朝时代还是人们所共同认识的。所以《史记。项羽本纪》载,项羽与章邯盟,“期洹水南殷虚上”。《水经注》:“洹水出山(太行),东迳殷虚北”。这个地方,大概可以说是东方的交通孔道。三国时代的曹魏,六朝时代的后赵、前燕都在这里建都的。根据记载,宋人在此地发现许多铜器,因为这里接近汤阴,所以宋人说河亶甲墓、上甲冢都在汤阳,《考古图》、《博古图》和《通考》都是这样说的。
就甲骨文来说,它本身也证明小屯是殷虚。甲骨文中殷代帝王之名极多,这是内证,是非常有力的、绝对可靠的记载。而且,卜辞记载田猎,总是说“入于商”,足以证明小屯是他们经常居住的地方,从而也肯定了小屯殷虚的绝对年代。
殷虚之称商,是因殷人以前居住的地方叫商,所以迁来小屯以后,地名也带来了。例如殷人之后建立宋国,宋与商则为一音之转。所以鲁国娶了宋之女,也称娶于商(“孝惠娶于商”,见《左传·哀公二十七年》)。古代部族迁徙,用旧地名称所居地,这在当时地旷人稀,新地原来无名的情况下,是极其普遍的事,并不只殷一地是如此。如晋有故绛和新绛也是一例。殷虚的情况,虽然和上述的情况类似,但是并不完全一样,因为殷虚在成为殷人都邑以前,已经有殷的名字了,所以后来殷商并称:“自彼殷商”(《诗·大明》)。周初的人,已经是有这样名称了。
殷人的都邑,是经过多次迁徙的。王静安先生在《说自契至于成汤八迁》一文中,论证自契至于成汤,都邑迁徙过八次。这可以备一说,但不一定就是准确的,应该根据考古发掘来进一步研究。成汤以后五迁,张守节在《殷本纪》的《正义》中说:“汤自南亳迁西亳,仲丁迁隞,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盘庚渡河南居西亳,是五迁也”。这种都邑的迁徙,是因为农业不发达,需要改变地理条件来维持生产。所以,成汤以前的八迁也可能只在几个固定的地方往返耕种,而不是真正迁移了八个地方。从时间上来看,前八次迁徙所占的时间短,后五次迁徙所占的时间长,这说明农业生产有一些发展,用不着多迁徙来改变地理条件了。
殷人在殷虚住的时间是相当久的,《史记·殷本纪》说:“帝盘庚之时,殷已都河北,盘庚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帝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竹书纪年》谓“自盘庚徙殷,至纣之灭,七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纣时稍大其邑,南距朝歌,北据邯郸及沙丘,皆为离宫别馆”。“七百”应作“二百”。至“纣时稍大其邑”以下,可能不是《竹书纪年》的原文而是皇甫谧作《帝王世纪》时根据《竹书纪年》综合叙述的。可见,殷人在其最后的京城住的时间是很久的。不再迁徙的原因可能因为农业生产大大发展了,国家力量强大,没有迁移都城的必要。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史记》说盘庚迁亳是错的,《盘庚篇》说迁殷是极重要的根据。《史记》的错误是来源于《书·序》。《书·序》云盘庚五迁,始治亳殷。始治二字是《古文尚书》“始宅”二字所讹。
另一方面,甲骨和甲骨文本身也证明殷人在殷虚是居住得很久的。十万片以上的甲骨堆积,要不是殷人长期居住在这里,是完全不可想像的。而且,从甲骨文的断代来讲,同样也说明殷人在殷虚居住得很久。董作宾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分甲骨文为五期,后来他作《殷历谱》也是如此的分法。他断代的标准有世系、称谓、贞人、书写等例,如甲骨文有称父庚、兄庚等的,就可以有根据认为现在发现的甲骨文,就时代来说是以盘庚时期为最早。武丁时代的甲骨文,笔划严整,字体大方,象征着当时国力的强盛。由以上种种原因,可以证明殷虚是盘庚以至殷纣灭亡时二百多年中殷代的国都。
关于殷代总年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问题。《左传·宣公三年》说殷商“载祀六百”。《汉书·律历志》引《世纪》:“自伐桀至武王伐纣,六百二十岁”。同篇又引殷历曰:“当周公五年,则为距伐桀四百五十八岁”,两者是不一致的。根据《晋书·束皙传》说《竹书纪年》所载:“夏年多殷”,这可以大致的得出一个概念。但是,夏代的总年数,也还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数字。《史记·夏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说:夏代“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参考《太平御览》卷83引《竹年纪年》)。而《殷本纪》引《竹书纪年》说:“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史记·殷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这两种说法,同样出现在《竹书纪年》,同样被裴骃引用,但殷年还是比夏年多,《束皙传》说:“夏年多殷”,在这里就无法解释了。关于殷代的年历,还没有可靠的记载或成熟了的研究成果。所以,殷代每一个帝王的在位年数,那就更无法确定了。
三 巫卜与甲骨
上个世纪末轰动世界的文化大发现,就是甲骨文字以及殷墟文物的发现。甲骨文字是巫卜贞人卜事或记事时刻于龟甲兽骨上的文字。“巫”甲骨文作“▓”(《合》268),金文亦是如此(见齐巫姜簋)。甲骨文和金文许多都是象形字,但甲骨文和金文的巫字,究竟象什么呢?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说文》说:“能斋肃事神明也。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这是汉代人的说法。《说文》认为男的叫觋,女的叫巫,但是后来不分男女都叫巫。《说文》说巫是以舞降神,这有几分真实性。因为《楚辞·九歌》上记载降神的都是巫。古代的巫,大多数都是女的,这可能是母系社会的遗留。因为在母系社会时期,祭祀是由女的主持的。古代的人,由于生产水平、科学水平的限制,特别是由于统治阶级利用迷信以统治人民的结果,他们都相信巫和巫术,《楚语》“绝地天通”,这是人类文化进步的结果。在“天地通”的时候,巫就是神,这种相当原始的巫的信仰一直保存了许久。汉代各地有巫,如楚巫、晋巫,也有专门的河巫。满洲、蒙古也有类似“巫”的萨满。总的说起来,巫是古代社会中的一个集团,他们掌握祭神、跳舞、医疗、文字等等宗教仪式和科学技术,他们是古代的有知识的人,卜就是由他们掌管着。
甲骨文占绝对多数的都是关于卜的记载,只有极少数是纯粹记事的辞。所以甲骨又称契文,又称卜辞。契是卜以前的整治甲骨之事。卜,就是问神以决吉凶。又卜与筮是有区别的。筮是用草来预测吉凶,比起卜来,已经有了相当的发展,有一定的例则可寻,已经简单多了,卜则纯靠巫的临时判断。
卜是相当原始的,许多历史上和现存的少数民族,都有骨卜的习惯,他们用牛骨、羊骨、鸡骨等来卜。殷代绝大多数是用牛骨和龟甲来卜的。卜的方法可以举牛的肩胛骨为例。先把牛肩胛骨加以整治凿钻,然后用木炭火来烧,这叫烧或灼。烧了以后使牛肩胛骨上产生裂纹,根据裂纹由巫加以解释而预决吉凶。这样作了以后,把卜的日月和事项以及卜的人的名字都契刻在骨上。而且,往往在后来也把应验与否的记录契刻在上面,这就成了现在十分宝贵的卜辞了。
卜字音的来源,就是取烧骨时的爆破声,形的来源就是象骨的裂纹,裂纹有┝、┫、╞等形,在甲骨上表现得很清楚。概括来说,横划向上的一般是吉的,横划向下或歧出的一般表示是不好的,凶的。
骨卜是原始的,而龟卜则晚一些。龙山文化有牛卜骨,小屯早期也多用之。小屯的晚期,则多用龟甲来卜。用龟来卜,这是南方崇拜龟的民族的习俗,殷人与这种民族结合,才使用龟来卜,因为,南方民族认为龟是灵物。《礼运》篇以龙、凤、龟、麟为四灵。战国及汉代则以青龙、白虎、朱雀(凤)、玄武(龟蛇)代表四方。中国一直到唐,还有用龟名人的如李龟年是也。
由于卜和记录所卜之事及其验否,都是巫人主持,所以,殷代的文字,可以说是为巫这个集团掌握了的。正如藏族的喇嘛掌握经典和文字一样。过去传说仓颉造字,假定是事实,那么仓颉也就是当时的卜人之一。因为文字不是一个人能创造的,而是一个相当长的时代的产物,是一群人共同创造的。如卜字,这是掌握卜的巫人共同创造而且共同使用的,这是根据实践而造出的字。其他如用字、骨字、兆字也都是如此。“用”字甲文金文作“◆”,从“◇”从“┣”,╠╡象牛肩胛骨。骨字从■,金文作◎,这是甲文“●”的变形,也象牛的肩胛骨的样子。兆原应作“▽”。卜的时候,常常正面卜一次,反面卜一次,把卜的事记在裂纹的旁边,成“▌”形,这是一组卜辞,所以兆字有范围的意思,篆文作“╫”是把甲文的兆字加以改变而写错了的。以上这些字如果不是卜人,他们怎能创造这些字呢。
甲骨上的字数由几个字、十几个字到数十字不等,最多的有百余字的。有人说,商代已经有了文学,这是可以肯定的。
与甲骨文同时存在的还有在玉器、骨器、陶器上面还保存了墨书的文字。字体是用毛笔书写的,这也可说明蒙恬造笔的说法是完全靠不住的。
甲骨文和金文、大小篆、古文、隶书以及现在通行的汉字是一脉相传下来的文字。可以看出,甲骨文字奠定了造字的原则和中国文字的整个系统,它还是可以认识,可以读出,可以使用的活文字。
四 殷代的世系
甲、乙、丙、丁……为日,子、丑、寅、卯……为辰,日为幹,辰为枝,见日之时为日,见星之时为辰,合幹枝以纪日如甲子、乙丑,即一日一夜为一天,干支就是幹枝省写。殷人以日为名,有大甲、祖乙、外丙、武丁诸称。实际上只有以干(幹)为名,而没有用支(枝)的(王亥是例外)。《白虎通》云殷人以生日为名。《古史考》云夏殷之礼“死称庙主,皆以帝名配之”。我认为以生日为名可靠些。例如,受辛死于甲子日史有明文,他不以甲为名,就说明受辛称辛是不以死日为名的。同时,要是以死日为名,岂不是在人死以前的几十年里没有人称他这个名字?死后哪个又晓得这就是他呢?这不合于命名的意义。以生日为名,就完全免除了这种不合事理的情况之产生。
干只有十个,因此加以大、小、文、武、帝、祖等以示区别。这种加的字,一般不是原来就有的,而是后来尊称的。甲骨文称父某、兄某,只是相对的不固定的称谓,称祖甲、祖丁……也是如此,所不同的就是祖以上皆可以称祖,不必即为子之子的孙辈的称谓。所以,我们了解的《殷本纪》的完整世系,都应该是殷商后期造成的分别名称,而不是原来的状况。由于名的产生和祭祀的隆重,我们推测殷人也可能产生讳名的习俗。少数民族中,傣族也有这种风俗。他们生子之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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