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国规模,莫重于此。
这在朔漠旷野中是需要的。宫是王宫,卫是卫队。营在辽称捺钵,宫叫斡鲁朵,是游牧民族的穹庐。部族是分镇边圉的。这些都是既要生产又要作战的。要是与商代比较,宫卫制更象卫服,部族制更像侯服。与殷人的甸服相似的是俘掠汉人而在燕云十六州以北建立的州县。《辽史·礼志》云:皇帝即位,凡征伐叛国俘掠人民,或臣下进献人口,或犯罪没官户,皇帝亲览闲田,建州县以居之,设官治其事;及帝崩,所置人户、府库、钱粟、穹庐中置小毡殿,帝及后妃皆铸金像,纳焉(指人户、府库、钱粟簿册,纳于小毡殿帝后金像之前)。
这里说的俘掠、进献的人口以及犯罪没官户的身份,当然是奴隶。由皇帝处置奴隶生产,设官征收的钱粟,成了皇帝和皇后(都是大奴隶主)的私有财产。至于皇帝皇后以下的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主要是头下军州。《辽史·地理志》说:头下军州,皆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从征俘掠,或置生口(购买的奴隶),各团集建州县以居之。横帐诸王、国舅、公主许创立州城,自余不得建城郭,朝廷赐州县额。其节度使朝廷命之,刺史以下皆以本主部曲充焉。官位九品之下,及井邑商贾之家,征税各归头下,唯酒税课纳上京盐铁司。
头下亦作投下,意是在头目之下或投充在头目下。投下军州是诸王、外戚、大臣的私有财产。他们是仅次于皇帝的奴隶主。他们对皇帝只有军事和政治的亲属关系而没有经济的隶属关系,即有也只有酒税纳上京盐铁司,那是很轻微的。
辽代的官制也是与上述情况有关系的。辽之官制分为南院、北院两个系统,元好问谓“北衙不理民(万民)”,只统治自己部族及被征服部族;“南衙不主兵(百姓)”,只统治被俘的汉人。后来,辽侵占燕云十六州以后,在官制上加以改变,设南面官以统治燕云十六州的人民,略似殷代的男服。辽代的宫卫制、部族制、头下军州、南北衙、南北面官与商代侯甸男卫是一致的。可见,当社会发展至相同的阶段的时候,社会经济制度以及上层建筑是具有相同的特征的。这也说明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历史观点是科学的,正确的。
但是,作为残余形态的指定服役制,也可以在封建社会时期存在。根据最近的记载,傣族在土改以前,土地是属于领主的,是由封建领主统治的,人民就是农奴。傣族有的寨子专门炒菜、作饭、挑水、砍柴。又有的寨子服养马、养鬼(祖先)的服役,或唱歌跳舞,或在领主家死人时专门去担任哭的任务。曼贺寨专门在领主祭祀、打猎时充当仪仗队抬矛扛刀。这是一种指定服役制,而人民是农奴的性质,是古老的、原始的封建统治,是劳役剥削,而不是地租剥削,因为它离奴隶社会还不远,所以还残留了不少奴隶制的东西。洞崽苗的情况,也和这里差不多。洞崽苗是在贵州古州一带的少数民族。“其先代以同群同类分为二寨,居大寨者为爷头,居小寨者为洞崽,洞崽每听爷头使唤。婚姻各分寨类,若小寨与大寨结婚,谓之犯上。各大寨知之,则聚党类尽夺其户,或伤命”(《黔记》)。这是奴隶社会的情形。以部族统治部族,与希腊罗马之城市统治乡村相同。但到了封建社会,有了宗法,统治者是一家人,故可以分散统治。即是说:奴隶制是建立在氏族残余的基础上的,封建社会则把氏族变成了宗法。
三 周公成王东征
周公成王东征,把殷代的奴隶社会变成了封建社会,这是关键性的事。武王克商以后,周的势力达到了边疆,虽当时已具备封建的条件,但还未完全实行分封的建侯制。所以,周公对殷人的残余势力,作了一系列的斗争,才把商彻底解决。武王克商,二年而崩,周的统治还未巩固。成王即位,周公摄政。《尚书》说管叔、蔡叔恐惧造谣说“公将不利于孺子”,故与武庚联合叛周,《尚书·大诰》即征伐武庚时告周人之语。这在周朝是很大的变动,有的说管叔是周公之兄,要是兄终弟及,“他也有可能继承作王。另外,武庚也有手腕,他能挑拨周朝内部造成分裂。因此,周公避流言,《尚书》说“周公居东二年(《左传》说周公曾去楚)”,后来成王感悟,迎回周公,内部团结起来,周公奉成王命东征,灭管、蔡、武庚。殷之余民,由微子启领导退到宋,承认周为领导的政权,其余抵抗得厉害的,封康叔于卫,住殷墟,迁殷顽民于成周(洛邑),分一部分殷民与鲁,一部分与卫,箕子到朝鲜也带走了一部分,这是几个主要的分支。这样,周统治了整个黄河流域,乃建侯卫,营成周,制礼作乐,七年天下大定而后还政成王。《洛诰》说“朕复子明辟”,就是周公恢复成王的君位。又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可见周公摄政七年之说不误。《尚书大传》把周公事迹分七年叙述:“周公居摄,一年救乱,二年践奄,四年建侯卫,五年营成周,六年制礼作乐,七年致政”。古代都是以事纪年,所以一年分配一件事。这里说周公的事中,最重要的是克殷和践奄(鲁又称弇中)。孟子说:“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孟子·滕文公》)。可见在成王时期,周的势力更不断向海边发展,建侯卫就是在这一段时期的事,齐、鲁、晋等之封,俱应在此时。建侯、建卫是两件事,即把指定服役制改成封建等级制,改成分封制度。
商朝是邦畿千里的大国,在千里的边疆上建侯,由侯服担任候望之责,周代改变这种制度。周原在关中(即西土),克殷之后把殷邦畿几千里也变成他的王畿,他也要在王畿的封疆上建侯以为屏藩,把甸服变成了畿服。建立鲁、晋、齐等国为周之屏藩,建立陈、蔡、曹、滕等把殷人之后的宋国包围起来。所以建侯略似清朝驻防各地之意,一方面有镇压殷人之意。《左传》说分封在周公时,但有时是和武王克殷联系在一起的,《史记》之误是在这里。《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昭公二十六年》:“昔武王克殷,成王靖四方,康王息民,并建母弟,以蕃屏周”。《定公四年》:“昔武王克商,成主定之,选建明德,以藩屏周”。只有《昭公二十八年》说:“武王克商,光有天下,其兄弟之国者十有五人,姬姓之国者四十人”。《荀子·儒效篇》云,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焉”。从以上的史料,可以看出大批的封建是周公和成王时期的事,而不是武王时期的事。所以,《尚书大传》把建侯之事归之周公,说四年建侯卫。
周把殷的甸服变为王畿,由天子直接统治,把侯、卫、男都变成诸侯。甲骨文有“多田”、“多侯”,在周初铜器《夨令簋》就有“诸侯侯田男”之称。田,男也,在列侯之下。卫服是殷王的卫队,要改为周的诸侯究不容易,所以周把他们部族分散在殷地和成周,而在殷虚故地建立东方的军事重镇,由周直接统治。根据《史记·卫康叔世家》所载,康叔初封康,在畿内有采邑,后封于卫,带上周的部族住在卫地。金文有“成周八[阜下无十]”、“殷八[阜下无十]”,就是周的两个军事重镇。《卫康叔世家》的记载,卫有六代称伯,大概是方伯,代天子出征,为一方之长。《左传·定公四年》称“康叔为司寇”,他一面代天子镇守东方,一面还在王朝有职位。但是,建侯与建卫始终是两回事,到了周夷王时,王室的力量不能控制东方,卫顷侯厚赂夷王,夷王命卫为侯,这时卫服才完全变成诸侯了。即是说,卫服最初直接统治于王朝,后来才变成诸侯。
四 改变指定服役制为建侯制
上层建筑的改变,是基础的反映,周的生产力的发展,已经达到封建等级制,等级之间递相隶属,互相依存。奴隶制没有这样等级层层贡纳的经济关系。
周在未克殷以前,就有采邑制,而殷人无此制度。《康诰》中说:“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这里采卫是并称的,与侯甸男是不同的。《康王之诰》:“庶邦侯甸男卫”,说明周初把殷制仍保存了。不过不是同时纳职纳贡,而只是纳贡了。这同指定服役制不同了,它沿袭了采邑制的特点。采是采集之意,给他们一块地,带人去采集,后来变成这些人耕种那块地。周初在太王时代,就殖民分封了,带人出去,如江汉诸姬可能是克殷以前所分封,如太伯、仲雍到吴,也是太王时代的殖民,这只有封建社会才有,奴隶社会不能产生。奴隶社会部族不能分散,一分散,力量就衰弱了。如清初的八旗主,都是兄弟关系,有人想闹分裂,皇太极坚决不允许。能殖民,就可以由等级统治,力量并未削弱,而且是加强了。这正说明生产发达了,就是人分出去了,力量还是可以加强。采邑制就是使子弟分在一部分地方,采邑主对上有职有贡,这样中央力量才可以巩固。文王时代,征服崇、黎。如何统治呢?必然派人去管理。这说明周初已有小型的诸侯,就是采邑。
《汉书·地理志》说,弘农郡陕县有三虢国,“北虢在大阳,东虢在荥阳,西虢在雍州”。虢国之地在崇黎之间,北貌近崇,文王灭崇,就派其弟虢仲、虢叔去镇守北东两貌,西虢即由虢季去镇守(原为周之本土)。《左传·僖公五年》:“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文献没有虢季,但铜器中有,金文有虢季子白、虢季子徂之称。这些铜器,都出在宝鸡。当时的虢,就是畿内的采邑。
虞国与北虢,俱为晋所灭。虞国的虞,《史记》就是太伯仲雍之后。《左传·僖公五年》说:“太伯虞仲,太王之昭也。太伯不从,是以不嗣”。
卫原为康侯。康也是畿内的一个采邑。周公东征灭武庚以后,派康叔带人去镇压,这也说明在周的畿内原有采邑制度。
在公刘居豳的时代,周已经“彻田为粮”,生产力已有相当发展,而且有一定比例的剥削了。彻法原是十比一,即千亩与百亩之比,即十与一之比的劳役地租。周宣王不籍千亩,就是由劳役地租变成实物地租。建侯制,就是从无比例的指定服役制,变成有比例的服役制和贡纳制(有职有贡)。因此,周初已经形成封建剥削。周室后来把封建制推行到东方来,把奴隶制变成了封建制。武王克商,周公东征,是转变的转换点。
又因为有职有贡,就变成等级制的相互依存,有王、诸侯、卿大夫、士、庶民等等级。奴隶社会中不可能有这样多的等级。即或军事力量强大的,也只有军事等级,而无赋税的等级,因之大小奴隶之间,不存在贡纳的关系,大奴隶主不能支配小奴隶主的财产。这在辽代和彝族中都是如此。只有建侯制才有封建等级。
五 殷代的灭亡及其部族迁徙
殷代统治者存在着部族组织,是很明显的。《周本纪》云:“其登名民三百六十夫”,名民就是氏族长,可见殷代是一直存在部族的。希腊罗马的氏族组织,分为部族、胞族、氏族。殷代也是这样,大约分为三个大部族,一部族有十二胞族,每一胞族有十氏族,共合三百六十氏族。正因为它是氏族状态,所以殷灭亡以后,部族是极易迁徙逃亡的。《辽史》云,辽亡,耶律大石建西辽,有九十多年之久,辽是依靠部族在千里外建立统治的。最初,辽代灭渤海,渤海之原有部族组织,八个猛安率众投降金。又《金史》云奚军,即奚部族。辽代遥辇氏之后为九猛安。这些都是部族组织。据《辽史·逆臣传》言,辽代之亡,原因在于部族之解体:“辽之秉国钧,握兵柄,节制诸部帐,非宗室外戚不使,岂不以为帝王久长万世之计哉。及夫肆叛逆,致乱亡,皆是人也”。就是指部族之解体,不能抵抗金人,正如殷人部族解体,不能抵抗周人一样。《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室把殷民六族分给鲁,七族分给卫,迁殷顽民于成周,大概是抵抗最力的部族。这些都是周室完全征服的。《史记·宋世家》称,微子降周后,周公封微子于宋,以统率殷人居之于商丘,颇受殷人爱戴。这是殷人的一些部族。另外是箕子带到朝鲜去的一些部族,箕子承认了周,故《洪范》云:“王访于箕子”。《宋世家》云:“武王乃封箕子于朝鲜”。《汉书》和《后汉书》对箕子封于朝鲜都有较详细的记载。从记载中看出来,朝鲜文化与殷墟文化及儒家学说是很相近的。例如:箕子“教其民以礼义,田蚕织作”;“其民终不相盗,无门户之闭,妇人贞信不淫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