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汀志 - 临汀志

作者: 胡太初96,933】字 目 录

记开元二十四年置。《舆地纪胜 汀州》载王象之案语云:“自开元二十一年建议,至二十四年成郡,二十六年又分他郡之地以益之。”三者所书略有不同。

〔3〕《通典》载:领长汀、宁化。《元和郡县志》载:领长汀、宁化、沙县。但又载龙岩先置在杂罗口,名杂罗县,属汀州。天宝元年,改为龙岩县。大历十二年,皇甫政奏改隶漳州。《旧唐书》载:领长汀、龙岩、宁化。《新唐书》载:领长汀、宁化、沙。并注云:沙县于大历十二年来属,与《元和郡县志》所载沙县于开元二十三年割属汀州不同。按四书所载领县不同,有沙县则无龙岩,有龙岩则无沙县。依《元和郡县志》,则汀州开郡时,应领四县。

〔4〕《临汀汇考》以为新罗乃龙岩州治,应不属长汀,与《新唐书》所记有异。但《读史方舆纪要》、《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及一九八二年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均以为新罗故城在长汀境内。

〔5〕《资治通鉴》“缜”作“稹”。

〔6〕疑有脱漏。《资治通鉴》载:开运元年三月,福州朱文进杀王氏宗族少长五十余人,汀州刺史许文稹举郡降之。十月,建州王延政遣将领兵屯尤溪、古田、长溪,泉州散员指挥留从效叛朱文进,杀所置泉州刺史黄绍颇,命陈洪进献绍颇头颅往建州。至尤溪,朱文进戍兵数千拦道,陈洪进假传福州已杀朱文进,泉州正兼程往迎王延政,并出示绍颇头颅,于是福州兵溃散,漳州朱文进守将程谟闻知,杀文进所置刺史程文纬,汀州刺史许文稹奉表请降于王延政。

〔7〕《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薛居正《五代史》云:“李景保大三年,以延平为剑州,析建州之剑浦、汀州之沙县隶焉。”

〔8〕应作“升”。下文长汀沿革中作“升上杭、武平二场并为县”。

〔9〕汀州州治初在新罗,一迁长汀村,长汀县治为州治附郭;二迁东坊口,县治随州迁于东坊口附近百步潭外;三迁白石乡,县治随州迁州治郭下。所谓随二州,即指随长汀村东坊口二州治。

〔10〕《元和郡县志》云:“本沙县地。”《太平寰宇记》云:“武德初为黄连。”

〔11〕《元和郡县志》以为开元二十二年开山洞置县。

〔12〕乾隆《汀州府志》云:“迁黄连镇西之行筿窝,即今治。”

〔13〕《舆地纪胜 清流》记《图经》云:“本晋清流驿。”《元一统志》云:“本宁化县地,以溪流清泚,因取清流名之。”

〔14〕见注〔4〕。

〔15〕乾隆《汀州府志》载:“大历四年,刺史陈剑析龙岩胡雷下堡置上杭场。”

〔16〕《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按唐《地理志》:‘开元初,立市于龙岩县之太平场。’后迁市于兴化乡,即今漳州龙岩县余地。”

〔17〕《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宋淳化三年,因民便始创县于鳖沙之语口市。”所载建县年代及县治所在均不同。

〔18〕《舆地纪胜 汀州》注引《鄞川志》云:自至道三年至咸平二年,凡二徙。

〔19〕“治”疑作“冶”。

〔20〕“为”即“伪”,指王审知所建闽国。

〔21〕《永乐大典 汀》引《元一统志》云:按图经宋淳化三年,因唐大历三年割龙岩县隶漳州,南唐保大六年割沙县隶南剑州,其土广难治,遂析二县之太平、铜鼓山、兴化等乡,立武平县。

〔22〕《乾隆府厅州县图志 连城县》载:“晋新罗县地,唐置莲城堡于此,宋绍兴三年析置莲城县。元至正六年始改曰连城。”又民国五年修《连城县志》云:“连城本长汀地,宋元符时置莲城堡,省、府志同,惟旧府志以为唐时,未知何据。”又云:“元至元十五年改莲城为连城县。”注云:“据府志。”乾隆《汀州府志》载:“绍兴六年置莲城县。”

〔23〕“村”,据乾隆《汀州府志》应改为“县”。

○至到

临汀为郡,治长汀。上接剑、邵,下抵漳、梅、潮,旁联赣。封域之内,绝长补短,方九百余里。其距外邑,则宁化、莲城为近,清流次之,上杭、武平为远。其趋邻郡,皆遵陆;若水路,则长汀溪达上杭,直至潮州入于海,宁化溪下清流,投南经沙县、南剑州直至福〔1〕入于海。郡境东西四百一十里,南北五百里。东至南剑州七百里,内三百五十里覆船冈入南剑州界。【西至赣州四百一十里,内六十里新路岭入赣州界。南至梅州四百三十五里,内三百一十里沙干村入梅州界。北至赣州三百七十里,内一百九十里张坑入赣州界。东南至漳州六百三十五里,内二百七十里大池入赣〔2〕州界。西南至潮州六百六十五里,内三百九十里标钱山入潮州界。东北至邵武军六百三十里,内三百八十五里孟家坪入邵武界。西北至赣州四百四十五里。内六十里黄竹岭入赣州界。】

长汀东西一百四十五里,南北二百三十五里。东至宁化县界八十里,以杉木堠为界,自界首至宁化县九十里;西至赣州瑞金县界六十里,以新路岭为界,自界首至瑞金县二十里;南至上杭县界一百五十五里,以桑溪岭为界,自界首至上杭县三十里;北至赣州瑞金县界六十里,以黄竹岭为界,自界首至瑞金县二十里。东南至莲城县界一百六十里,以野狐岭为界,自界首至莲城县一十里;西南至武平县界一十五里〔3〕,以黄公岭为界,自界首至武平县一百五里;东北至宁化县界八十五里,以黄土岭为界,自界首至宁化县七十里;西北至赣州瑞金县界六十里,以石脑岭为界,自界首至瑞金县二十五里。

水路,鄞江溪〔4〕自县十里而南会于麻潭,又十五里会于南溪,又二十五里会于大潭直至上杭县。

宁化东西一百里,南北二百里。东至清流县界二十五里,以百步岭为界,自界首至清流县二十里;西至赣州石城县界七十五里,以张坑为界,自界首至石城县二十里;南至长汀县界九十里,以杉木堠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八十里;北至邵武军建宁县界一百一十里,以孟家坪为界,自界首至建宁县七十里;东南至清流县界六十里,以大船岭为界,自界首至清流县六十里;西南至长汀县界七十里,以黄土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八十五里;东北至邵武军泰宁县界一百二十里,以龙坑坳为界,自界首至泰宁县一百八十里;西北至建昌军南丰县界一百二十里,以车桥岭为界,自界首至南丰县二百三十里。

水路,县溪其源有六,会于东渡,过清流及沙县而东。

清流东西一百七十里,南北二百里〔5〕。东至南剑州沙县界一百一十里,以龙安为界,自界首至沙县二百里;西至宁化县界二十里,以草鞋岭为界〔6〕,自界首至宁化县三十里;南至宁化县界一十五里,以百步岭为界〔7〕,自界首至宁化县九十五里;北至宁化县界二十里,以金船岭为界〔8〕,自界首至宁化县四十里;东南至莲城县界一百里,以上琴坪为界,自界首至莲城县三十五里;西南至宁化县界二十里,以枪旗隔为界,自界首至宁化县二十五里;东北至南剑州将乐县界一百三十里,以覆船冈为界,自界首至将乐县—百一十里;西北至宁化县界三十里,以大船岭为界,自界首至宁化县三十里。

水路,县溪水自宁化至县,下梦溪,过九龙滩,入沙县浮流口,通南剑州、福州。九龙滩险甚,向时盐运溯沿皆止于此。

莲城东西一百一十五里,南北一百三十里。东至南剑州沙县界一百里,以浮流口为界,自界首至沙县二百里;西至长汀县界一十里,以岩头野狐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六十里;南至上杭县界一百里,以崆岭为界,自界首至上杭县六十里;北至长汀县界六十里,以焦坑渡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一十里;东南至南剑州沙县界一百五里,以浮流口为界,自界首至沙县二百里;西南至长汀县界〔9〕,以河源板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里;东北至清流县界三十五里,以上琴坪为界,自界首至清流县一百里;西北至长汀县界六十里,以四保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一十里。

上杭东西一百八十里,南北一百九十里。东至漳州龙岩县界一百里,以大池为界,自界首至龙岩县五十里;西至武平县二十五里,以石田为界,自界首至武平县六十里;南至潮州海阳县界二百里,以标钱〔10〕为界,自界首至海阳县二百二十五里;北至长汀县界三十五里,以黄阳坳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五十五里;东南至漳州龙岩县界一百九十里,以缘岭为界,自界首至龙岩县五十里;西南至梅州程乡县界一百六十里,以松源为界,自界首至程乡县一百五十里;东北至长汀县界八十里,以谷奢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一十里;西北至武平县界八十里,以檀岭为界,自界首至武平县一百一十里。

水路,长汀溪入县境与六乡之水会,直至潮州。自汀至潮,凡五百滩,至鱼矶逾岭,乃运潮盐往来路。

武平东西一百九十五里,南北二百四十里。东至上杭县界五十里,以竹鉴保黄埔为界,自界首至上杭县界三十五里;西至赣州安远县界一百四十五里,以大中山为界,自界首至安远县九十五里;南至梅州程乡县界九十里,以南安岩为界,自界首至程乡县一百三十五里;北至长汀县界一百五十里,以黄公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二十里;东南至潮州海阳县界一百五十里,以卢岭为界,自界首至海阳县二百五十里;西南至梅州程乡县界一百里,以千口为界,自界首至程乡县一百二十五里;东北至长汀县界一百五十里,以黄公岭为界,自界首至长汀县一百五里;西北至赣州会昌县界一百里,以南瀑口北岭为界,自界首至会昌县一百一十里。

水路,水出梅州界,其间浅险处多。

校注:

〔1〕疑漏一“州”字。

〔2〕“赣”应作“漳”。

〔3〕“一十五里”应作“一百五里”。

〔4〕即汀水,长汀溪。

〔5〕南北距与下述南至、北至里程相差一百六十五里。按乾隆《汀州府志》载:“南至连城县界一百一十五里,以柯坊魏张坑为界;北至宁化县界三十里,以草鞋岭为界”。

〔6〕乾隆《汀州府志》作“百步岭”。

〔7〕乾隆《汀州府志》作“南至连城县界柯坊魏张坑”。

〔8〕乾隆《汀州府志》作“草鞋岭”。

〔9〕此处漏里程数。《元一统志》载:“西南到长汀一百八十里”,则此处应补“八十里”三字。

〔10〕依汀州至到,应为“钱标山”。

○城池

高城固垒,所以保民,矧汀底闽而旴、赣潮、梅环其境,盐子矫虔时作,可使弗高且固乎?诸邑城多隳,郡城乃累土成之,念陶甓更难,为力未暇,端有俟于后之君子。

郡城唐大历四年,刺史陈剑移筑笼山瞰溪。大中初,刺史刘岐始创敌楼一百七十九间。宋朝治平三年,郡守刘公均被旨,增广周五里二百五十四步,基三丈,面广三之一,高一丈八尺。浚三濠,深一丈五尺,引南拔溪水东流以绕之。修六门:南曰颁条;靖康元年,郡守苏公公才辟门外直街五百步抵麻潭,曰鄞江;通判厅正对东南曰通远;正东曰济川;东北曰兴贤;正西曰秋成。绍兴间赣卒叛,郡守黄公武增修。隆兴改元,郡守吴公南老又增修。今为敌楼五百一十五间。

子城唐刘岐创筑。宋朝治平间修缮。周一里二百九十一步,高一丈一尺,为敌楼二百一十一间。宣和间,郡守潘公辟重建双门,架谯楼其上〔1〕。绍兴间,郡守赵公充夫恐土城缓急不足恃,欲甃以砖石,又虑工役太亟则烦扰,而郡力不任,乃定规画:始于子城岁甃一里,不五六年则并罗城皆石矣。惜继者遽辍。迨嘉熙间,郡守戴公挺招窑户军五十人,置官窑于郊东大窠,以陶砖瓦,欲无扰于民。包砌甫及颁条、济川、兴贤等门,戴已秩满,继者复辍,移官窑砖瓦为台榭不急用,而负窑薪于里长,民反重困。宝祐六年,郡守胡公太初访求民瘼,亟除免窑薪之敕,民甚便之。然包城亦重事,原窑薪之扰,皆出于吏奸,若州不必将窑薪钱下县科敷,只令窑军于未兴工前自采伐,官给其直,仍严禁望青采斫,则不至扰民而城可包砌矣。

长汀县倚郭。

宁化县城周回二百八十步,分四门。端平间,宰赵时錧修,复累石为之,周围五百丈。东门曰迎春原名连岗,南门曰端平原名道爱,西门曰通圣原名通赣,北门曰朝天原名朝宗。宝祐水圮,仅存旧址。开庆元年,宰林公玉以砖砌北门,架楼其上,为邑民避水之地,未遑焉。

上杭县城周一百六十步。端平间,令赵时钺兴筑,可容二百余户。转车激水,注为濠池。然覆茅竹,旋燎于火。淳祐间,令赵希譝重缩而小之,复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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