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汀志 - 临汀志

作者: 胡太初96,933】字 目 录

可容七百家。多方守御,盗不入境。谢龚从事郎。刘国瑞从政郎。绍兴间为令,鼎创学舍,以官田百亩给弟子员。自后士始知学。右八人以旧志修。熊取义从事郎。周华文林郎。黄中立从政郎。杨立中从政郎。王彤修职郎。常圁从政郎。潘安英儒林郎。刘从奭儒林郎。安嗣宗从政郎。徐擢从政郎。刘爚从政郎。李昌龄儒林郎。黄荦从事郎。詹廉能承直郎。鄞康成儒林郎。董典几从事郎。刘晋从政郎。傅壅从政郎。黄南一从政郎。赵汝樵从事郎。沈柔孙文林郎。孙若拙儒林郎。林有宗从政郎。黄垺文林郎。陈森儒林郎。赵偤夫文林郎。徐价修职郎。米巨宏承直郎。绍定五年以宁化丞辟为令,寇后起废。创官廨,修学宫,拨田养士,整石桥岸,定纲运额,立卖盐法。郡守李公华奏功,有旨改合入官。曾宗鲁文林郎。饶子齐迪功郎。李继申从事郎。吴嗣明儒林郎。罗应奇从事郎。丁熙之从政郎。赵崇璆从政郎。徐公亮从政郎。宝祐四年五月一日到任。

莲城簿题名

陈肱郑良臣薛高林更陈文孙吴懿德叶履常陆嘉礼董■〈王〈〈卤,仌代乂〉上木下〉〉陶季侍冯廌林公庆叶一新陈鸿渐已上并迪功郎。赵羾夫文林郎。绍定五年三月到任,端平二年四月满替。徐梦符文林郎。端平二年四月到任,嘉熙二年六月满替。高篯迪功郎。嘉熙二年六月到任,四年致仕。张应卯迪功郎。淳祐元年七月到任,四年八月满替。罗垚迪功郎。淳祐四年八月到任,六年丁忧。边应时迪功郎。淳祐六年十月到任,八年论罢。洪恩迪功郎。淳祐八年十二月到任,十二年正月满替。卓梦吕迪功郎。淳祐十二年正月到任,宝祐三年二月满替。刘泌迪功郎。宝祐三年二月到任,六年二月满替。李驲迪功郎。宝祐六年二月到任,开庆元年八月丁忧。

莲城尉题名

薛士颖傅允升赵崇契吴功亮张鼎赵希乔张贵璞周鼎来陈真卿岳玭赵崇春林焯陈绾叶郯赵弋夫沈膺张逢辰赵与贽刘庠马岩叟李务行迪功郎。李宗勉曹有开迪功郎。赵与骏张应瑞迪功郎。赵必边冯应及迪功郎。邓观光迪功郎。宝祐五年二月到任。

校注:

〔1〕唐张籍有《送汀州元使君》诗云:“曾成赵北归朝计,因拜王门最好官。为郡暂辞双凤阙,全家远过九龙滩。山乡只有输蕉户,水镇应多养鸭栏。地僻寻常来客少,刺桐花发共谁看。”“为郡须过九龙滩”,则所为之郡即临汀郡。张籍为元和前后人,元使君不应在樊晃之前为刺史,故清光绪《长汀县志》以为元自虚乃元和年间任。

〔2〕当漏一“志”字。

〔3〕王廷宗、王廷政、王廷喜,《闽书》及《通鉴》“廷”均作“延”。

〔4〕“成元年”应为“天成元年”。

〔5〕“常”应作“尝”。

〔6〕见上文《建置沿革》注〔5〕。

〔7〕上文《古迹》有“治平四年六月,郡守周公约进铜板二片”句,则此云:“熙宁元年以朝散郎职方郎中知”,有误。周约应移在林东乔后、蓝丞之前,“熙宁元年”应为“治平四年”。

〔8〕“承”前漏一“以”字。

〔9〕上文《廨舍》有云:“绍兴十四年,郡守陈公定国创设厅镇山堂……”云云,此处应作陈定国。乾隆《汀州府志》亦作“陈定国”。

〔10〕依赵善鐻前后交替时间,可知“绍兴”为“绍熙”之误。

〔11〕“郎”后应有一“知”字。

〔12〕“八月”为“八年”,观汪端中知汀州日期可知。

〔13〕“汀”为“州”之误。

〔14〕观上文张翀离任时日,知此处“端平二年”应为“端平三年”。

〔15〕“力”疑为“乃”之误。

〔16〕前任满替为绍定二年六月二十二日,此处到任为绍定二年六月十二日,疑“月”后漏一“二”字。

〔17〕“例”应作“利”。

〔18〕南宋淳熙之后为绍熙,“绍兴”乃“绍熙”之误。

〔19〕“绍定三年七月”距宝庆二年二月有四年余,宋官吏任期一般为三年,参见下文“陈光大于绍定二年到任”,疑“绍定三年”为“绍定二年”。

〔20〕清流知县题名作“陈光人”,清乾隆《汀州府志》亦作“陈光人”。

〔21〕“绍兴”为“绍定”之误。

〔22〕陈渭淳祐四年到任至宝祐二年满替共十年,任期无此长久,且与洪葴到任日期相同。疑题名次序郑龛之后为洪葴、赵与瑶,然后才是陈渭、赵若忠、任志珍。

〔23〕“正”本为“贞”,因避讳改。

〔24〕此处疑有脱漏。

〔25〕观前后文,可知“二年六月”为“六年六月”之误。

〔26〕“到任”两字应为“满替”。

〔27〕乾隆《汀州府志》亦作“胃”,而省志、县志均作“胄”。

〔28〕乾隆《汀州府志》作“张高”,又云:“县志作‘张窝’”。

〔29〕开禧元年至嘉定二年已历三年,应依下文改“嘉定三年”为“嘉定二年”。

〔30〕“开定”应为“嘉定”之误。

○名宦

陈剑唐大历四年为刺史。先是,开元间置郡治新罗,凡两迁东坊口。剑始至,闻鼓角声堙郁不畅,进吏民问状。曰:“不宁惟是。年谷不登,民多疾疫。”剑曰:“治虽草创,堪数迁耶?”愕眙久之。乃更卜西五里卧龙山之阳曰白石村,疏其利病,请之朝而改筑焉。距今五百余载,城池官守虽有增益,而府治基址无改于旧,民皆德之。其名虽不载于史,长老相传,与汀相为长久云。

刘岐大中初为刺使,距迁郡八十余载。更创之初,庶事未备,岐乃筑子城,创罗城敌楼。郡之壁垒于是乎具。

王嗣宗太平兴国六年来知州事。太宗尝遣武卒察远方事,有至汀者,嗣宗执而杖之,缚送阙下,因奏曰:“陛下不委任天下贤俊,而猥信此辈为耳目,窃为陛下不取。”上大怒,遣使械嗣宗下吏削秩。既而怒解,嘉其直节,令迁其官。见宋《通鉴长篇》。

陈轩字元舆,富沙人。元丰六年知州事。治尚简静,暇日与郡倅郭祥正登山临水,觞咏酬酢百余篇,邦人至今以为美谈。山谷诗云:“平生所闻陈汀州,蝗不入境屡丰收。”其政可知矣!后官至龙图阁学士。

陈粹字伯光,福州莆田县人。元符三年来治州事。始至郡,劝农桑,禁椎牛、博戏,严溺子令,皆因俗制弊。崇宁间,迁创学舍,奏图为天下第三,赐书褒宠,卑以因任。自是民亦借留,由元符讫大观凡九年,长老至今诵之。

郑强字南美,长乐人。绍兴二年知州事。始至郡,视庙学荒圮,慨然有更筑意。无何,会诏葺学宫,即日度地得卜于州东,计雇虑材,不扰而集,周阿邃严,凡百具备。且市膏腴以增饩廪,择师儒以严课程,自为之记,淳复其训。于是升堂者数倍畴昔,人以不学为耻。越三年,登进士第者四人。后立祠稽古阁下,春秋释菜惟谨,久而敬之。

陈晔字日华,长乐人,古灵之后。庆元二年知州事。为治精明,百废俱兴。岁拨郡帑缗钱二百贯助学,又拨隶官田百亩为诸生廪饩,减坊户口食盐价以利细民。俗尚鬼信巫,宁化富民与祝史之奸者,托五显神为奸利,诬民惑众,侈立庙宇,至有妇人以裙襦畚土者。晔廉得之,窜祝史,杖首事者,毁其祠宇。郡人广西帐干吴雄,作《正俗论》二千余言绝其事。民有疾,率舍医而委命于巫,多致夭折,乃大索境内妖怪左道之术,收其像符祝火之,痛加惩禁,流俗丕变。作义冢以掩遗骼,殡无所归者以千数。越二政,弟暎继出守,规而随之。捐闲帑以助学廪,蠲积捕以宽属县,凡营屋千余间,甃清流路百四十余里。自晔创桥于南山高滩角上流,至暎方毕工,邦人以“棠□〔1〕”匾其桥,今名南阜。秩满,皆除广东宪,至今相传为美谈。

李华字实夫,建安人,有才略。绍定间,磜寇猖獗,禁卒欢■〈口如〉,华以安丰倅护淮军来摄州事。剿外寇、平内叛于不动声色之顷。闻于朝,进三秩,除大府簿。积宝为乱,值岁饥,移粟给食,全活甚众。续除直华文阁,因任郡。治卑陋,撤而新之,子来经营,成于不日。又念民力凋瘵,乃削苗斛盐价,置均济仓。邦人至今赖之。作堂曰“见思”,庵曰“景星”,皆以祠公。学宫亦有公像。近郡守周晋以私憾毁见思堂,移其像于光华亭,父老敢怨而不敢言,过故祠至有流涕者,可以见其感人之深。今郡见议别卜地复见思堂,从民志也。

郭祥正字功父,当涂人。家出于青山,一名谢公山,因号谢公山人。初,母梦太白而生。梅圣俞一见曰:“真太白后身。”王荆公称其诗豪迈精绝。熙宁间,仕至殿中丞,签书保信军节度判官。即挂冠,号醉吟先生。李伯时为之写真,东坡作赞。时方强壮,诸公交荐于朝,寻通判于汀,与守陈公轩相欢莫逆。每于暇日,联辔郊行,觞咏酬酢,逮今所传诗犹百余篇。继摄漳州,忤部使者,陷以他狱,五年而后直。又号“漳南浪士”。稍迁朝奉郎、高要郡,复弃去,竟不出。有《青山集》行于世。

陈吉老字子川,莆田人。绍兴癸丑,以朝奉郎丞清流。越三年最闻,迁通判军州事。赣寇闯郡境,吉老自将斩关破贼。长子希造,字贤,复善骑射。岁丁巳,自扬州录参来侍下,值吉老以境内盗起,治兵于野。希造即橐鞬为先锋,一岁两捷。明年,胡保等寇武平,吉老捕之,遇于义竿口。希造又以鍪弧先登,追奔深入,矢尽道穷,应兵不至,死之。吉老忍痛击,贼大溃,曳兵渡水,溺者大半,俘馘以百数。凯旋,郡将以下道迎,且伤唁其失子之戚。吉老曰:“马革裹尸,南八男儿事。人患不得其死耳,何至作儿女悲酸涕泣耶!”时皆服其忠义。因任考满,擢帅扬州。时六县怀感,竞立祠以祀之,且为希造创庙者五,而留镇最为杰观。一附城内南台二王庙,乃希造骨肉之遗也。遗腹生一子,名光祖,朝廷官之。加〔2〕定甲戌,光祖提点广东刑狱,汀人黄焕为连州户曹,满归,光祖附金为父改辟祠宇,人乃知希造之有子通显,咸谓忠义之报。绍定间,郡守林岊为之记,列本州祀典。

王杆字元祐,无为军人,枢密使蔺之子,清白传家。绍定间,通判州军事,值内阻外讧,郡将陈孝严措置失宜,引外寇朱积宝兄弟为腹心,仇视禁卒,黄宝等愤而叛。父老仓遽来告,拥倅入郡解纷。传呼通判来,叛者少戢。俄有以刃加孝严者,杆身翼蔽之,晓以祸福。弗从。怒叱之,曰:“若欲杀守,虽先杀我。”身投于地,口鼻俱血。左右扶起,众卒感动解去,杆遂同孝严归馆于倅厅。孝严度失众心,亲书牒付州事于杆,杆力辞。军民拜请,同官见事急,迫其权护印,于是军民安堵。内叛甫定,而朱积宝兄弟失所怙,径叛去,劫掠乡保,啸聚几万人,屡犯州城。杆指授方略捍御,岌然孤城竟能保有者,杆之力也。汀民德之,家奉其祠,曰“权郡王生佛”,朝夕心祝。郡庠乡饮酒礼废,杆权郡日,于元正、冬至举行序拜饮酒礼,遂为彝典。学有祠,教授黄士华为之记。

宋慈字惠父,建安人。有拨烦治剧才。绍定间,奉捕使陈鞾牒,差同李监军革〔3〕平汀寇叛。未几,剿渠魁于谈笑间,慈参赞之功居多,上功辟差知长汀县,转奉议郎。县治湫隘,慈皆撤而新之,使极壮丽。时当师旅饥馑之余,明于听断,境内大治。任垂满,差充督视行府干办公事。

刘师尹字伯任,长乐人。绍兴戊寅为录事参军。甫三载,会安仁保民赖福高等不堪长汀科监之扰,恃监司素有约束,谢不肯受。邑士刘亮遂诉之版曹,下州里对。宰陈梦远怒其越诉,囚而辱之。福高等惧不能直,谋出亮。适古城权巡检张士先督租下里,因留以质。时郡守孙祖善老不事事,郡倅向士俊残忍专决,与梦远为死党,乃张皇事势,加以叛逆,檄正将谢宣以亮示之。士先既脱,宣志于功,斩亮以徇,杀千余人,焚毁数百家。梦远又诬郡庠叶椿等与贼交通,士俊欲传致其罪,追逮旁午。有惊窜者,即系累其父母妻子亲故邻里,锻炼如大辟。师尹知其冤,三札抗辨。士俊益怒,责以必成。师尹度不可回,乃取款状书其尾曰:“吾宁弃官,不可陷人于非命。”毅然纳禄而去,盖庚辰十月望日也。越明日,教授连潜上书白其事。士俊始少缓其狱,犹衔师尹,攟摭按治。帅司体究得实,先劾罢梦远。台评继上,祖善也罢。士俊、梦远、宣仍镌秩,然未足以谢长汀之民也,椿等遂获免。邦人德师尹,绘像立祠且为之记。未几,以荐起家,后为度支外郎,论闽广榷盐抑配之害,江浙和买折取之苛,二说皆朝会暮行,为利甚博。孝宗方欲用而遽以疾告,除浙东提举而卒。按《祠堂记》。

张振古清江人。淳熙八年为长汀簿,刚正有守。郡帖督诸乡税,文移星火。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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