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网 - 第53章

作者: 毛姆3,543】字 目 录

亨利·刘易斯⑥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你皙学都是无聊的空话外)表明了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是与他的为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要了解这个哲学家的为人,你就能在很大的程度上猜出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起来好像你没有以某种方式行动,是因为你用某种方式思维;实际上,你所以用某种方式思维,是因为你是用某种方式造就出来的。真理与此无关,根本不存在“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一套哲学。而昔日伟人所苦心经营的哲学体系,只是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①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②斯宾诺莎(1632—1677):荷兰哲学家。

③罗丹(1840—1917):法国雕刻家,现代写实派作表。

④休姆(1711—1776):苏格兰哲学家及历史学家。

⑤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希腊大哲学家。

⑥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及批评家。

那么,关键问题是,只要发现某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他的哲学体系也就昭然若揭。菲利普认为,需要查清三件事:一个人和他生活的这个社会的关系;一个人和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最后是一个人与他自己的关系。他精心制订了一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的好处是,通过具体接触你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你可以从外部来观察这些风俗习惯,从而看出那些被当地人虔诚实行、信以为真的风俗习惯,其实并无遵循的必要。你一定能够发现,你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信条,在外国人的眼里却是荒唐可笑的。在德国的那一年,以及在巴黎长时间的逗留,使菲利普接受怀疑论学说有了思想准备,所以如今这种学说一摆到他的面前,他便立即共鸣,感到无比的宽慰。他看出世间的一切事物无所谓善也无所谓恶,无非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罢了。他读了《物种起源》,这本书似乎为使他困惑不解的许多问题作出解释。他像个探险家,推断出某种必然出现的大自然的特征。他沿着大河溯源而上,果然在那儿发现他所预料中的支流。那儿有人口稠密的肥田沃野,再远处是连绵的山峦。每当伟人有了某种重大的发现,世人后来总是感到惊奇;这一发现为何当初不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何对那些承认其真理的人,竟然也没产生任何重大影响?《物种起源》的第一批读者们以他们的推论接受这本书,可是作为他们行为的基础——感情,却未被触动。这部伟大著作出版后又隔一代之久,菲利普才诞生。书中许多使同时代人骇然的东西,此时,已经为这一代的人们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舒畅地接受它。他深深地为宏伟壮观的生存竞争所激动,书中提出的伦理准则似乎符合他原有的想法。他心里想,“是啊,强权即公理嘛。”社会为一方,它是一个有其自身生长和自我保护的有机体,而个人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就被称为美德;凡是对社会有害的就被唤作邪恶。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恶更是自由人应该摆脱的一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的对抗中有三件武器,这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狡诈来对付,狡诈是弱者对付强者的唯一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时,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良心是内部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为社会打仗,致使个人败阵投降,成为敌人繁荣的牺牲品。显然,这二者是不可调和的,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社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使用个人,当他反对它时,就将他踏在脚下;如果他忠心耿耿地为它服务,便以勋章、养老金和荣誉来奖励他。个人一方呢,它的唯一的力量只在于自身的独立性,为方便起见挤入社会,他得提供金钱和服务,但他毫无一点义务感和责任感。况且,他不在乎奖励,只要求别人不要干涉他。他是不受约束的旅行者,为了消灾避祸而使用科克的车票,可是对于親自陪伴的随行人员却投以愉快、轻蔑的眼光。自由人的行为谈不上犯错误。他随心所慾地干他喜欢干的事——假如他可以的话。他的权力就是他的道德观的唯一标准。他承认国家的法律,又能够违反这些法律而毫无犯罪感。可是,假如他遭到惩罚,他也毫不怨恨地接受惩办。社会毕竟是强有力的。

菲利普认为,如果对于个人来说,没有所谓的正确与错误,那么,良心也就失去了他的约束力量。他发出了胜利的欢叫声,一下逮住良心这个恶棍,并把它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地扔了出去。可是,他并不比先前更懂得生活的意义。为什么有这个大千世界,人来到这世界上究竟为了什么,这一问题仍如从前一样地费解。但可以断定一定是有某些原因的。他想起了克朗肖对“波斯地毯”所打的比方,他说这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还神秘地加了一句:除非你自己找出它,否则就不成其为答案。

“我不明白他究竟是什么意思。”菲利普笑了。

就这样,在9月的最后一天,菲利普急于要实践这些生活的新理论,带着1600镑的财产,拖着一只畸形脚,第二次前往伦敦,开始他在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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