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对医科学生的生活的想法,像一般公众的想法一样,是以查尔斯·狄更斯19世纪中叶描绘的生活图景为根据的。不久,他就发现,假如鲍伯·索耶真有其人,他也根本不同于现在的医科学生了。
投身医界的人鱼龙混杂,自然有懒鬼和冒失鬼。他们认为学校生活很安逸,可以吊儿郎当地混上几年,然后,钱挥霍尽了,或者愤怒的双親拒绝接济他们了,便离开医学院。另一些人发现考试太难,接二连三的不及格使他们灰心丧气。而且,由于他们惊慌失措,一进入那令人生畏的联合课程委员会的大楼,就把以前背得滚瓜烂熟的知识全忘了。他们在学校待了一年又一年,成为低年级学生嘲笑的对象;他们有些人勉强地通过葯剂师考堂的考试;有些人没有取得资格,只好当助手,这是一个任凭雇主摆布的不安定的职业。他们的命运是贫穷、酗酒,天才晓得他们的结局。然而,大多数的医科学生是出身于中产阶级的勤奋的年轻人,他们有足够的津贴,可以维持他们已习惯了的体面的生活方式。许多人是医生的子女,早已有了副医生的派头了。他们的前途也筹划好了:他们一取得资格,就申请在一家医院任职(也许会当一名随船大夫到远东旅行),然后他们就同他们的父親一起在乡村开业,安度余生。也有一两个特别出类拔萃的学生,他们将拿走每年向那些当之无愧者设立的各种奖品和奖学金,在医院里谋得一个又一个职位,成为医院的正式职员,在哈利大街开设一个诊所,专门研究某一两个科目,成为一名成功的、著名的和有头衔的医生。
医生的职业是唯一不受年龄限制,随时有机会谋生的职业。菲利普同年级的同学中,有三四个人已过了他们的青年时期:有一个当过海军,据说因酗酒被开除,他30岁,红扑扑的脸,举止粗鲁,大嗓门;另一个结过婚,已有两个小孩,由于家庭律师玩忽职守而把他的钱丢光。他有点驼背,好像承受不了生活重担似的。他默默地埋头苦读。显然,在他这样的年龄要死记硬背点东西是困难的。他脑子迟钝,看他如此用功,实在令人难受。
菲利普在自己那套小房间里住得舒适、自在。他整理书籍,将手头的画和素描挂在墙上。在他楼上,即会客厅那层楼,住着一个名叫格里菲思的五年级学生,可是菲利普很少见到他,部分由于他大部分时间待在病房里,部分由于他上过牛津。这些上过大学的人常常凑在一块:他们采取了对年轻人来说很自然的种种手段,以便使那些运气欠佳的人深深感到自己低人一等,自愧不如。其余的学生发现他们那种尊贵的、架子十足的派头难以忍受。格里菲思是个高挑个儿,长着一头浓密的红卷发,蓝眼睛,白皮肤,嘴chún鲜红。他是人人喜欢的那种幸运儿,总是情绪高昂、喜气洋洋的。他能胡乱弹奏一两下钢琴,津津有味地唱几首滑稽歌曲。而且,天天晚上,当菲利普待在孤寂的房间里看书时,都能听到楼上格里菲思那伙朋友大喊大叫、哄然大笑。他想起在巴黎那些快乐的夜晚。他们常常待在画室里,劳森和他,弗兰纳根和克拉顿谈论起艺术和道德,谈论眼下的风流韵事以及展望将来名扬天下。他觉得很伤心。他发现作出一个英雄的姿态倒容易,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就难了。最糟糕的是,他觉得目前的学习似乎很乏味。他对示范教师没完没了的提问已经厌烦了。他听课心不在焉。解剖学是一门枯燥的科学,尽死记硬背一大堆条条框框;解剖实验使他厌烦。当你毫不费劲地从书上的图解,或病理学陈列馆里的标本就能够了解神经和动脉的位置时,辛辛苦苦地解剖出那些东西又有什么用处呢?
他偶尔也交几个朋友,但并不親密,因为他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话可对同伴们说。有时,他尽量对他们的事表示感兴趣,但又觉得他们认为自己是屈尊俯就。他并不是那种人,谈起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便滔滔不绝,而不顾人家讨厌不讨厌。有个人听说他曾在巴黎学过绘画,便自以为他们志趣相投,想和他讨论艺术,但菲利普容不得和自己不同的观点。
况且他很快地发现对方的思想守旧,不久他们便话不投机了。菲利普希望讨人喜欢,可是又不肯主动去接近别人,他因怕遭到冷遇而不敢向别人献殷勤。他以冷若冰霜的沉默来掩饰迄今仍然很强烈的羞怯、腼腆的老毛病。他正在经受先前在皇家公学里经受过的同样的经验。幸亏医科学生的生活自由得多,他可以尽量不和人来往。
菲利普渐渐同邓斯福特親热起来,但这并不是由于自己的主观努力。他是学期初认识那位气色红润、举止粗笨的小伙子的。邓斯福特同菲利普親近,仅仅由于菲利普是他在圣卢克医学院第一个认识的人。他在伦敦没有朋友。每逢星期六晚上,他和菲利普习惯一块上杂耍剧场,坐在正厅后座,或者上剧院,在顶层楼座观看。他生性愚笨,但为人和善,从不生气。他总是说些大家都很清楚的话,菲利普嘲笑他,他只是微笑。他笑得很甜。虽然菲利普拿他当笑料,但是心里是喜欢他的。他欣赏他的直率,也喜欢他随和的脾气:邓斯福特具有一种菲利普本人所缺少的魅力。
他们经常上国会街茶馆去用茶点,因为邓斯福特喜欢那儿的一位年轻女招待。菲利普看不出她有什么迷人之处。她又高又瘦,臀部狭窄、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