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寄出这篇文章之前我仅找到了两个同情者。文章发表之后,甚至连我的家人也对我说他们不敢苟同我所发表的谬论。我还有一篇更为详细的文章,我一直试图将其发表。正当我几乎就要放弃这个努力,认为它没有发表价值之时,我收到了你的信,它给了我新的热情。
战争的狂热消灭人类是何等的容易!……人类有必要进行一场战争,这场战争不是为了满足亲德或是反德的情绪,而是为了反战的情绪。在更深刻的意义上,是反对使用有形的力量,只需要倡导,或者正如你所指出的,整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反对自我保存。比利时诗人梅特林克说过:“自我保存乃人类最基本的本能。”他这种想法过于肤浅。当然我们可以同意他的说法。但是不少人在各个时代里都发现还有许多权利比自我保存更起作用,自我保存不是人类最基本的冲动。人会为了责任、荣誉、爱情,甚至复仇等而牺牲自己的生命。个人可以为责任和荣誉心甘情愿地去死,难道一个政府就做不到吗?既然责任感、荣誉感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兄弟情谊能感召个人,难道就不能感召政府吗?他们确实发出了感召,只不过还没有被对方所认识,或者还没有反响罢了。自我保护主义必须受到挑战!
你在信中说:“应采取不争主义之态度,不应抱谋私利之态度,而应采取正义之态度。”我已在我的文章中表达了同样的想法,我将其称之为“对战争的有效抗争”。我并不相信“不争”,至少我不喜欢这个名词,它是软弱的。我更喜欢“有效的抗争”这个词。使用体力的抗争是效果最差的抗争方式。通常大家都认为一个人如若采取非体力的方式去抗争,那么这个人便是一个不争主义者。绝大多数人仅仅只想到物质和体力的概念,而精神的抗争,宽恕自己的敌人的抗争,“递上另一边脸”去的抗争,才是积极的最为有效的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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