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留学日记:全十七卷 - 二九、读《狱中七日记》

作者: 胡适2,281】字 目 录

室。

八时:室门复启,列队入早餐。

八时半至十一时半:工作。工作毕,复返己室。

十二时:午餐。

一时:复工作。五时以后,返室。道中经面包库,各取面包一二块归室,以为晚餐。

夜:室中各有电灯。九时:灯熄。

三餐:

(一)早餐 雀麦粥一盆,牛乳一碗,面包二块,咖啡一杯。

(二)午餐 咖啡一杯,汤一碗,面包二块,肉(或火腿或炖羊肉),芋。

(三)晚餐 各携面包二块,归室中食之。室门外架上置水一杯,或咖啡一杯,以为晚餐饮料。

右所记狱中生涯,较之吾国狱中苦况远胜百倍,而此邦人士犹不满意,汲汲谋所以改良之,此可见此邦人士慈善观念之髙也。

慈善观念与社会之乐利互为消长,此不可不知也。此邦人士有健全之政府,整肃之秩序,人民皆得安居乐业,故慈祥之心得以发达。于是有请废死刑者矣,有谋监狱改良者矣,有投身Settlement Work以谋增进苦力下级社会之乐利者矣。若在纷乱之国,法律无效力,政府不事事;人不安其生,工商不安其业;法令酷虐,盗贼丛生;则虽有慈善事业,亦必皆自私之图,以为市名之计,或为积福之谋。行之者寡,而所行又鄙下不足道,慈善观念云乎哉?此无他,享乐利者无多,则为他人谋乐利者益寡。己之首领且不保朝夕,谁复作废死刑之想乎?无罪之良民尚忧饥寒,谁复兴念及有罪之囚犯乎?国中志士奔走流亡,国中生民什九贫乏,谁复顾无告之贫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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