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史 - 第十二章 金属矿的开采与冶炼

作者: 夏东元17,198】字 目 录

一位道员,委派他筹办铁厂意在将该铁厂生产的钢铁供江南、金陵二制造局之用。云贵总督岑毓英和黔抚潘霨就点明说:“购办机器,即在青谿小江口安设厂局,与金陵、上海之局首尾相通,一气联络。”①青谿铁厂的筹办为了军用是很明确的,但其为了民用而敌洋铁更加明显,看其矿务札文可以想见,文中说:“近年各省凡洋铁可到之区,铁店均愿购用者,为机器造成方、圆、扁各式,通身匀称,随意拣买,打造机具,不须多用煤火人工耳。中国所出小块熟铁,用之不便,是以滞销。欲收回洋庄生意,与之并驾齐驱,非机器不可。”

青谿铁厂的使用机器生产适合于民用以与洋铁争市场的意图和愿望,是颇为强烈的。

1889年开始筹建的湖北汉阳铁厂,上述意图比之青谿铁厂又进了一步。当张之洞还在两广总督任内时即表述其筹办铁矿的开采与冶炼的目的说:“窃以今日自强之端,首在开辟利源,杜绝外耗。举凡武备所资,枪炮、军械、轮船、炮台、火车、电线等项,以及民间日用、农家工作之所需,无一不取资于铁。”

又说:“通商以来,凡华民需用之物,外洋莫不仿造,穷极精巧,充塞土货。彼所需于中国者,向只丝、茶两种,近来外洋皆讲求种茶、养蚕之法,出洋丝、茶渐减,愈不足以相敌。土货日少,漏溢日多,贫弱之患,何所底止!……臣愚以为华民所需外洋之物,必应悉行仿造,虽不尽断来源,亦可渐开风气。洋布、洋米而外,洋铁最为大宗。在我多一分之货,即少漏一分之财,积之日久,强弱之势必有转移于无形者。”

上面张之洞所讲的两段话的意思,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军用、民用、敌洋产、塞漏后,转贫弱为富强。求强与求富相统一言尽之矣。

现在来简述单纯以求富为目的金银矿的开采。李鸿章曾概括金银之利说:“淄川之铅,平度之金,热河之银,……乃天地自然之利,亦须放手为之,任用得人,不求速效,功成利久,当在后日,十年内外,海防用项可略指矣!”①这里虽也提到铅,但主要是为筹饷而说的金银矿的开采,没有使用的意思。当然,单纯以求富为目的开采金银矿,就不结合其他的政治任务?事实并非如此,例如开采黑龙江漠河金矿就有“防边”的任务和用意。这将在下面“漠河金矿”一目中叙述。

兹选择有代表性的铜、铅、铁、金银矿区分别作一简介。

二、云南铜矿与平泉铜矿、淄川铅矿 云南东川铜矿云南铜矿散布很广,而以东川及其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开采亦以此处为中心,故这里以叙述东川铜矿为主。云南铜矿的发现和开采已很久远,清雍正初明令将云南铜矿归官办,自乾隆以后,每年拨铜本银100万两,岁运京铜630余万斤,“本省之鼓铸资焉,各省之采买资焉”②。咸丰中,太平天国为主流的人民起义之后,滇铜开采停顿近20年。1874年,云南盛产铜的东川、昭通等府县的回民起义被镇压,内地各省人民革命亦己被“肃清”。滇省产铜各厂可以恢复开采,内地的运输也无阻碍。于是滇抚岑毓英在“云南近日要务莫急于练军,而练军莫先于筹饷”,铜政“于军需有济”②的思想指导下,请于户部先后拨铜本银200万两,于1875年由官府恢复试办。然而试办10年,运办京铜总数只有500万斤,尚不及原来常年一年之额。在10年中,云贵督抚等人虽亦雇洋匠、买机器,以西法补中法之未备,然疑虑重重,经营未能奏效。这是什么缘故?当时有的人说是“漫无章程”,有的说是运输中弊端甚多。督办该矿务的唐炯在叙述此事说:由于“亏欠公款复多,后来巡抚改归地方官,既又委道员督办,弊益多,亏欠益巨。”②云贵总督岑毓英于1883年也说到“地方官办理弊多”的话,并提出改为“官商并办”的主张。④何以官办弊多?《益闻录》对此概括得较好:“由官场开办,费用浩繁,往往所得不敷所费。”③改为商办势在必行。

1883年法占越南河内等地,有北窥滇、桂之势,其中尤其是觊觎云南铜矿,当局为了“抗邻国无餍之请,裕边方不匮之源”,采用两条改革办法:其一是集商资商办,其二是用洋法开采。岑毓英说:“从前厂利丰旺,皆由三江、两湖、川、广富商大贾厚集资本,来滇开采。”①他认为商办优于官办,商办:“既免亏欠之弊,复省稽查 之劳,以简驭繁,有利无害”,并强调“参用西法”,以“收事半功倍之效”。⑤都察院御史张佩纶则说:在主张集殷商巨本“与官本相辅而行”之外,要特别强调购置洋机器、聘用洋技术人员,实行大举。这得到清廷“不为无见”的肯定。

同年,道员胡家桢奉岑毓英之命,招商股,购洋机,聘洋匠,以矿苗最旺的东川、昭通二府为中心,成立“云南东昭商铜局”于上海三马路长乐里。然而,招股并不顺利,原拟招15万两,3年间仅得7万余两,另有官帑11万余两。《云南铜矿局示》中就集股难的原因说:“虽由于市道式微,银根阻塞;然多半尚因他省前办各矿,鲜睹成效,以致迟疑畏阻。”①这是从全面局势说的。岑毓英认为,三年来“厂情之不旺,由于资本之难集;资本之难集,由于折耗之太甚。以致商民裹足不前。”②这是从滇铜矿本身说的。二者均不无道理。

其实,云南铜矿招商资用洋法开采仍不景气的原因,从根本上说,是封建旧体制管理新式企业的矛盾所造成。19世纪80年代初的二、三年间,曾出现购买矿股的热潮,1883年因受金融倒帐风潮影响,股票大幅度贬值,以矿股为尤甚。正在这时,云南铜矿改为招集商股,其疲软少人问津自不待言。但从企业本身说,有其主观上的原因:(1)商本官办不能取信于民。铜矿名为招商办厂,实则由宫督理。这一点唐炯一针见血地说:“招商局设立三年,招股甚菲,固因近年股票倒骗,亦由前抚臣(指杜瑞联——引者注)创设五金局,强欲官理民财,其势不能相信,以是来源日绌,办理尤难。”所谓“官理民财”,就是利用民间资本达到官方目的的同义语,也就是与民争利。唐炯本人如何呢?他在滇藩任内及继任滇抚和督办云南矿务时,也仅具有所谓“非商股不能辅官本之不足”③的思想而已,并没有本质的改变。于是(2)就必然出现官方垄断铜产品不准在市场流通的局面。1886年岑毓英奏明:“每年办运京铜百万斤,准一成通商,以次递加,原冀歆动群情,不致畏难裹足”。然而情况并非如预期的有所改善,办理结果是“所办铜斤悉数归官买”,并无余铜通商。唐炯虽也看到必须“宽准通商”④才能发挥商民的生产积极性,但积重难返无法做到。(3)铜产品不准投入市场专由官买,必然违反价值规律。唐炯奏称:铜的开采,“无论汉、夷皆准开办,但须报官,不准走私。所获铜斤,悉赴下关呈缴领价,概由绅耆经手,亦不开支薪水。”这是由官绅来控制生产和流通全过程,以致所给每百斤“十两三钱之价,民间仅敷工本”。①这显然有背价值法则,生产萎缩是意料中的事。(4)生产流通既由官控制就必然弊端百出,钱财流入私人腰包,《益闻录》对此有一段记述:“云南铜矿自经机器开采,出铜颇多。惟所用未得其人,每有潜入私襄,肆行吞蚀者,故经费支绌,旁观者皆寒心。”②以上四条原因,从根本说是腐朽政府官办和“官理民财”的钳制所致。所以无论是官本官办或1883年后招商承办商本官管,均使矿务没有起色。1890年起成立“招商矿务公司”,聘日本人多名为工程师,购机建炉,年余亏折仍多,乃回复到原先招本地炉户开采,公司仅专收铜之利的局面。

云南铜矿的开采,是洋务运动中一个失败典型,其所以失败,用轮船招商局、开平煤厂二企业的成功作一对照,就不难找出答案!

平泉铜矿与淄川铅矿如果说云南铜矿恢复开采与重建,主要是为了鼓铸制钱和民用家庭生活器皿之需,那么,热河平泉州铜矿和山东淄川铅矿的开采,则主要是为了机器局制造军火之用;如果说云南铜矿主要由于官本官办和商资官管而导致失败结局的话,那么平泉铜矿则因集商资商办而获得一定的成绩,淄川铅矿则因官商不定无章程可循而未成局面。

平泉铜矿是1881年李鸿章为了使天津机器局制造子弹药帽能取得廉价铜料而与热河都统崇绮发起开办的。是年设立“平泉铜矿总局”于天津,另于上海设分局,招商股4万两,先行试办。经化验表明平泉铜砂成色优良,“与英国红铜相埒,极合制造之用”③,乃于次年续招股本8万两,共12万两。以之购买机器设备等用去9万余两。铜矿开工后生产情况较好。两年间,解往天津机器局净铜10批,运沪3次。但“开采之法已得,而熔化之工未精”①,于是积砂甚多,到1883年春,共积存铜砂120万斤,以每百斤熔炼净铜20斤计,可得20万斤净铜。因照老法熔炼,出铜不能足数,乃计划购买新的熔铜机器和聘洋技术人员,此两项开支约需10万两左右,故于是年春决定再招股本12万两,共成24万两。

在续招新股的同时,向西洋置办了熔炼机器、聘请了德国矿师和精干熔化的技师5名,由轮船招商局会办朱其诏主持其事,具体工作由所雇的德国人德璀琳负责。除旧矿之外,别开新矿。但设厂、安机、购地等,未能按预计进行,多延时日,平泉铜矿办得并不理想。当然,客观上,矿脉也不理想,矿石也较难提炼,并不像预期那么好。到1892年冬徐润出关验矿时,“平泉铜矿残破不堪矣”②。

然而,平泉铜矿毕竟比之云南铜矿要好得多,甚至可以说是办得较为成功的铜矿。其标志之一,就是除开办的1881年无官息外,自1882年起,官利一般在一分三四厘左右。故它的股票价除这年达到面值150%外,在1883年金融倒帐风潮中受的影响也不大。其原因,一是由于商资官办,多少要按买卖规律办事;二是由于天津机器局给定的价格为每百斤铜料17—18两之间,比云南铜的收购价10两有奇要高出70—80%。

山东淄川铅矿是李鸿章于1885年提议开采的,实际开采时间则为1887年。当时产铅的贵州、湖南”办解无多,尚不足供京局之用,而洋铅因各省铸钱争购,货缺价昂,未可常恃,必须另筹接济”③,在此情况下,山东淄川铅矿的开办被提上日程。先由盛宣怀派令湖南知府周冕带同洋矿师贾海前往勘察,结果表明,“矿质既好,矿线亦长。从前旧井尚非正脉,应须择地另开”。后经山东巡抚张曜饬候补知府沈廷杞复查,认为确有开采价值,并对每日人工生产量可挖矿砂7—8万斤,铅由淄川陆路运至德州及由德州水路运至天津运费低廉;乃至化验矿石每千两约可得净铅七百数十两,内可提炼白银三两二钱,等等均有计算。对如何开采提炼,盛宣怀提出了“挖矿可用土夫,提炼必须机器”的方针。应该说,计算颇为周密,方针亦是正确的。然而在商与官的关系上,有些类似云南铜矿厂。张曜对此具体的表述说:“近年矿务多系集股开办。现开铅矿,拟于仿照办理之中,酌量变通,所获余利,拟以六成缴官,四成归股。一切经费,拟即集股筹款,以资应用。”①这显然是“商资官管”的翻版,利用商资达到官的如下目的:一是津沪各制造局不断提去净铅,在市场流通者甚少;二是余利六成归官。实际上就是官侵商利,商不可能发挥经营的积极性。加上预计每百斤铅可炼出三、四两白银之说未能达到,和铅质不佳售价甚低等原因,淄川铅矿到1892年即行停止生产。

三、漠河金矿 相对于开采铜铅等矿的使用与求富相结合目的来说,开采金银矿除为了求富之外,也是与筹边等任务相关联的。漠河金矿的开采就是一个典型。

漠河金矿地处黑龙江极边,屡有俄人越江偷挖,并奴役中国边民为之盗金,成为边患。清政府在黑龙江将军恭镗倡议下,在“自应及时开采,以杜外人觊觎”思想指导下,作出开采漠河金矿的决定。恭镗说:“漠河金矿之举,重在防边,兼筹利国。”②“防边”,不仅仅是防俄人越境偷挖金矿,而且要防止它“駸駸东逼之势”。李鸿章解释道:“若金矿一开,人皆趋利,商贾骈集,屯牧并兴,可与黑龙江北岸俄城声势对抗,外以折强邻窥伺之渐,内以植百年根本之谋。且因此自行轮船,则江面不令独占,开通山路,则军府不致远悬,此皆防患未萌而不容稍缓者也。”①防患与利国结合起来的见解是可取的正确的。对此,总理衙门讲得更为明确,它奏称:英、美、俄等国“莫不淘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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