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史 - 第十三章 近代海军的筹建

作者: 夏东元17,685】字 目 录

并有进攻之力,非有大兵轮不可,他称大兵轮为外洋水师“第一利器”,甚至说:“海上争锋,纵有百号之艇船,不敌一号之大兵轮船”。(2)沿海择要筑炮台,以“与治海水师轮船相为表里,奇正互用。”但炮台要克服过去的弊病,做到台之式、炮之制仿照西法,“演炮必求甚准,守台必求其人”。①其他如练陆军、精制造等以与水师建设相配合等均有论述。

60年代后期有志之士对筹建海军的酝酿建议,并没有得到清朝中枢的重视。1870年天津教案发生,列强陈兵海上,给予清王赣极大震动,迫使清政府对海军建设问题,不得不从60年代的“纸上谈兵”提到实践的日程,并由北而南地注重海防的建设了。安徽巡抚在天津教案后奏称:“已往之失,既已无可挽回,无所用其追咎;而未来之事,隐忧甚大,所宜早图补救。”应加强防务尤其是海上防务的建设。②清廷随即据此加重语气说:“津案虽已了结,而蓄艾卧薪之志,不可一日或忘。”命令沿海加强防务,由普国藩、李鸿章分任其事。③紧接着沿海督抚们表态并行动起来。直督李鸿章说:“天津为京师门户,各国官商往来辐辏,英、法、俄、美皆常有兵船驻泊,我亦须有轮船可供调遣,稍壮声威。”④山东巡抚丁宝桢说:“洋人如再有侵略行动,“天津则其必争以为要挟之地,上海则必据以为根本之图,而其中间寄屯粮草,转运煤水,缓急可便于接济者则必在山东。”而山东的“扼要之区”则在登州,“得之则津海之咽喉可塞,是洋人之注意者在此,即我之所必争者在此。”⑤基于这种认识,乃着手进行海防筹建,派员赴广东购造拖缯船14艘,并配齐洋炮军械,“以为水师根本”。其他如江督李宗羲、苏抚张树声等也在筹备长江口吴淞等处海防。

据上所说,北洋海军海防建设70年代初期始得清廷重视,并把它付之实行。但中国正规的、较大规模的筹建近代海军活动,是在1874年日军侵台以后。在中日交战过程中,处于前线的福州将军文煜、闽督李鹤年和沈葆桢首先看到日本兵舰的优越,从而想购买铁甲船以与之抗衡。他们说:“彼既利欲薰心,未必甘为理屈。而所以敢于鸱张者,则又窥中国器械之未精,兼恃美国暗中之资助。其已抵台南各船,均非中国新船之敌。而该国尚有铁甲船二号,虽非完璧,而以摧寻常轮船,则绰绰有余。彼有而我无之,水师气为之夺,则两号铁甲船不容不购也。”

这是清朝官吏第一次提出购买铁甲船。清廷给予了“购买铁甲船、水雷及各项军火器械,均着照所议行”②的准谕。但以西洋“异常利器,不准出售”③,未能办成。不久《北京专约》签订而结束台事。但整个1874年夏秋间,有关沿海督抚及办台事人员的“筹议海防”,成为舆论的中心议题。

《北京专约》签订后5天,即1874年11月5日,奕等即奏筹海防事宜,他们说:“日本兵踞台湾番社之事,明知彼之理曲,而苦干我之备虚。”今专约虽订,日本必犹矫焉思逞,因此非大力筹办海防不可。他颇具紧迫感地说:“今日而始言备,诚病其已迟,今日而不再修备,则更不堪设想矣!”④于是在所提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等六条中,尤其强调“另立海军”,把买铁甲、建炮台等海防事宜置于首要地位。文祥也认识到“日本……此番退兵,即无中变,不能保其必无后患”,应“将前议欲购未成之铁甲船、水炮台及应用军械等件,赶紧筹款购买”,不得以日兵已退“稍涉松劲”。①清廷将奕等奏所提练兵造船等六条、文样购买铁甲船的建议和张兆栋附呈的丁日昌《海洋水师章程六条》,先后下达各省督抚将军复议,于是朝野上下掀起了筹议海防的高潮,并基本一致地认识到建立近代海军的必要性迫切性。下面一段话最具代表性:“御外之道,莫切于海防;海防之要,莫重于水师。将领不得其人,有兵如无兵;形势不扼其要,有险如无险。”

有关督抚和洋务人员,共同认识到海防“为今日全局第一要务”③。这种认识是可贵的,适时的。

在“筹议海防”中,涉及到塞防为重还是海防为重的问题,清廷采纳了左宗棠所提海防塞防并重的意见④。在任命李鸿章督办北洋海防事宜、沈葆桢督办南洋海防事宜的同时,任命左宗棠督办西北军务。实际上清政府对于“海防塞防并重”并不是不偏不倚,而是偏重于海防的,用于海防的人力、物力、经费等远比用于塞防的为多。这种“偏重”应该说是对的。而在海防方面,表面上南北洋并举,实际上采取“先就北洋创设水师一军,俟力渐充,就一化三”⑤的方针。这在财力有限情况下也很难有所非议。向之论者常常以重海防为李鸿章咎。说李氏是为了扩大淮系集团势力。当然,李鸿章不可能不考虑到淮系的利益,但从当时形势看,海上空虚,其危险性大于西北。在财力、人力、物力有限的情况下,偏重于海军建设是正确的。论史不是以某一个人的动机目的为准,而是看其是否对整个社会发展有利。下面一部分人的认识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清政府筹建海军的目的看,主要是为了抵御外侮,这是洋务路线由对内镇压人民革命转变为对外抵御外侮为主的路线方针的一个具体表现。而外侮又是以侵略扩张野心很大的日本为主,是以日本为假想敌进行海军建设的。奕说是“隐为防御日本之计”①。内阁学士梅启照看到日本阴谋“擅废琉球”,“窥伺高丽”,进且侵我东三省的险恶步骤,认为“防东洋尤甚于防西洋也”。②丁日昌除认识到日本进窥东北三省的阴谋和北洋防务的重要性之外,还强调台湾海防的重要,他说:日本眈眈虎视,“彼其志岂须臾忘台湾哉!”“台湾为东南七省尾闾,上达津沽,下连闽浙,台事果能整顿,则外人视之有若猛虎在山,不敢肆其恫喝。”③李鸿章也清楚地认为,“日本狡焉思逞,更甚于西洋诸国。今之所以谋创水师不遗余力者,大半为制驭日本起见。”④又说:“若能添购(铁甲)两号,纵不足以敌西洋,当可以与日本角胜于海上。”⑤可见“谋创水师”和购铁甲船,主要都是为了对付日本,历史事实证明,洋务官吏们对日本的认识和创建海军的措施都是正确的。至于后来被日本打败,那主要是由于清王朝政治腐朽不事改革所造成,不能以事后的胜败来论事前为防日本而进行海军建设的是与非。

当然,不能杏认,清政府在倡办海军之初,虽其指导思想是为抵御外侮,但又缺乏御侮的决心,有明显的妥协性。兹举几个主要人物的言论于下以说明之。

奕说:“若谓以此足御泰西各国,不但得数铁甲船未敢自信,就使海防一律办齐,亦无从得有把握。但当遇事筹维,慎于操纵,非独铁甲船未可尽恃也。”⑥李鸿章说:“海防二字,顾名思义,不过斤斤自守,亦不足以张国威而詟敌情。”①刘坤一说:“海防虽不可不办,然目前似当以守为主。……若糜费巨款购买彼之现在铁甲兵轮及铁炮台,欲与彼角胜重洋,未必确有把握。”

总起来看,他们虽大力筹建海军,但御敌的信心不足,战于大洋更觉没有把握。即使像左宗棠这位号称坚决御外者,因不时想着人民起义的威胁,对外抵御也打了折扣。他说:“长江各省伏莽甚多;……腹地多虞,……与其购铁甲重笨兵轮争胜于茫茫大海之中毫无把握,莫若造灵捷轮船专防海口扼要之地,随机应变,缓急可资为愈。”③以上所述,这些领导者们的精神状态,决定了海军使命仅为被动防御,不敢主动出击,这也就是李鸿章所说的“彼族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其命运可以预卜。

三、海军建设与北洋舰队 上文已经叙述过,中国正规而较大规模的海军建设是从1875年开始,基本上按照丁日昌的建议分为南洋、中洋、北洋三支水师筹建的;1885年中法战争后,清廷集中人力物力重点建设北洋舰队,中洋、南洋水师建设几于停顿废弃。

1875年李鸿章、沈葆桢分别被任命为北洋、南洋海防大臣后,即着手进行建设海军。李鸿章主要负责山东、天津至东北沿海地区的水师建设,沈葆桢主要负责长江口以南至浙江、福建沿海一带的海军建设。因此,这里所说的“南洋”,实际包括丁日昌所讲的“中洋”与“南洋”两部分。因此,李、沈的北洋、南洋分工,实际上就是所们三洋水师。

筹建海军首先要有兵船。清政府在一开始即采取购买与自造并重的方针,虽也有人因为买贱造贵而主张买船,但多数人认为,购买只能济暂时之需,自造才是永久之计。其中首创制造轮船的马尾船厂的左宗棠说“借不如雇,雇不如买,买不如自造”,因为自造的过程,就是学习的过程,就是了解西洋“长技”奥秘的过程。左宗棠还不满足于仿造,他说:“执柯伐柯,所得者不过彼柯长短之则,至欲穷其制作之原,通其法意,则因非习其因书、算学不可。”因此,他在创办马尾船厂的同时,设学堂培养人才。④他认为这样做,从暂时说,所费较买船为多,从长远看,却是永远之利。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以防外侮,以利民用”①的目的。1872年当内阁学士宋晋因“制造轮船,糜贵太重,请暂行停止”时,左氏仍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说:“创造伊始,百物备焉,故始造数只,所费最多,……迨接续造作,则各项工程无须再造,……而经费亦日见其少。”②实际情况与左宗棠的论证相符。

可见,以左宗棠为代表的一批洋务派是很重视自己造船的。从1866年到1874年近10年间,中国的造船数多于购船数。买船者主要是广东。1866年它向英国买“绥靖”、“澄清”、“镇海”、“飞龙”、“静波”、“安澜”、“镇涛”6艘兵船,以资“巡缉”、“助剿”;3年后又向法国买“澄波”、“建威”兵船和向洋商购“海东云”(原名“五云车”)练船一只。共为9艘。所造之船则大大多于此数:马尾船厂除小轮船10只不计外,大轮船15艘;沪局成船5艘,两共20艘。多于购船一倍多。这些购买的兵船和自造的船只,均为木质,马力大多是几百匹,超过一千匹马力的很少。这些小船,作为巡缉水师船尚可,以之作为抵御外侮的海军军舰则差距甚远。所以自1875年后建立海军,所定购的船只以适宜于海战的兵舰为主。这是由于洋务派首领对此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他们说:“跨海远征之举,莫切于水师;而整练水师之要,莫先于战舰。”①战舰的种类颇多,如巡洋舰、炮舰、铁甲舰等。铁甲舰为当时最利之器,清政府在“筹议海防”之初,李鸿章即建议购买铁甲船6艘,南、中、北三洋各2艘。后“以经费支绌,迄未就绪。”官员们围绕是否购买铁甲船问题展开了一场争论。

反对购买铁甲者大多着眼于经费缺乏。奕说:“铁甲船每只价银二百万余两及百万以外,中国现尚无此财力。”②但是,海防塞防危机的直接肇事者日本与沙俄都拥有铁甲船作为对中国的威慑力量。李鸿章叙述此事说:“近来日本有铁甲三艘,遽敢藐视中土,至有台湾之役,琉球之废;俄国因伊犁改约一事,叠据探报派兵船多只来华,内有大铁甲二船,吨数甚重,被甲甚厚,无非挟彼之所有,以陵我之所无。意殊叵测。”因此,他认为,“今欲整备海防,力图自强,非有铁甲船数只,认真练习,不足以控制重洋,建威销萌。断无惜费中止之理。”③李氏的见解应该说是对的。虽然他惟铁甲是恃,无铁甲“即永无自强之日”①的话有失偏颇,但无铁甲的海军绝不能算是强海军。

然而,事情并不那么顺利。尽管李鸿章将买铁甲船的必要性迫切性强调得那么厉害,但意见与其相左者仍不少。刘坤一就是一位代表。他与李鸿章论及所购蚊子船不够理想的事时说:“今复购买铁甲船,为款更巨,万一再如蚊船之不甚可靠,则合此二项已糜费至四、五百万金。国计自有常经,讵不益形支绌!”刘氏同意吴长庆的“以购铁甲船之金钱,制造木壳兵轮可得十余号,于海防大有裨益”②的意见,并称许左宗棠的“海战断不可恃,铁甲船徒滋糜费”的话为“至当不易之论”。③这种以购铁甲船之费制造木壳船的论调,显然是落后于时代要求的。争论的结果,清廷于1880年决定除购买蚊船、快船、雷艇等之外,先行定购铁甲船2艘。尽管每只价在百万两以上亦所不惜。

这里附带讲一下在购买铁甲船问题上出尔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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