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务运动史 - 第十六章 纺织工业

作者: 夏东元17,037】字 目 录

对有些人攻击机器织布局“夺小民之利”的说法,回答道:“洋布进口以后,其利早已暗夺”,因此,“所分者外洋之利,而非小民之利。且厂局既开,需用男女工作数百人,于近地小民生计不无少裨”。④分外洋之利,即是与洋商竞争,那就要在生产中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才能增强,而这,必须由把企业视为与身家性命密切攸关的商人来办才可能较有把握地做到。《章程总叙》中说:该局“虽由宫发端,一切实由商办,官场浮华习气一概芟除,方能持久。”《章程总叙》最后颇有信心地说:“若花价愈贱,工作愈熟,加添织机,多出布匹:减用人手,节省经费,则更蒸蒸日上矣。”①但要做到这点,郑观应等人认为,必须“专用西法以齐众力”,一定要做到“事之巨细,不遗不滥,款之出入,共见共闻”。这样,“人皆思奋,愈究愈精”。②企业的成功就有望了。

上海机器织布局的一切工作诸如招股、购器、建厂、雇匠均在顺利进行。预定招股40万两,开始应者甚少,戴恒、龚寿图、郑观应、李培松各认招股份5万两,另请拨公款5万两及另与各关道绅商凑5万两,共集股银30万两,加上蔡嵋青、经元善等人股份,逐步凑足40万两之数。后又续招10万两,共达50万两。所聘美国工程师丹科于1881年10月间到沪,并随即携华花到英、美纺织厂试织,以便了解华花性质,订购与之相适应的织机。李鸿章又根据织布局总会办等人的请求,同意批准了:(1)“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2)布局所产布匹由上海运入内地,与洋布一样完一正税,概免内地厘税,出口亦在海关完一正税。③这些措施都是对织布局有利的。由于郑观应在上述筹建中起了主要作用,被委任为商总办。

写到这里,要澄清一下关于10年专利问题。过去一些学者认为,机器织布局10年专利是对民族资本主义纺织业的压制。这种说法有欠公允。戴恒等人于1881年呈请专利时是这样说的:“嗣后上海一隅,无论何人,有志织务者,只准附入本局合办,不准另立一局,显分珍域,则成本愈厚,利效可久,而风气益开矣。”①这里有集中力量以加强竞争力之意,但应该说是有缺陷的,其间尤其是没有说到对洋商的限制。随后不久,局中总会办们发现了这一缺陷,乃重新禀请说:“筹议之初,曾经禀请上海一隅只准他人附股,不准另设,仰蒙批允。惟洋人如欲仿造,尚未有阻止之说。……(请)饬行通商各口,无论华人、洋人,均不得于限内另自纺织。……后患庶几可免矣。”②这里说明两条:一是10年专利从“上海一隅”扩大到通商各口,因“通商各口”是洋商的集中地;因此第二,10年专利更主要是为了阻止洋商另行设立工厂,他们将洋人设厂看作是“后患”的。由此可见,10年之内不准他人另行设厂进行纺织,主要是针对洋商侵利,因而民族性、积极性是主要的,不宜有所指责。

然而,1883年上海出现了金融倒账风潮,银根奇紧,股票大幅度下跌,存有大量票据的织布局出现了危机。前面叙述到该局招股银50万两中,实收现银35.28万两,其余14.72万两,全系股票作为押款。而35万余两现银除付购买机器等项20.9万余两外,其余14.3万余两,“或已放出,或押股票,均无实银存局”。这样,织布局在股票价下跌情况下,股银之亏折就是意中事了。由于局中一切银钱账目系责成郑观应“一手经理”,③故亏折追查到郑氏头上。郑观应于1884年中法战起,应粤防大臣彭玉麟之邀,前赴广东,银钱账目交由盛宣怀接办,盛禀请李鸿章札委经元善代理,直至1887年清理完毕。据郑观应说“变价还款,约亏银二万两,……照数赔偿”①,就此结案。

在结前案之时,李鸿章委江海关道龚熙瑗督同龚寿图、龚彝图及杨宗濂等人重办以挽残局。重订新章刊登于1887年7月27日《申报》,除每股100两、“局中诸事仍责成丹科专理”、专利10年、购机400张等与前任相同外,特别提出:“与前局截清界限”、“局用每月不得过银三百两”、“千股以上新股东公举一人司理内柜锁钥”、“公举公正明晓局外董事稽核月结”、“局中股本不得私自挪借”②等。经过3年筹建,上海机器织布局于1889年12月24日(光绪十五年十二月初三日)试机,同月28日(十二月初七日)正式开工。历时10年,几经波折,终于成功了。次年春为了经营顺利,李鸿章札委时任招商局会办的马建忠为织布局总办。

织布局从弹花、纺纱到织布全用机器,是中国第一家机器棉纺织工厂。所纺之纱和所织之布,质量大体上可以与进口纱布相比。

马建忠任总办后,估计年产布仅为18万匹(有人估24万匹),仅当进口洋布八十分之一,“所夺洋人之利,奚啻九牛之一毛”。他为了达到“每年所织之布足敌进口十分之一,方足为收回利权之善举”③的目的,决定扩充规模,李鸿章准许他借用仁济和保险公司积金30万两。后马建忠复想借100万两另设纺织厂。因前借之30万两用途不清,他遭到了李鸿章“汝办事一味空阔,未能处处踏实”①的批评,100万两的借款当然就落空了②。

织布局的生产与销售情况,说法不一,有人说织布局的纱不敌印度之纱,也有说可与印度纱相比;有的记载说织布局所织之布质量不及进口之布,但也有说大致相等;至于价格,也有说贵于进口布,也有说比进口布略贱,等等。各种记载和讲法,也许反映了不同时间不同地点的实际情况。公正而论,中国新开办的纺织厂所生产的纱和布,要一下子就做到“敌洋产”,与英、美老牌纺织品相等,是难的,但总算挤进了洋纱、洋布市场,“少分洋商之利”。从宁波、镇江、芜湖、九江、汉口、烟台、天津、牛庄及其他一些城市销售情况看,斜纹布:1891年为10450匹,1892年上升为37900匹,1893年8月为止即达32780匹;原色布:1891年11600匹,1892年58357匹,1893年8月底为止达44565匹。③1893年的产量如果加上后4个月的数字当超过1892年。销售逐年上升,反映了生产增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成绩。

然而,正当织布局建成投产并大力扩充之际,1893年10月19日(光绪十九年九月初十日)被大火焚毁,损失极为严重,估计达100万两以上。洋务派在织布局遭此挫折时没有后退,而是在布局原址成立了华盛纺织总厂。

四、华盛纺织总厂 上海机器织布局被焚后,李鸿章决心重建纺织局,他向清廷阐明理由说:“布缕为民间日用所必需,其机器所纺织者,轻软匀净,价值尤廉,故远近争购。……是以因势利导,不得不用机器仿造,必使所纺之纱与洋纱同,所织之布与洋布同,庶几华棉有销路,华工有生机,华商亦沾余利。此事断难中止,亦难缓园。”④那就是说要赶紧重建,立即规复。之所以要如此紧迫地恢复织布局,诚如《捷报》所说李鸿章“很重视与洋货竞争”②。这种指导思想是正确的。方针目的明确了,接下来就是谁来负责规复工作。在当时,社会上与官场中公认为非盛宣怀莫属。李鸿章说:盛氏“于商务洋务,尚肯苦志研求”②。社会上则公认“他的身份、势力和财力都适宜于担当此任”①。的确,盛的“身份”是起到北洋参谋部作用的天津海关道;“势力”有李鸿章为首的北洋权势人物这个强有力的后台;“财力”吧,在当时几于无双:既有轮船招商局、电报局这样的生财企业在握,又有大批钱庄和官款的支持,还有许多握有资产的实业界人士的广泛关系。其实还应加上一条,即盛宣怀有着办织布局的积极性。盛氏热心于办工业企业是众所周知的,他是早就想到要揽办同人民生活最接近、赢利最有把握,因而也最有生命力的纺织工业。但未有机会插手,直到织布局开工后才与朱鸿度一起创建纺纱厂作为布局的分厂。所有以上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尽管规复织布局任务很艰巨,盛宣怀仍足以肩此重任,并有希望很快办成功的。

有希望很快办成的另一因素,是那时的形势甚佳:“棉纱已飞涨至六十五两外”,而“布利较纱利为尤厚”①。盛宣怀除曾与朱鸿度设裕源纱厂外,又与织布局总办杨宗濂商谈在织布局内分设纱厂。赢利欲望促使盛宣怀等人办纺织工厂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在当时“因向年各公司股份之商,受创颇剧,均有戒心,……皆怀疑畏缩观望不前”①之际,盛宣怀等却能从自身追逐利润出发,并与挽利权相结合,说这是“塞漏巵而挽利权”的好机会,他们大声疾呼“诚哉时不可失也!”③这种可贵的精神,就是规复纺织厂的很好动力。

一方面,盛宣怀的“身份”、“势力”和“财力”具有规复织布局的条件,另一方面又有如上所述的积极性,所以李鸿章选择盛氏为规复织布局要员是恰当的;对盛宣怀本人说,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盛宣怀于1893年11月26日(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九日)奉到委札,他把天津海关道篆交黄建筦代署,自己于1893年12月8日抵达上海走马上任。

规复织布局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清理和结算前账。布局官款26.5万余两,商股55.4万余两,招商局、仁济和及其他公私股份约20万两。焚后所值无几,据中西人等公估,烬余至多仅值10余万两。在以前,清政府凡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惯例是先顾官后顾商,但这次不同,由于接办者盛宣怀向来比较照顾商人利益,他从“体恤旧商,方足以招徕新商”的观点出发,认为如果按照“中国向来遇有盐典各业不测等事,皆应先偿官款”的惯例,必使股商”向隅饮恨”,而主张“所欠官款,悉归以后局厂按每出纱一包捐银一两,陆续归缴”。②“至于非官款的损失(六十五万两),则将由灾余基地局房估价按成摊还”①;商本则“酌量提还股本,虽不能完壁,想以五、六成为度”摊派②。因将烬余的10余万两“全给商家摊派。按旧股一千两先摊得二百两,填新股票,一律取利,其余旧股八百两,俟新商获利陆续抽捐归补”。盛宣怀说“此不得已之办法也。”③这确是“不得已之办法”中的好办法,它果然奏效,招徕不难,规复进展顺利。

盛氏首先确定招股百万两。上海、宁波、苏州三地绅商认购60万两,“洋货公所所属各行,按其资力多寡,认购……新织布局的股票约百分之二十”④。不足之数,由招商局、电报局挪补。这样,不到2个月,即光绪十九年年底,百万两资本就基本就绪了。但认购者还是很踊跃,以致到了限止认购的程度。例如台湾巡抚邵元冲要求对新厂投资认股,盛宣怀不得不告以“公如欲附入,一、二万尚可代留,多则无额”⑤。规复筹建新厂的工作,第一步算是成功了。

资本有了着落,可以具体地进行建厂的步骤了。盛宣怀为了照顾“商情远虑他日办好恐为官夺”的顾虑心理,决定改“局”为“厂”,以示商资商办之意,名为“华盛纺织总厂”。另在上海、镇江、宁波等地设10个分厂。计划设纱机32万锭子,布机4000张。盛宣怀为总管(即总经理)。严作霖管银钱,沈廷栋、褚成炜管生产,许春荣、杨廷杲、严潆管买卖棉花纱布。上述人等均称董事。股票都由盛宣怀签名。从这个班子看,基本上是轮、电二局的派出机构,也是比较能自由运转的机构。这就无怪纺织厂恢复筹建的速度之快了。不到一年,于1894年9月16日投产了。《捷报》于1894年9月28日有一段较为中肯的评语,兹录之于下:“上海织布局已于去年10月19日被焚。这次大灾并没有阻住中国工业的努力建设。规模更大、设备更好的织布局又建起来了,并于上星期一开工。星期三即19日,大火之后整整十一个月,棉花已入厂,预计数日后即可出纱。旧局有布机五百台,纱锭二万五千枚;新局现有布机一千五百台,纱锭七万枚。”

这段话体现了中国近代工业的历史发展趋势是任何阻力或困难都无法阻挡的真理:也说明了规复者们的毅力、魄力和能力。盛宣怀在规复布局之初,即很有信心地对友人说:“集股百万,第一年官利六厘,第二年起官利一分,余利先拨还正本。如镑价不落,三、四年可拔本,则股票皆余利矣。”①在那时,镑价有涨无落,所以盛氏认为“新局必操奇赢。”他满怀信心地说:“失之东隅,不难收之桑榆”。②为达此目的,采取了以下一些切实措施。

首先,制订《华商机器纺织公所章程》。规复织布局的目的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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