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民族利益起而反对清朝之国。李鸿章是公认鞠躬尽瘁地忠于清国的忠臣,唯其忠于清,所以积极办洋务以期臻于富强。但他的一切活动和他所拥有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实力,均是以维护清朝为准绳。他唯恐这些实力只能平内患不足以御外侮,所以他总的倾向是“和为贵”。他所谓“万不得已而一应之”,就是这种倾向的写照。由于这种倾向占主导地位,所以即使在不得已而抗战时,也尽可能早日和平解决,不惜接受苛刻条款损害民族利权以保清。而且,李鸿章在洋务活动中所积累起来的军事、经济实力,未能成为外交活动的后盾,却成为有效的妥协求和资本,帝国主义者认为只有和李鸿章谈判,使之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最有效,清王朝才不会变卦;清廷也认为李鸿章出场谈判,列强才可能“俯就羁縻”。李鸿章成为中外反动派共同“青睐”的大红人,这却是李氏一生的大悲剧。
据上所述,李鸿章究竟是爱国还是卖国?或如有人所说的、新出现的“还有‘误国’这样一个中间状态”①的论点。其实“误国”一词,早在90年前的1901年,梁启超在其《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中说到李氏签订中日《马关条约》和《中俄密约》时就是这样讲的①,并不新鲜。在我看来,“爱国”、“卖国”和“误国”,都可戴到李鸿章头上。他确实爱清朝之国。前文已讲过,爱清国有时也是爱中国,有时不一定就是爱中国。为了爱清而办近代工商业,而筹建训练新式海陆军,并曾签订过较为平等的条约,这与爱中国是一致的;为了爱清而签订出卖中国民族的权利,这与“爱中国”是违背的,不必因其“并非甘心卖国”“有其不得已的苦衷”③等理由而不忍加“卖国”一词,而采用梁任公的“误国”。实际上根据签订那些屈辱条约的事实,“误国”也不能不带有“卖国”的含义。历史科学是人类社会客观发展规律的一门学问,以事实为准,不以某些人所谓“良好”愿望为根据。
五、洋务运动与中法战争、中日甲午战争的关系 向之论者,往往这样说,中法战争是洋务运动初步破产,甲午中日战争是洋务运动的失败或破产。这似乎已成定论。根据我多年来的研究和本书各章节的叙述,我的结论与此有异,我认为,中法战争的“不败”,是洋务运动初见成效,甲午中日战争的失败,是对“应该变专制为民主而不变”的惩罚。
本书在叙述军用工业创办时,即说到清政府创办军用工业的直接目的虽主要是为镇压人民革命,但也有御外侮的意图。本章第四节也说到这个“意图”,到70年代中期由于边疆危机民族矛盾上升为社会主要矛盾而明显地表现了出来。这就是洋务运动在发展中的任务,由对内制人民转向对外抵御外侮为主,从而改善了政治路线。这就反过去较好地促进了中国社会所需要的洋务事业的发展。流通领域中所需的近代轮船航运和电报业兴起和发展了,工业所需煤、铁、铜、铅等矿业开采和冶炼业也兴起和发展了,南洋、福建、北洋等三洋水师和沿海军事要冲的必要防御工事建立起来了,陆军的武器和训练法也大为进步,特别是淮军和部分练军将前膛枪炮大多换为后膛枪炮②,等等。表明清政府的经济力和防御力均有所加强;表明面对70年代以来资本帝国主义新的武装入侵、咄咄逼人的边疆危机形势,清政府作了必要的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准备。这些“加强”和“准备”,终于在边疆危机高峰,法国入侵越南和中国的“中法战争”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884—1885年中法战争之时,洋务运动已进行了20余年,距“海防议起”,大力经营民用工业企业和新式正规的海军海防建设,乃至陆军的改进,也已有10个年头。在这不太长的时间里,军队装备和力量得到如上所述更新和加强,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好的成绩。正因如此,清政府部署在越南陆地战场、台湾基隆、淡水以及福建匈江马尾水域等处的陆军、海军、防御工事,大多是比较精良先进的。与法军相比,在装备上虽稍居劣势,但距离并不太远,已经远非昔日两次鸦片战争中以弓箭刀矛对洋枪洋炮之局面了。
总起来看,中法双方在水陆各种战斗中,互有胜负,在军事上可以说是打了个“平交”,之所以能够打个“平交”,因素固然不少,例如刘永福在越南战场上配合情军作战,屡创敌人,但主要是由于清政府有了较为新式的海陆军,可以与法军较量的原因。基隆保卫战的胜利和淡水大捷,越南战场上郎甲胜利和临洮大捷等战斗的获胜,固然有指挥得当、兵数优势等因素,但武器比较新式精良,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学者们常常称许冯子材指挥的镇南关大捷,这是应该的。这个大捷,固然很大程度地靠了冯子材的指挥才能和他的崇高威望以及士气的旺盛。但不要忘记,集结在镇南关的军队有4万余人,其中多数是装备比较精良训练有素的军队,例如,布置在关前隘主阵地的楚军10营,布置在右翼阵地潘鼎新淮军10营等军队,大都使用后膛枪炮。其他各军也远不是人们所想象的仍用弓箭刀矛落后武器。老实说,如果没有洋务运动引进和学习西方先进科学技术,建立新式海军海防和陆军,恐怕与法军招架也难以设想,何谈对阵!何谈“乘胜即收”!这次战争确实比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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