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四十二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6,794】字 目 录

與近習謀誅大臣。皆發於倉猝,決意無疑;於是大臣人人莫能自保。

22九月,丁未,以豫州刺史裴叔業為南兗州刺史,征虜長史張沖為豫州刺史。

23壬戌,以頻誅大臣,大赦。

24丙戌,魏主謁長陵,欲引白衣左右吳人茹皓同車。皓奮衣將登,給事黃門侍郎元匡進諫,帝推之使下,皓失色而退。匡,新城之子也。

25益州刺史劉季連聞帝失德,遂自驕恣,用刑嚴酷,蜀人怨之。是月,遣兵襲中水,不克。於是蜀人趙續伯等皆起兵作亂,季連不能制。

26枝江文忠公徐孝嗣,以文士不顯同異,故名位雖重,猶得久存。虎賁中郎將許準為孝嗣陳說事機,勸行廢立。孝嗣持疑久之,謂必無用干戈之理;須帝出遊,閉城門,召百官集議廢之,雖有此懷,終不能決。諸嬖倖亦稍憎之。西豐忠憲侯沈文季自託老疾,不豫朝權,侍中沈昭略謂文季曰:「叔父行年六十,為員外僕射,欲求自免,豈可乎!」文季笑而不應。冬,十月,乙未,帝召孝嗣、文季、昭略入華林省。文季登車,顧曰:「此行恐往而不反。」帝使外監茹法珍賜以 藥酒,昭略怒,罵孝嗣曰:「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致有今日!」以甌擲其面曰:「使作破面鬼!」孝嗣飲藥酒至斗餘,乃 卒。孝嗣子演尚武康公主,祝尚山陰公主,皆坐誅。昭略弟昭光聞收至,家人勸之逃。昭光不忍捨其母,入,執母手悲泣,收者殺之。昭光兄子曇亮逃,已得免,聞昭光死,歎曰:「家門屠滅,何以生為!」絕吭而死。

27初,太尉陳顯達自以高、武舊將,當高宗之世,內懷危懼,深自貶損,常乘朽弊車,道從鹵簿止用羸小者十數人。嘗侍宴,酒酣,啟高宗借枕,高宗令與之。顯達撫枕曰:「臣年衰老,富貴已足,唯久枕枕死,特就陛下乞之。」高宗失色曰:「公醉矣。」顯達以年禮告退,高宗不許。及王敬則反,時顯達將兵拒魏,始安王遙光疑之,啟高宗欲追軍還;會敬則平,乃止。及帝即位,顯達彌不樂在建康,得江州,甚喜。嘗有疾,不令治,既而自愈,意甚不悅。聞帝屢誅大臣,傳云當遣兵襲江州,十一月,丙辰,顯達舉兵於尋陽,令長史庾弘遠等朝貴書,數帝罪惡,云「欲奉建安王為主,須京塵一靜,西迎大駕。」

乙丑,以護軍將軍崔慧景為平南將軍,督眾軍擊顯達;後軍將軍胡松、驍騎將軍李叔獻帥水軍據梁山;左衛將軍左興盛督前鋒軍屯杜姥老。

28十二月,癸未,以前輔國將軍楊集始為秦州刺史。

29陳顯達發尋陽,敗胡松於采石,建康震恐。甲申,軍于新林,左興盛帥諸軍拒之。顯達多置屯火於岸側,潛軍夜渡,襲宮城。乙酉,顯達以數千人登落星岡,新亭諸軍聞之,奔還,宮城大駭,閉門設守。顯達執馬擡從步兵數百,於西州前與臺軍戰,再合,顯達大勝,手殺數人,擡折;臺軍繼至,顯達不能抗,走,至西州後,騎官趙潭注刺顯達墬馬,斬之,諸子皆伏誅。長史庾弘遠,柄之之子也,斬於朱雀航。將刑,索帽著之,曰:「子路結纓,吾不可以不冠而死。」謂觀者曰:「吾非賊,乃是義兵,為諸軍請命耳。陳公太輕事;若用吾言,天下將免塗炭。」弘遠子子曜,抱父乞代命,并殺之。

帝既誅顯達,益自驕恣,漸出遊走,又不欲人見之; 每出,先驅斥所過人家,唯置空宅。尉司擊鼓蹋圍,鼓聲所聞,便應奔走,不暇衣 履,犯禁者應手格殺。一月凡二十餘出,出輒不言定所,東西南北,無處不驅。常以三四更中,鼓聲四出,火光照天,幡戟橫路。 士民喧走相隨,老小震驚,啼號塞路,處禁斷,不知所過。四民廢業,樵蘇路斷, 吉凶失時,乳母寄產,或輿病棄尸,不得殯葬。巷陌懸幔為高鄣,置仗人防守,謂之「屏除」,亦謂之「長圍」。嘗至沈公城,有一婦人臨產不去,因剖腹視其男女。又嘗至定林寺,有沙門老病不能去,藏草間;命左右射之,百箭俱發。帝有膂力,牽弓至三斛五斗。又好擔幢,白虎幢高七丈五尺,於齒上擔之, 折齒不倦。自制擔幢校具,伎衣飾以金玉,侍衛滿側, 逞諸變態,曾無愧色。學乘馬於東冶營兵俞靈韻,常著織成袴褶,金薄帽,執七寶擡,急裝縛袴,凌冒雨雪,不避阬穽。馳騁渴乏,輒 下馬,解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復上馬馳去。又選無賴小人善走者為逐馬,左右五百人,常以自隨。或於市側過親幸家,環回宛轉,周徧城邑。或出郊射雉,置射雉場二百九十六處,奔走往來,略不暇息。

30王肅為魏制官品百司,皆如江南之制,凡九品,品各有二。侍中郭祚兼吏部尚書。祚清謹,重惜官位,每有銓授,雖得其人,必徘徊久之,然後下筆,曰:「此人便已貴矣。」人以是多怨之;然所用者無不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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