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紀四
臨海王
光大元年(丁亥、五六七)
1春,正月,癸酉朔,日有食之。
2尚書左僕射袁樞卒。
3乙亥,大赦,改元。
4辛卯,帝祀南郊。
5壬辰,齊上皇還鄴。
6己亥,周主耕藉田。
7二月,壬寅朔,齊主加元服,大赦。
8初,高祖為梁相,用劉師知為中書舍人。師知涉學工文,練習儀體,歷世祖朝,雖位宦不遷,而委任甚重,與揚州刺史安成王頊、尚書僕射到仲舉同受遺詔輔政。師知、仲舉恆居禁中,參決眾事,頊與左右三百人入居尚書省。師知見頊地望權勢為朝野所屬,心忌之,與尚書左丞王;暹等謀出頊於外。眾猶豫,未敢先發。東宮通事舍人殷不佞,素以名節自任,又受委東宮,乃馳詣相府,矯敕謂頊曰:「今四方無事,王可還東府經理州務。」
頊將出,中記室毛喜馳入見頊曰:「陳有天下日淺,國禍繼臻,中外危懼。太后深惟至計,令王入省共康庶績,今日之言,必非太后之意。宗壯之重,願王三思,須更聞奏,無使姦人得肆其謀。今出外即受制於人,譬如曹爽,願作富家翁,其可得邪!」頊止喜與領軍將軍吳明徹籌之,明徹曰:「嗣君諒闇,萬機多闕。殿下親實周、邵,當輔安社稷,願留中勿疑。」
頊乃稱疾,召劉師知,留之與語,使毛喜先入言於太后。太后曰:「今伯宗幼弱,政事並委二郎。此非我意。」喜又言於帝。帝曰:「此自師知等所為,朕不知也。」喜出,以報頊。頊因囚師知,自入見太后及帝,極陳師知之罪,仍自草敕請畫,可師知府廷尉,其夜,於獄中賜死。以到仲舉為金紫光祿大夫。王暹、殷不佞並付治。不佞,不害之弟也,少有孝行,頊雅重之,故獨得不死,免官而已。王暹伏誅。自是國政盡歸於頊。
右衛將軍會稽韓子高,鎮領軍府,在建康,諸將中士馬最盛,與仲舉通謀。事未發。毛喜請簡士馬配子高,并賜鐵炭,使脩器甲。頊驚曰:「子高謀反,方欲收執,何為更如是邪﹖」喜曰:「山陵始畢,邊寇尚多,而子高受委前朝,名為杖順。若收之,恐不即授首,或能為人患。宜推心安誘,使不自疑,伺間圖之,一壯士之力耳。」頊深然之。
仲舉既廢歸私第,心不自安。子郁,尚世祖妹信義長公主,除南康內史,未之官。子高亦自危,求出為衡、廣諸鎮;郁每乘小輿,蒙婦人衣,與子高謀。會前上虞令陸昉及子高軍主告其謀反。頊在尚書省,因召文武在位議立皇太子。平旦,仲舉、子高入省,皆執之,并郁送廷尉,下詔,於獄賜死,餘黨一無所問。
9辛亥,南豫州刺史余孝頃坐謀反誅。
10癸丑,以東揚州刺史始興;王伯茂為中衛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梁置四中將軍,軍、衛、撫、護,止施於內。〕伯茂,帝之母弟也,劉師知、韓子高之謀,伯茂皆預之;司徒頊恐扇動內外,故以為中衛,專使之居禁中,與帝遊處。
11三月,甲午,以尚書右僕射沈欽為侍中、左僕射。
12夏,四月,癸丑,齊遣散騎常侍司馬幼之來聘。
13湘州刺史華皎聞韓子高死,內不自安,繕甲聚徒,撫循所部,啟求廣州,以卜朝廷之意。司徒頊偽許之,而詔書未出。皎遣使潛引周兵,又自歸於梁,以其子玄響為質。
五月,癸巳,頊以丹楊尹吳明徹為尚書令。
14甲午,齊以東平王儼為尚書令。
15司徒頊遣吳明徹帥舟師三萬趣郢州,丙申,遣征南大將軍淳于量帥舟師五萬繼之, 又遣冠武將軍楊文通從安成步道出茶陵,巴山太守黃法慧從宜陽出澧陵,共襲華皎,并與江州刺史章昭達、郢州刺史程 靈洗合謀進討。六月,壬寅,以司空徐度為車騎將軍,總督建康諸軍,步道趣湘州。
16辛亥,周主尊其母叱奴氏為皇太后。
17己未,齊封皇弟仁機為西河王,仁約為樂浪王,仁儉為潁川王,仁雅為安樂王,仁直為丹楊王,仁謙為東海王。
18華皎使者至長安;梁亦上書言戕,且乞師;周人議出師應之。司會崔猷曰:「前歲東征,死傷過半。比雖循撫,瘡痍未復。今陳氏保境息民,共敦鄰好,豈可利其土地,納其叛臣,違盟約之信,興無名之師乎!」晉公護不從。閏六月,戊寅,遣襄州總管衛公直督柱國陸通、大將軍田弘、權景宣、元定等將兵助之。
19辛巳,齊左丞相咸陽武王斛律金卒,年八十。長子光為大將軍,次子羨及孫武都並開府儀同三司,出鎮方岳,其餘子孫封侯顯貴者甚眾。門中一皇后,二太子妃,三公主,事齊貴寵,三世無比。自肅宗以,禮敬尤重,每朝見,常聽乘步挽車至階,或以羊車迎之。然金不以為喜,嘗謂光曰:「我雖不讀書,聞古來外戚鮮有能保其族者。女若有寵,為諸貴所嫉;無寵,為天子所憎。我家直以勳勞致富,何必藉女寵也!」
20壬午,齊以東平王儼錄尚書事,以左僕射趙彥深為尚書令,并省尚書左僕射婁定遠為左僕射,中書監徐之才為右僕射。定遠,昭之子也。
21秋,七月,戊申,立皇子至澤為太子。
22八月,齊以任城王湝為太師,馮翊王潤為大司馬,段韶為左丞相,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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