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七十三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8,941】字 目 录

不擾,軍無私焉。

周亡以齊降將封輔相為北朔州總管。北朔州,齊之重鎮,士卒驍勇。前長史趙穆等謀執輔相迎任城王湝於瀛州,不果,乃迎定州刺史范陽王紹義。紹義至馬邑,自肆州以北二百八十餘城皆應之。紹義與靈州刺史袁洪猛引兵南出,欲取并州。至新興,而肆州已為周守,前隧二儀同以所部降周。周兵擊顯州,壁城。五代志:鴈門郡崞縣,東魏置廓州,後齊改北顯州。周兵所擊 即此。〕執刺史陸瓊,復攻拔諸城。紹義還保北朔州。周東平公神舉將兵逼馬邑,紹義戰敗,北奔突厥,猶有眾三千人。 紹義令曰:「欲還者從其意。」於是辭去者太半。突厥佗鉢可汗常謂齊顯祖為英雄天子,以紹義重踝,似之,甚見愛重;凡齊人在北者,悉以隸之。

於是齊之行臺、州、鎮,唯東雍州行臺傅伏、營州刺史高寶寧不下,其餘皆入於周。凡得州五十,郡一百六十二,縣三百八十,戶三百三萬二 千五百。高寶寧者,齊之疏屬,有勇略,久鎮和龍,甚得夷、夏之心。周主於河陽、幽、青、南兗、豫、徐、北朔、定置總管府,相、并二州各置宮及六府官。

周師之克晉陽也,齊使開府儀同三司紇奚永安求救於突厥,比至,齊已亡。佗鉢可汗處永安於吐谷渾使者之下,永安言於佗鉢曰:「今齊國已亡,永安何用餘生!欲閉氣自紹,恐天下謂大齊無死節之臣;乞賜一刀,以顯示遠近。」佗鉢嘉之,贈馬七十匹而歸之。

梁主入朝于鄴。自秦兼天下,無朝覲之禮,玉是漿命有司草具其事:致積,玫閧,設九儐、九介,受享於廟,三公、三孤、六卿致食,勞賓,還贄,致享,皆如古禮。周主與梁主晏,酒酣,周主自彈琵琶。梁主起舞,曰:「陛下既親撫五絃,臣何敢不同巨獸!」周主大悅,賜賚甚厚。

乙卯,周主自鄴西還。

三月,壬午,周詔:「山東諸軍,各舉明經幹治者二人;若寄才異術,卓爾不群者,不拘此數。」

周主之擒尉相貴也;招齊東雍州刺史傅伏,伏不從。齊人以伏為行臺右僕射。周主既克并州,復遣韋孝寬招之,令其子以上大將軍、武鄉公告身及金、馬腦三酒鍾賜伏為信。伏不受,謂孝寬曰:「事君有死無貳。此兒為臣不能竭忠,為子不能盡孝,人所讎疾,願速斬之以令天下!」周主自鄴還,至晉州,遣高阿那肱等百餘人臨汾水召伏。伏出軍,隔水見,問:「至尊今何在﹖」阿那肱曰:「已被擒矣。」伏仰天大哭,帥眾入城,於聽事前北面哀號,良久,然後降。周主見之曰:「何不早下﹖」伏流涕對曰:「臣三世為齊臣,食齊錄,不能自死,羞見天地!」周主執其手曰:「為臣當如此。」乃以所食羊肋骨賜伏曰:「骨親肉疏,戶以相付。」遂引使宿衛,授上儀同大將軍。敕之曰:「若亟與公高官,恐歸附者心動。努力事朕,勿憂富貴」他日,又問:「前救河陰得何賞﹖」對曰:「蒙一轉,授特進、永昌郡公。」周主謂高緯曰:「朕三年教戰,決取河陰。正為傅伏善守,城不可動,遂斂軍而退。公當時賞功,何其薄也!」

夏,四月,乙巳,周主至長安,置高緯於前,列其王公於後,車輿、旗幟、器物,以次陳之。備大駕,布六軍,奏凱樂,獻俘於太廟。觀者皆稱萬歲。戊申,封高緯為溫公,齊之諸王三十餘人,皆受封爵。周主與齊君臣飲酒,令溫公起舞。高延宗悲不自持,屢欲仰藥,其傅婢禁止之。

周主以李德林為內史上士,自是詔誥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並以委之。帝從容謂群臣曰:「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復見其為齊朝作詔書移檄,正謂是天上人;豈言今日得其驅使。」神武公紇豆陵毅對曰:「臣聞麒麟鳳皇,為王者瑞,可以德感,不可力致。麒麟鳳皇,得之無用,豈如德林,為瑞且有用哉!」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6己巳,周主享太廟。

7五月,丁丑,周以譙王儉為大冢宰。庚辰,以杞公亮為大司徒,鄭公達奚辰為大宗伯,梁公侯莫陳芮為大司馬,應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鄭公韋孝寬大司徒,鄭公達奚震為大宗伯,梁公侯莫陳內為大司馬,應公獨孤永業為大司寇,鄴公韋孝寬為大司空。

己丑,周主祭方丘。詔以:「路寢會義、崇信、含仁、雲和、思齊諸殿,皆晉公護專政時所為,事窮壯麗,有喻清廟,悉可毀撤。彫斲之物,並賜貧民。繕造之宜,務從卑朴。」又詔:「并、鄴諸堂殿壯麗者準此。」

臣光曰:周高祖可謂善處勝矣!他人勝則益,奢高祖勝而愈儉。

8六月,丁卯,周主東巡。秋,七月,丙戌,幸洛州。八月,壬寅,議定權衡度量,頒之於四方。

初,魏虜西涼之人,沒為隸戶,齊氏因之,仍供廝役。周主滅齊,欲施寬惠,詔曰:「罪不及嗣,古有定科。雜役之徒,獨異常憲,一從罪配,百代不免,罰既無窮,刑何以措!凡諸雜戶,悉放為民。」自是無復雜戶。

甲子,鄭州獲九尾孤,已死,獻其骨。周主曰:「瑞應之來,必彰有德。若五品時敘,四海和平,乃能致此。今無其時,恐非實錄。」命焚之。

九月,戊寅,周制:「人庶人已上,唯聽衣綢、綿綢、絲布、圓綾、紗、絹、綃、葛、布等九種,餘悉禁之。朝祭之服,不拘此制。」

冬,十月,戊申,周主如鄴。

9上聞周人滅齊,欲爭徐、兗,詔南兗州刺史、司空吳明徹督諸軍伐之,以其世子戎昭、將軍惠覺攝行州事。明徹軍至呂梁,周徐州總管梁士彥帥眾拒戰,戊午,明徹擊破之。士彥嬰城自守,明徹圍之。

帝銳意以為河南指麾可定。中書通事舍人蔡景歷諫曰:「師老將驕,不宜過窮遠略。」帝怒,以為沮眾,出為豫章內史。未行,有飛章劾景歷在省贓汙狼籍,坐免官,削爵土。

10周改葬德皇帝於冀州,周主服縗,哭於太極殿;百官素服

11周人誣溫公高緯與宜州刺史穆提婆謀反,并其宗族皆賜死。眾人多自陳無之, 高延宗獨攘袂泣而不言,以椒塞口而死。唯緯弟仁英以清狂,仁雅以瘖疾得免,徒於蜀。其餘親屬,不殺者散配西土,皆死於邊裔。

周主以高湝妻盧氏賜其將斛斯徵。盧氏蓬首垢面,長齋,不言笑。徵放之,乃為尼。齊后、妃貧者,至以賣燭為業。

12十一月,壬申,周主皇子衍為道王,兌為蔡王。

13癸酉,周遣上大將軍王軌將兵救徐州。

14初,周人敗齊師於晉州,乘勝逐北,齊人所棄甲仗,未暇收斂;稽胡乘間竊出,並盜而有之。仍立劉蠡升之孫沒鐸為主,號聖武皇帝,改元石平。

周人既克關東,將討稽胡,議欲窮其巢穴。齊主憲曰:「步落稽種類既,又山谷險絕,王師一舉,未可盡除。且當翦其魁首,餘加慰撫。」周主從之,以憲為行軍元帥,督諸軍討之。至馬邑,分道俱進。沒鐸分遣其黨天柱守河東,穆支守河西,據險以拒之。憲命譙王儉擊天柱,滕王逌擊穆支,並破之,斬首萬餘級。趙王招擊沒鐸,禽之,餘眾皆降。

15周詔:「自永熙三年以來,東土之民掠為奴婢,及克江陵之日,良人沒為奴婢者,並於為良。」又詔:「後宮唯置妃二人,世婦三人,御妻三人,此外皆減之。」

周主性節儉,常服布袍,寢布被,後宮不過十餘人;每行兵,親在行陳,步涉山谷,人所不堪;撫將士有恩,而明察果斷,用法嚴峻。由是將士畏威而樂為之死。

16己亥晦,日有食之。

17周初行刑書要制:群盜贓一匹,及止、長隱五丁、若地頃以上,皆死。

18十二月,戊申,新作東宮成,太子徙居之。

19庚申,周主如并州,徙并州軍民四萬戶於關中。戊辰,廢并州宮及六府。

20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於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以寶寧為丞相。突厥佗鉢可汗舉兵助之。

十年(戊戌、五七八)

1春,正月,壬午,周主幸鄴;辛卯,幸懷州;癸巳,幸洛州。置懷州宮。

2二月,甲辰,周譙孝王儉卒。

4吳明徹圍周彭城,環列舟艦於城下,攻之甚急。艦,戶黯翻。〕王軌引兵輕行,據淮口,結長圍,以鐵鎖買車輪數百,沈之清水,以遏陳船歸路;軍中忷懼。譙州刺史蕭摩訶言於明徹曰:「聞王軌始鎮下流,其兩端築城,今尚未立,公若見遣擊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斷,賊勢王堅;彼城若立,則吾屬心為虜矣。」明徹奮髯曰:「搴旗陷陳,將軍事也;長算遠略,老夫事也。」摩訶失色而退。一旬之間,水路遂斷。

周兵益至,諸將議破堰拔軍,以舫載馬而去,馬主裴子烈曰:「若破堰下船,船必傾倒,不如先遣馬出。」時明徹苦背疾甚篤,蕭摩訶復請曰:「今求戰不得,進退無路。若潛軍突圍,未足為恥。願公帥步卒、乘馬轝徐行,摩訶領鐵騎數千驅馳前後,必當使公穴達京邑。」明徹曰:「弟之此策,乃良圖也。然步軍既多,吾為總督,必須身居其後,相帥兼行。弟馬軍宜速,在前,不可遲緩。」摩訶因帥馬軍夜發。甲子,明徹決堰,乘水勢退,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勢漸微舟艦並礙車輪,不復得過。王軌引兵圍而蹙之,眾潰。明徹為周人所執,將士三萬并器械輜重皆沒於周。蕭摩訶以精騎八十居前突圍,眾騎繼之,比旦,達淮南,與將軍任忠、周羅黄獨全軍得還。

初,帝謀取彭、汴,以問五兵尚書毛喜,對曰:「淮左新平,邊民未輯。周氏始吞齊國,難與爭鋒。且棄舟懢之工,踐車騎之地,去長就短,非吳人所便。臣愚以為不若安民保境,寢兵結好,斯久長之術也。」及明徹敗,帝謂喜曰:「卿謂喜曰:言驗於今矣。」即日,召蔡景歷,復以為征南諮議參軍。

周主封吳明徹為懷德公,位大將軍。明徹憂憤而卒。

5乙丑,周以越王盛為大冢宰。

6三月,戊辰,周於蒲州置宮,廢同州及長春二宮。

7甲戌,周主初服常冠,以皁紗全褔向後襆髮,仍裁為四腳。

8丙子,命中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淳于量為大 都督,總水陸諸軍事,鎮西將軍孫瑒都督荊、郢諸軍,平北將軍樊毅都督清口上至荊山緣淮諸軍,寧遠將軍任忠都督壽陽、新蔡、霍州諸軍,以備周。

9乙酉,大赦。

10壬辰,周改元宣政。

11夏,四月,庚申,突厥寇周幽州,殺掠吏民。

12戊午,樊毅遣軍渡淮北,對清口築城。壬戌,清口城不守。

13五月,己丑,周高祖帥諸軍伐突厥,遣柱國原公姬願、東平公神舉等將兵五道俱入。

癸巳,帝不豫,留止雲陽宮;丙申,詔停諸軍驛。召宗師宇文孝伯赴行在所,帝執其手曰:「吾自量必無濟理,後事付君。」是夜,授孝伯司衛上大夫,總宿衛兵。又令馳驛入京鎮守,以備非常。六月,丁酉朔,帝疾甚,還長安;是夕殂,年三十六。

戊戌,太子即位。尊皇后阿史那氏為皇太后。宣帝初立,即逞奢欲。大行在殯,曾無戚容,捫其杖痕,大罵曰:「死晚矣!」閱視高祖宮人,逼為淫欲。超拜吏部下大夫鄭譯為開府儀同大將軍、內史中大夫,魏以朝政。

己未,葬武皇帝於孝陵,廟號高祖。既葬,詔內外公除帝及六宮,皆議即吉。京兆郡丞樂運上疏,以為「葬期既促,事訖即除,太為汲汲。」帝不從。

帝以齊煬王憲屬尊望重,忌之。謂宇文孝伯曰:「公能為朕圖齊王,當以其官相授。」孝伯叩頭曰:「先帝遺詔,不許濫誅骨肉。齊王,陛下之叔父,功高德茂,社稷重臣。陛下若無故害之,則臣為不忠之臣,陛下為不孝之子矣。」帝不懌,由是疏之。乃與開府儀同大將軍于智、鄭譯等密謀之,使智就宅候憲,因告憲有異謀。

甲子,帝遣宇文孝伯語憲,欲以憲為太師,憲辭讓。又使孝伯召憲,曰:「晚與諸王俱入。」既至殿,憲獨被引進。帝先伏壯士於別室,至,即執之。憲自辯理,帝使于智證憲,憲目光如炬,與智相質。或謂憲曰:「以王今日事勢,何用多言!」憲曰:「死生有命,寧,復圖存!但老母在堂,恐留茲恨耳!」因擲笏於地。遂縊之。

帝召憲僚屬,使證成憲罪。參軍勃海李綱,誓之以死,終無橈辭。有司以露車載憲尸而山,故吏皆散,唯李綱撫棺號慟,躬,自瘞之,哭拜而去。

又殺上大將軍王與,上開府儀同大將軍獨孤熊,開府儀同大將軍豆盧紹,皆素與憲親善者也。帝既誅憲而無名,乃云與興等謀反,時人謂之「伴死」。

以于智為柱國,封齊公,以賞之。

14閏月,乙亥,周主立妃楊氏為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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