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仕作亂,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討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頓于衡州,法尚獨討之。光仕戰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輒以妻子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光仕眾潰而走,追斬之。
帝又遣員外散騎侍郎何稠募兵討光仕,稠諭降其黨莫崇等,承制署首領為州縣官。稠,妥之兄子也。
上以嶺南夷、越數反,以汴州刺史令孤熙為柱州總管十七州諸軍事,許以便宜從事,刺史以下官得承制補授。熙至部,大弘恩信,其溪洞渠帥更相謂曰:「前時總管皆以兵威相脅,今者乃以手教相諭,我輩其可違乎!」於是相帥歸附。先是州縣生梗,長吏多不得之官,寄政於總管府,熙悉遣之,為建城邑,開設學校,華、夷感化焉。俚帥甯猛力,在陳世已據南海,隋因而撫之,拜安州刺史。猛力恃險驕倨,未嘗參謁,熙諭以恩信,猛力感之,詣府請謁,不敢為非熙奏改安州為欽州。
4帝以所在屬官不敬憚其上,事難克舉,三月,壬辰,詔「諸司論屬官罪,有律輕情重者,聽於律外斟酌決杖。」於是上下相驅,迭行捶楚,以殘暴為幹能,以守法為懦弱。
帝以盜賊繁多,命盜一錢以上皆棄市,或三人共盜一瓜,事發即死。於是行旅皆晏起早宿,天下懍懍。有數人劫執事而謂之曰:「吾豈求財者邪!但為枉人來耳。而為我奏至尊:自古以來,體國立法,未有盜一錢而死者也。而不為我以聞,吾更來,而屬無類矣!」帝聞之,為停此法。
帝嘗乘怒,欲以六月杖殺人,大理少卿河東趙綽固爭曰:「季夏之月,天地成長庶類,不可以此時誅殺。」帝報曰:「六月雖曰生長,此時必有雷霆;我則天而行,有何不可!」遂殺之。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帝以曠為忠直,遣每且於五品行中參見。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凓之。綽固爭,以為曠不合死,帝佛衣人閤。綽矯言,「臣更不理曠,自有他事,未及奏聞。」帝命引入閤,綽再拜請曰:「臣有死罪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制御掌固,使曠觸挂天刑,一也。囚不合死,而臣不能死爭,二也。臣本無他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顏。會獨孤后在坐,命賜綽二金盃酒,并盃賜之。曠因免死,徒廣州。
蕭摩訶子世略在江南作亂,摩訶當從坐,上曰:「世略年未二十,亦何能為,以其名將之子,為人所逼耳。」因赦摩訶。綽固諫不可,上不能奪,欲綽去而赦之,因命綽退食。綽曰:「臣奏獄未決,不敢退。」上曰:「大理其為朕特赦摩訶也!」因命左右釋之。
刑部侍郎辛亶嘗衣緋褌,俗云利官;上以為厭蠱,將斬之。綽曰:「法不當死,臣不敢奉詔。」上怒甚,曰:「卿惜辛亶而不自惜也!。」命引綽斬之。綽曰:「陛下寧殺臣,不可殺辛亶。」至朝堂,解衣當斬,上使人謂綽曰:「竟何如﹖」對曰:「執法一心,不敢惜死。」上拂衣而入,良久,乃釋之。明日謝綽,勞勉之,賜物三百段。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上令悉斬之,綽進諫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非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暗,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上復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綽拜而益前,訶之,不肯退,上遂入。治書侍御史柳彧復上奏切諫,上乃止。
上以綽有誠直之心,每引入閤中,或遇上與皇后同榻,即呼綽坐,評論得失,前後賞賜萬計。與大理卿薛冑同時,俱名平恕;然冑斷獄以情而綽守法,俱為稱職。冑,端之子也。
帝晚節用法益峻,御史於元日不劾武官衣劍之不齊者,帝曰:「爾為御史,縱捨自由。」命殺之;諫議大夫毛思祖諫,又殺之。將作寺丞以課麥齄遲晚,武庫令以署庭荒蕪,左右出使,或授牧宰馬鞭、鸚鵡,帝察知,並親臨斬之。
帝既喜怒不恆,不復依準科律,信任楊素;素復任情不平,與鴻臚少卿陳延有隙,嘗經蕃客館,庭中有馬屎,又眾僕於氈上樗蒲,以白帝。帝大怒,主客令乃朽蒲者皆杖殺之,棰陳延幾死。
帝遣親衛大都督長安屈突通往隴西檢覆群牧,得隱匿馬二萬餘匹,帝大怒,將斬太僕卿慕容悉達及諸監官千五百人。通諫曰:「人命至重,陛下柰何以畜產之故殺千有餘人!臣敢以死請!」帝瞋目叱之,通又頓首曰:「臣一身分死,就陛下忙千餘人命。」帝感寤,曰:「朕之不明,以至於此!賴有卿忠言耳。」於是悉達等皆減死論,擢通為左武候將軍。
5上柱國劉昶與帝有舊,帝甚親之;其子居士,任俠不遵法度,數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轉驕恣,取公卿子弟雄健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項而棒之,殆死能不屈者,稱為壯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毆擊路人,多所侵奪,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或告居士謀為不軌,帝怒,斬之,公卿子弟坐居士除名者甚眾。
6楊素、牛弘等復薦張冑玄曆術。上令楊素與術數人立議六十一事,皆舊法久難通者,令劉暉等與冑玄等辯析。暉杜口一無所答,冑玄通者五十四,上乃拜冑玄員外散騎侍郎兼太史令,賜物千段,令參定新術。至是,冑玄曆成。夏,四月,成寅,詔頒新曆;前造曆者劉暉四人並除名。
7秋七月,桂州人李世賢反,上議討之。諸將數人請行,上不許,顧右武候大將軍虞慶則曰:「位居宰相,爵乃上公,國家有賊,遂無行意,何也﹖」慶則拜謝,恐懼,乃以慶則為桂州道行軍總管,討平之。
8秦王俊,幼仁恕,喜佛教,嘗請為沙門,不許。及為并州總管,漸好奢侈,違越制度,盛治宮室。俊好內,其妃崔氏,弘度之妹 也,性勡,於瓜中進毒,由是得疾,徵還京師。上以其奢縱,丁亥,免俊官,以王就第。崔妃以毒王,廢絕,賜死於家。左武衛將軍劉昇諫曰:「秦王非有他過,但費官物,營廨舍而已,臣謂可容。」上曰:「法不可 違。」楊素諫曰:「秦王之過,不應至此,不應至此,願陛下詳之!」上曰:「我是五兒之父,上五子:太子勇、晉王廣、秦王俊、蜀王秀、漢王諒。〕非兆民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別制天子兒律!以周公之為人,尚誅管、蔡,我誠不及周松遠矣,安能虧法乎!」卒不許。
9戊戌,突厥犬利可汗來逆女,上舍之太常,教習六禮,妻以宗女安義公主。上欲離間都藍,故特厚其禮,遣太常卿牛弘、納言蘇威、民部尚書斛律孝卿相繼為使。
10九月,甲申,上至自仁壽宮。
11何稠之自嶺南還也,甯猛力請隨稠人朝,調見其疾篤,遣還欽州,與之約曰:「八九月間,可可詣京師相見。」使還,奏狀,上意不懌。冬,十月,猛力病卒。十謂稠曰:「汝前不將猛力來,今竟死矣!」稠曰:「猛力與臣約,假令身死,當遣子入侍。越人性直,其子必來。」猛力臨終,果戒其子長真曰:「我與大使約,不可失信,汝葬我畢,宜即登路。」長廣嗣為刺史,如言入朝。上大悅曰:「何稠著信蠻夷,乃至於此!」
12魚公虞慶則之討李世賢也,以婦弟趙什住為隨府長史。什住通於慶則愛妾,恐事泄,乃宣言慶則不欲此行,上聞之,禮賜甚薄。慶則還,至潭州臨桂嶺,觀眺山川形勢,曰:「此誠險固,加以足糧,若守得其人,攻不可拔。」使什住馳詣京師奏事,觀上顏色,什住因告慶則謀反,下有司按驗。十二月,壬子,慶則坐死,拜什住為柱國。
13高麗王湯聞陳亡,大懼,治兵積穀,為拒守之策。是歲,上賜湯璽書,責以「雖稱藩附,誠節未盡」。且曰:「彼之一方,雖地狹人少,今若黜王,不可虛置,終須更選官屬,就彼安撫。王若洒心易行,率由憲章,即是朕之良臣,何勞別遣才彥!王謂遼水之廣,何如長江﹖高麗之人,多少陳國﹖朕若不存含育,責王前愆,命一將軍,何待多力!殷勤曉示,許王自新耳。」湯得書,惶恐,將奉表陳謝。會病卒,子元嗣立,上使使拜元為上開府儀同三司,襲爵遼東公。元奉表謝恩,因請封王,上許之。
14吐谷渾大亂,國人殺世伏,立其弟伏允為主,遣使陳廢立之事,并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上從之。自是朝貢歲至。
十八年(戊午、五九八)
1春,二月,甲辰,上幸仁壽宮。
2高麗王元帥靺鞨之眾萬餘寇遼西,營州總管韋沖擊走之。上聞而大怒,乙巳,以漢王諒、王世積並為行軍元帥,將水陵三十萬伐高麗,以尚書左僕射高熲為漢王長史,周羅黄為水軍總管。
3延州刺史獨孤陀有婢曰徐阿尼,事貓鬼,能使之殺人,云每殺人,則死家財物潛移於畜貓鬼家。會獨孤后及楊素妻鄭氏俱有疾,醫皆曰:「貓鬼疾也。」上以陀,后之異母弟,陀妻,楊素異母妹,由是意陀所為,令高熲等雜治之,具得其實。上怒,令以犢車載陀夫妻,將賜死,獨孤后三日不食,為之請命曰:「陀若蠹政害民者,妾不敢言;今坐為妾身,敢請其命。」陀弟司勳侍郎整詣闕求哀,〕司勳侍郎屬吏部尚書。於是免陀死,除名為民,以其妻楊氏為尼。先是,有人訟其母為貓鬼所殺者,上以為妖妄,怒而遣之。至是,詔誅被訟行貓鬼家。夏,四者,上以為妖妄,怒而遣之。至是,詔誅被訟行貓鬼家。夏,四月,辛亥,詔:「畜貓鬼、蠱毒、厭媚、野道之家,並投於四裔。」
4六月,丙寅,下詔黜高麗王元官爵。漢王諒軍出臨渝關,值水潦,餽運不繼,軍中乏食,復遇疾疫。周羅黄自東萊泛海趣平壤城,亦遭風,船多飄沒。秋,九月,己丑,師還,死者什八九。高麗王元亦惶懼遣使謝罪,上表稱「遼東糞土臣元」,上於是罷兵,待之如初。
百濟王昌遣使奉表,請為軍導,帝下詔諭以「高麗服罪,朕已赦之,不可致伐。」厚其使而遣之。高麗頗知其事,以兵侵掠其境。
5辛卯,上至自仁壽宮。
6冬,十一月,癸未,上祀南郊。
7十二月,自京師至仁壽宮,置行宮十有二所。
8南寧夷爨翫復反。蜀王秀奏「史萬歲受賂縱賊,致生邊患。」上責萬歲,萬歲詆讕;上怒,命斬之。高熲及左衛大將軍元旻等固請曰:「萬歲雄略過人,將士樂為致力,雖古名將,未能過也。」上意少解,於是除名為民。
十九年(己未、五九九)
1春,正月,癸酉,赦天下。
2二月,甲寅,上幸仁壽宮。
3突厥突利可汗因長孫晟奏言都藍可汗作攻具,欲攻大同城。詔以漢王諒為元帥,尚書左僕射高熲出朔州道,右僕射楊素出靈州道,靈武郡,後魏置靈州。〕上柱國燕榮出幽州道以擊都藍,皆取漢王節度;然漢王竟不臨戎。
都藍聞之, 與達頭可汗結盟,合兵掩襲突利,大戰長城下,突利大敗。都藍盡殺其兄弟子姪,遂渡河入蔚州。突利部落散 亡,夜,與長孫晟以五騎南走,比旦,行百餘里,收得數百騎。突利與其下謀曰:「今兵敗入朝,一降人耳, 大隋天子豈禮我乎!玷厥雖來,本無冤隙,若往投之,必相存濟。」晟知之,密遣使者入伏遠鎮,令速舉烽。突利見四烽俱發,以問晟,晟紿之曰:「城高地迥,必遙見賊來。我國家法,若賊少,舉二烽;來多,舉三烽;大逼,舉四烽。彼見賊多而又近耳。」突利大懼,謂其眾曰:「追兵已逼,且可投城。」既入鎮,晟留其達官執室領其眾,自將突利馳驛入朝。夏,四月,丁酉,突利至長安。帝大喜,以晟為左勳衛驃騎將軍,持節護突厥。
上令突利與都藍使者因頭特勒相辯詰,突利辭直,上乃厚待之。都藍弟郁速六棄其妻子,與突利歸朝,上嘉之,使突利多遺之珍寶以忍其心。
高熲使上柱國趙仲卿將兵三千為前鋒,至族蠡山,與突厥遇,交戰七日,大破之;追奔至乞伏泊,復破之,虜千餘口,雜畜萬計。突厥復大舉而至,仲卿為方陳,四面拒戰,凡五日。會高熲大兵至,合擊之,突厥敗走,追度白道,踰秦山七百餘里而還。楊素軍與達頭遇。先是諸將與突厥戰,應其騎兵奔突,皆以戎車步騎相參,設鹿角為方陳,騎在其內。素曰:「此乃自固之道,未足以取勝也。」於是悉除舊法,令諸軍為騎陳。達頭聞之,大喜曰:「天賜我也!」下馬仰天而拜,帥騎兵十餘萬直前。上儀同三司周羅黄曰:「賊陳未整,請擊之。」帥精騎逆戰,素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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