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 胡三省注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十四

作者: 司馬光 胡三省10,173】字 目 录

唐紀三十

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中

開元二十二年(甲戌、七三四)

1春,正月,己巳,上發西京;己丑,至東都。張九齡自韶州入見,求終喪,不許。

2二月,壬寅,秦州地連震,壞公私屋殆盡,吏民壓死者四千餘人;命左丞相蕭嵩賑恤。

3方士張果自言有神仙術,誑人云堯時為侍中,於今數千歲;多往來恒山中,則天以來,屢徵不至。相州刺史韋濟薦之,上遣中書舍人徐嶠齎璽書迎之。庚寅,至東都,肩輿入宮,恩禮甚厚。

4張九齡請不禁鑄錢,三月,庚辰,敕百官議之。裴耀卿等皆曰:「一啟此門,恐小人棄農逐利,而濫惡更甚。」秘書監崔沔曰:「苦稅銅折役,則官冶可成,計估度庸,則私鑄無利,易而可久,簡而難誣。。且夫錢之為物,貴以通貨,利不在多,何待私鑄然後足用也!」右監門錄事參軍劉秩曰:「夫人富則不可以賞勸,貧則不可以威禁。若許其私鑄,貧者必不能為之;臣恐貧者益貧而役於富,富者益富而逞其欲。漢文帝時,吳王濞富埒天子,鑄錢所致也。」上乃止。秩,子玄之子也。

5夏,四月,壬辰,以朔方節度使信安王禕兼關內道采訪處置使,增領涇、原等十二州。

6吏部侍郎李林甫,柔佞多狡數,深結宦官及妃嬪家,伺候上動靜,無不知之,由是每奏對,常稱旨,上悅之。稱,尺證翻。時武惠妃寵幸傾後宮,生壽王清,諸子莫得為比,太子浸疏薄。林甫乃因宦官言於惠妃,願盡力保護壽王;惠妃德之,陰為內助,由是擢黃門侍郎。五月,戊子,以裴耀卿為侍中,張九齡為中書令,林甫為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三品。

7上種麥於苑中,帥太子以下親往芟之,謂曰:「此所以薦宗廟,故不敢不親,且欲使汝曹知稼穡艱難耳。」又徧以賜侍臣曰:「比遣人視田中稼,多不得實,故自種以觀之。」

8六月,壬辰,幽州節度使張守珪大破契丹,遣使獻捷。

9薛王業疾病,上憂之,容髮為變。七月,己巳,薨,贈諡惠宣太子。

10上以裴耀卿為江淮、河南轉運使,於河口置輸場。八月,壬寅,於輸場東置河陰倉,西置柏崖倉,三門東置集津倉,西置鹽倉;鑿漕渠十八里以避三門之險。參考新、舊志,乃是鑿山開車路十八里,非漕渠也。〕先是,舟運江、淮之米至東都含嘉倉,僦車陸運,三百里至陝,率兩斛用十錢。耀卿令江、淮舟運悉輸河陰倉,更用河舟運至含嘉倉及太原倉,自太原倉入渭輸關中,凡三歲,運米七百萬斛,省僦車錢三十萬緡。或說耀卿獻所省錢,說,式芮翻。耀卿曰:此公家贏縮之利耳,柰何以之市寵乎!」悉奏以為市糴錢。

11張果固請歸恒山,制以為銀青光祿大夫,號通玄先生,厚賜而遣之。後卒,好異者奏以為尸解;上由是頗信神仙。

12冬、十二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13乙巳,幽州節度使張守珪斬契丹王屈烈及突千,傳首。

時可突干連年為邊患,趙含章、薛楚玉皆不能討,守珪到官,屢擊破之。可突干困迫,遣使詐降,守珪使管記王悔就撫之。悔至其牙帳,察契丹上下殊無降意,但稍徙營帳近西北,密遺人引突厥,謀殺悔以叛;悔知之。牙官李過折與可突干分典兵馬,爭權不泣,悔說過折使圖之。過折夜勒兵斬屈烈及可突干,盡誅其黨,帥餘眾來降。守珪出師紫蒙州,大閱以鎮撫之。梟屈烈、可突干首于天津之南。

14突厥毗伽可汗為其大臣梅錄啜所毒,未死,討誅梅錄啜及其族黨。既卒,子伊然可汗立,尋卒,弟登利可汗立,庚戌,來告喪。

15禁京城伹者,置病坊以廩之。

二十三年(乙亥、七三五)

1春,正月,契丹知兵馬中郎李過折來獻捷;制以過折為北平王,檢校松漠州都督。

乙亥,上耕藉田,九推乃止;公卿以下皆終畝。赦天下,都城酺三日。

上御五鳳樓酺宴,觀者諠隘,樂不得奏,金吾白梃如雨,不能遏;上患之。高力士奏河南丞嚴安之為理嚴,為人所畏,請使止之;上從之。安之至,以手板繞場畫地曰:「犯此者死!」於是盡三日,人指其畫以相戒,無敢犯者。

時命三百里內刺史、縣今各帥所部音樂集於樓下,各較勝負。懷州刺史以軍載樂工數百,皆衣文繡服箱之牛皆為虎豹犀象之狀。魯山令元德秀惟遣樂工數人,連袂歌于蒍。上曰:「懷州之人,其塗炭乎!」立以刺史為散官。散官,無職事。散,蘇旱翻。〕德秀性介潔質樸,士大夫皆服其高。

2上美張守珪之功,欲以為相張七齡諫曰:「宰相者,代天理物,非賞功之官也。」上曰:「假以其名而不使任其職,可乎!」對曰:「不可。惟名與器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且守珪纔破契丹,陛下即以為宰相;若盡滅奚、厥,將以何官賞之﹖」上乃止。二月,守珪詣東都獻捷,拜右羽林大將軍,兼御史大夫,賜二子官,賞賚甚厚。

3初,殿中侍御史楊汪既殺張審素,更名萬頃。審素二子鮖、琇皆幼,坐流嶺表;尋率歸,謀伺便復讎。三月,丁卯,手殺萬頃於都城,繫表於斧,言父冤狀;欲之江外殺與萬頃同謀陷其父者,至汜水,為有司所得。張九齡亦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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