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卷三○

作者: 邱濬6,468】字 目 录

。近年于太平之芜湖、荆州之沙市、浙江之杭州径遣工部属官亲临其地抽分变卖,取其价直银两解京以供工部缮造之费,免以科征于民,是诚良策。然商贩无常,难为定数,后来者务逾前人之数以侥能名,岁增一岁,无有纪极,窃恐后来之难继,商贾、折阅兴贩者不至而官与民两失其利,乞量为中制,因地定额,多者不以为优、不及数者不以为劣,庶几可以久行。(此言竹木) 汉宣帝五凤中,耿寿昌白增海租,萧望之言:“县官尝自渔,海鱼不出,后复与民,鱼乃出。” 臣按:后世鱼课其原出于此。我朝凡有河泊之处皆立官以司鱼课,岁有定额,河泊之所遍天下而惟湖广最多,一藩十二所四州共百四十余处而沔阳一州乃至有三十一处,岁纳课钞有定数,使钞法果行,所得亦不赀矣。今日非但鱼课,凡征商等课皆然,苟钞法通行则诸课皆得以资国之用,不然则是虚费官吏之俸,徒为下人之扰,而所得不足以偿所费也。(此言鱼课) 《元史》:额外之课凡三十有二,其一曰历日、二曰契本、三曰河泊、四曰山场、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门摊、八曰池塘、九曰蒲苇、十曰食羊、十一曰荻苇、十二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曲、十六曰鱼、十七曰漆、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泽、二十曰荡、二十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二十四曰抽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鱼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曰羊皮、二十九曰磁、三十曰竹苇、三十一曰姜、三十二曰白药。 臣按:《元史食货志》有所谓岁课山林川泽之产,若金银、珠玉、铜铁、水银、朱砂、碧甸子、铅锡、矾碱、竹木之类,其利最广者盐法、茶法、商税、市舶四者,外此又有所谓额外课凡三十二,谓之额外者,岁课皆有额而此课不在其额中也。呜呼,元有天下其取之民课额之名目乃至如此之多,当时之民其苦可知也。我朝一切削去,十存其一二,亦不闻国用之不足。臣意当时亦徒有此名目以为奸人之资而已,国家未必赖其用也,史书之以垂戒后世,以见其国脉之所以促有其因耳。呜呼,其尚永鉴之哉! 以上论征榷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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