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天地、社稷,虽未葬犹祭之,是之谓越绋。” 臣按:宋英宗初即位,有人以此问程颐,颐谓:“古人居丧百事皆如礼,虽废祭祀可也。今人百事皆如常,特于祭祀废之则不若无废为愈也。”张载正之曰:“父在,子为母丧则不敢见其父,不敢以非礼见也。今天子为父之丧以此见上帝,是以非礼见也,故不如无祭。”臣窃以为后世人君往往于柩前即位,而丧服用以月易日之制,事事皆从古矣,而独于祭祀之礼必拘古制,可乎?设遭大丧,果终三年之制,则郊社、宗庙之礼特遣礼官摄行,如《周礼》大宗伯所谓有故则摄行祭事之文,不然则用程颐之说可也。 以上总论祭祀之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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