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衍义补 - 卷九○

作者: 邱濬7,370】字 目 录

。” 朱熹曰:“周冕有五,祭服之冠也。冠上有覆,前後有旒,黃帝以來蓋已有之,而製度儀等至周始備,然其為物小而加於眾體之上,故雖華而不為靡,雖費而不及奢,夫子取之蓋以為文而得其中也。或問周冕不為侈,何也?曰加之首則體嚴而用約,詳其製則等辨而分明,此周冕所以雖文不為過也。夏、商之製雖不可考,然意必有未備者矣。” 臣按:冕自黃帝以來已有之,至周而其製始備,先儒謂周尚文則有過於文者,周之冕則得乎文之中者也。 《漢官儀》曰:天子冠通天冠。《後漢誌》:通天冠高九寸,正豎,頂少邪卻,乃直下為鐵卷梁,前有山,展筒為述(駁犀簪導),乘輿所常服。《隋誌》:平冕,俗所謂平天冠也。 臣按:《晉誌》雲:“通天冠本秦製,前有展筒,冠前加金博山述。郊祀天地明堂宗廟,元會臨軒,介幘、通天冠、平冕。冕,皂表,朱綠裏,加於通天冠上,前圓後方,垂十二旒。”又《通典》謂宋加黑介幘,齊加玉簪導,梁加冕於上,為平天冕。意所謂通天冠者,先戴之於首,然後加冕於其上歟。至宋,通天冠二十四梁,加金博山,附蟬十二,戴此冠則服絳紗袍。 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文綾袍、烏紗帽、折上巾、六合靴,與貴臣通服,惟天子之帶十有三鐶。至唐高祖,以赭黃袍巾帶為常服。臣按:天子服黃始於隋,後遂因之以為常。 《唐誌》:太宗常以襆頭起於後周,便武事者也。方天下偃兵,采古製為翼善冠,自服之。 臣按:翼善冠,天子始以為常服,後尋廢不用。至宋淳化二年,詔檢討翼善冠製度及所用衣服,自是遂常服之。 《南齊輿服誌》:袞衣,漢世出陳留襄邑所織,宋末用繡及織成,齊建武中乃采畫為之,加飾金銀薄,時亦謂為天衣。臣按:此後世袞衣之製。 《宋誌》:天子之服,一曰大裘冕,二曰袞冕,三曰通天冠、絳紗袍,四曰履袍,五曰衫袍,六曰窄袍,天子祀享朝會親耕及視事燕居之服也,七曰禦閱服,天子之戎服也,中興之後則有之。 臣按:此宋朝一代冕服之製,其間所謂大裘冕者用以郊祀,當時有司及陸佃、何洵直等議論不一,其所製造或以黑羔皮或以黑繪代之,或謂其冕無旒,或謂以袞襲之,或者又謂袞冕至大次,質明改服大裘,兩不相戾,訖無定論。夫祀天之器物一切以素質,故其服亦以質焉。今既不掃地用陶匏,則其服獨欲尚質,可乎?先王製禮本乎誠,惟專一其內心之誠,在乎外者隨時製宜,惟其稱而已矣。 英宗治平二年,李育上言:“冕以《周官》為本,凡十二旒,間以采玉,加以紘綖、笄瑱之飾;袞以《虞書》為始,凡十二章,首以辰象,別以衣裳繪繡之采。東漢至唐史官、名儒記述前製皆無珠翠、犀寶之飾,蓋明水、大羹不可以眾味和,《雲門》《鹹池》不可以新聲間,袞冕之服不宜以珍怪累也。按《開寶通禮》及《衣服令》,冕服皆有定法,悉無寶錦之飾,夫太祖、太宗富有四海,豈乏寶玩,顧不可施之郊廟也。臣願陛下肇祀天地,躬饗祖禰,服周之冕,觀古之象,複先王之製、祖宗之法。”詔禮官參定,奏曰:“國朝冕服雖仿古製,然增以珍異巧縟,前世所未嚐有,國家大事莫大於祀,而祭服違經,非所以肅祀容、尊神明也,宜如育言,參酌《通禮》一切改造之。” 臣按:冕服之製雖曰華而不為靡費而不及奢,然必有中製,不可過也不可不及也,若魏明之用珊瑚、六朝之用翡翠、宋人之繡龍錦七星紫雲白鶴,皆非禮之禮也。非禮之禮且不可以見師長,況用以祀天地祖宗哉? 以上冕服之章 ▲璽節之製 《周禮地官》:司市,凡通貨賄,以璽節出入之。掌節,掌邦節,貨賄用璽節。 臣按:璽之名始見於此,然專以出入貨賄,蓋上下通用也。 《左傳》:襄公二十九年,公自楚還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問,璽書追而與之。林堯叟曰:“璽,印也,印書追公冶而與之。” 臣按:用璽於文書謂之璽書,璽書二字始見於此。然此乃季武子書而用璽記之者,是時上下印章皆名璽故也。自秦以來,惟天子印得稱璽,故其製詔謂之璽書,臣下不得用也。 漢高祖元年,高祖至霸上,秦王子嬰封皇帝璽、符、節降。 顏師古曰:“符謂諸印合符以為契者也。節以毛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因以為名,將命者持之以為信。” 胡寅曰:“官府百司之印章,一代所為而受之君者也,不可以失,失之則不敬。天子之璽,非一代所用而非受之於天者也,必隨世而改,不改則不新。故漢有天下,當刻漢璽而不必襲之秦,所以正位凝命,革去故而鼎取新也。苟以為不然,曷不於二帝三王監之,後世之璽,以亂亡喪逸者固多矣,必以相傳為貴,又豈得初璽如是之久哉?” 臣按:《傳國璽圖說》謂其方四寸,秦始皇並六國,命李斯篆其文,孫壽刻之,子嬰奉其璽降,漢高祖即位服之,世因謂之傳國璽。厥後平帝崩,孺子未立,藏於長樂宮,王莽篡位,使王舜迫太後求之,出璽投地,刓螭角微玷。其後璽歸光武,至獻帝時董卓亂,掌璽者投於井中,孫堅於井中得之,後徐璆得以送獻帝。尋以禪魏,魏以禪晉,永寧之後為劉石所得,後複歸之東晉,是後宋、齊、梁、陳以至於隋。隋滅陳,蕭後攜之入突厥。唐太宗求之不得,乃自刻玉曰“皇帝景命,有德者昌”。貞觀四年,蕭後始自突厥奉璽歸於唐。朱溫篡唐,璽入於梁。梁亡,入後唐,廢帝自焚,自是璽不知所在。臣嚐考之,其璽之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自秦以後相傳以為受命璽,得其璽也遂傳以為真有受命之符,無是璽也乃至目之為白板天子,一何愚且惑哉!且命出於天,必有德者然後足以受之,受命者不於其德而顧區區於一物之用,命果在是乎?三代有道之長享國皆至數百年,初未聞有此璽也,秦自作璽之後僅七八年,遺臭聞於沙丘,肉袒負於軹道,烏在其為壽且昌哉?繇是觀之,是一亡國不祥之物耳,有與無何足為國重輕哉? 蔡邕《獨斷》雲:璽,印也,信也。天子璽,白玉螭虎紐。臣按:此漢天子璽之製也。 《漢舊儀》曰:璽皆白玉螭虎紐,文曰“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凡六璽。皇帝行璽封賜、諸侯王書,信璽發兵、征大臣,天子行璽策拜外國,事天地鬼神。 臣按:此漢朝六璽之製,後世率遵而用之。《說文》曰:璽,王者印也。以守土,故字從土。籀文從玉。臣按:璽古上下通用,至秦始專以為天子印章之稱。 《霍光傳》:召符璽郎取璽,昌邑王受皇帝信璽、行璽,就次發璽不封。 孟康曰:“漢初有三璽,天子之璽自佩,行璽、信璽在符節台。”臣按:漢之符節台,即今尚寶司,此設官之始。 漢製,符節令一人,六百石為符節台率,主符節事,凡遣使掌授節。尚符璽郎中四人,舊二人,在中主璽及虎符、竹符之半者。 臣按:《霍光傳》召符璽郎取璽,則在前漢已有符璽郎矣。說者謂符璽令總符璽郎,又趙堯為符璽禦史,則符璽又不但有郎而已也。 北魏太平真君七年,鄴城得玉璽,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刻其旁曰“魏所受傳國璽”。 臣按:此文疑乃魏文帝所受於漢獻帝以禪位者,但其旁所刻文有少異,然說者又謂璽至晉為劉石所得,尋複歸東晉,傳宋、齊、梁、陳以至於隋,不知孰為真物也。 唐製,天子有傳國璽及八璽,皆玉為之,神璽以鎮中國,藏而不用,受命璽以封禪禮神,“皇帝行璽”以報王公書,“皇帝之璽”以勞王公,“皇帝信璽”以召王公,“天子行璽”以報四夷書,“天子之璽”以勞四夷,“天子信璽”以召兵四夷。 臣按:此唐朝璽製。 唐製,有符寶郎四人,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禦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臣按:此唐人設官掌寶及符節之製,今製為尚寶司專司寶璽及金牌、牙牌之屬。 五代周始造二寶,其一曰“皇帝承天受命寶”,一曰“皇帝神寶”。宋太祖受禪傳二寶,宋又製“大宋受命之寶”,至太宗又別製“承天受命之寶”,是後諸帝嗣服,皆自為一寶,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寶”為文,凡上尊號則以所上尊號為文。寶用玉,填以金盤龍紐。別有三印,一曰“天下合同之印”,中書奏覆狀疏內、銓曆任三代狀用之;二曰“禦前之印”,樞密院宣命及諸司奏狀內用之;三曰“書詔之印”,翰林詔敕用之,皆鑄以金,後並改印為寶。 高宗中興,禦府藏玉寶十有一,一曰鎮國神寶(文曰“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二曰受命寶(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二寶封禪用之;三曰“天子之寶”,答外夷書用之;四曰“天子信寶”,舉大兵用之;五曰“天子行寶”,封冊用之;六曰“皇帝之寶”,答鄰國書用之;七曰“皇帝信寶”,賜鄰國書及物用之;八曰“皇帝行寶”,降禦劄用之,所謂八寶也;九曰“大宋受命之寶”(太祖作),十曰“定命寶”(徽宗作),十一曰“大宋受命中興之寶”(高宗作)。又作金寶三,一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二曰“天下合同之寶”,三曰“詔書之寶”。 臣按:此宋朝寶璽之製。 哲宗元符元年,鹹陽縣民段義修舍得古玉印,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上之。詔蔡京等辨驗,以為秦璽,遂命曰“天授傳國受命寶”,改元元符。 劉定之曰:“秦始皇以藍田玉製璽,子嬰以降漢,漢以傳魏。晉亂為劉、石二虜所得,冉閔篡石氏,置璽於鄴,閔死國亂,其子求救於晉謝尚,尚遣兵入鄴助守,因紿得璽以歸晉。方其未還也,劉、石二虜以璽不在晉,謂晉為白板天子,晉蓋恥之,謂紿得璽,意者以解此恥也,惡足盡信哉?不旋踵鄴為慕容燕所取,璽或者實在燕矣。謂在燕則燕為苻堅所並,而堅見虜於姚萇,萇從堅求璽,堅罵曰:‘五胡次序無汝羌名,璽已送晉,不可得也。’卒拒之以死。蓋堅未嚐以送晉,而璽於是乎亡矣。謂晉果紿得璽於鄴,則傳宋、齊、梁而侯景取之,景敗其侍中趙思賢棄之草間,郭元建取送高齊,齊亡歸宇文周,周傳隋。隋煬帝死,宇文化及取之,化及死,竇建德取之,建德妻奉以歸唐。唐傳朱梁,梁亡歸於後唐,後唐廢帝從珂與璽俱焚,繼之者石晉,晉出帝重貴降遼,德光以其所獻璽非真,詰之重貴,對以‘昔璽既焚,今璽先帝所為,群臣共知’。蓋自有秦璽以來,其間得喪、存毀、真偽之故難盡究詰,而至於重貴降遼之日,秦璽之毀於火也已灼然著於人人口耳,自是以後有天下者不托以為言矣。哲宗蔡京乃能複得之鹹陽,豈堅之所瘞藏至此而始出乎?曰非也。是又作天書之故智也。天書號年為祥符,秦璽號年為元符,既紹述其乃考神宗之法,又紹述其高考真宗之符,不亦異哉?其後徽宗複製二璽,其一曰‘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謂之鎮國寶;其一曰‘範圍天地,幽讚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謂之定命寶。二寶與受命寶為三,已而悉為金人所俘以去。前此金人以遼取石晉,意其得秦璽責而征之,延禧訴以兵敗失於桑乾河,及既得於宋,自謂愜所欲,而義宗守緒死於蔡州,幽蘭軒又為煨燼,然則哲宗之所得縱使真為秦璽,元人亦不得而取之矣。詭妄之臣乃猶以之藉口欺世,基禍黷武,亦獨何哉?” 元至元三十二年,禦史中丞崔彧得實迪妻所售玉印,監察禦史楊桓辨之,以為秦璽,進之。 臣按:秦璽者始皇之所作也,秦子嬰以降漢,自高祖迄於獻帝所寶用者皆此璽也,曆代皆用其名。永嘉之亂沒於劉石,永和之世複歸江左,其文曰“受命於天,皇帝壽昌”者晉所自刻者也,非秦璽也。大元之末得自西燕,更涉六朝至於隋代者謂之“神璽”,乃燕慕容氏所刻者也,非秦璽也。劉裕北伐得之關中,曆晉暨陳複為隋有者,其文雖與秦同,乃姚秦所刻者也,非秦璽也。開運之末沒於耶律後為女真所獲者,則以“受天明命,惟德允昌”為文,乃石晉所刻者也,非秦璽也。蓋在當時皆誤以為秦璽,而不知秦璽之亡則已久矣。若夫元人所得之璽,楊桓考證以為秦璽,考璽在漢為元後所擲,螭角有微玷,魏文帝刻其旁曰“魏受漢傳國之璽”,今此印其螭角無玷,其旁無魏所刻字,非秦所製者明甚,豈元人所得於實迪妻者即宋元符所得於鹹陽民家之故物乎?臣故詳具其始末如此,皆明明有征驗,非虛言也。萬一有以秦璽尚在為言者,請以臣斯言折之。(以上寶璽) 《說文》曰:印,執政所持信也。 臣按:秦以前民皆以金石為印,惟其所好,自

打 印】 【来源:读书之家-dushuzhijia.com】

首页上一页12 3下一页末页共3页/6000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