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私法人事编 - 第3部分

作者:【暂缺】 【42,905】字 目 录

丹陈粉饰后,任风雨之飘摇,非所以昭诚敬也。因首捐己俸,并劝绅商人等鸠赀创建火神祠像于寺之西边,并于祠之西畔南湖书院旧址,改设堂庑斋房,鸠工庀材,经始于乾隆闰四月,凡六阅月而工竣焉,计费番镪五千有奇,而寺之前后诸殿亦复碧瓦、朱楹,式廓增新焉!嘉庆五年,李梦琼、李宗寅等奉府宪吴,准将凤邑主宋、暨前府宪蒋原建陈永华所选梦蝶园碑记,重给勒石于寺之中殿右壁。同治壬申年重九,台湾观察周子玉见夫梦蝶园年久将颓,命各绅士大商捐赀葺而新之。光绪十六年,台绅蔡霞潭等又倡议捐金三千元重修,现又颓废难支。本年,三郊组合长及台南五区各区长、暨六和街董事、奎楼书院董事、佥用总代管理人会同,继起倡议鸠捐,略续修整。

(四)竹溪寺

建修竹溪寺庙由来

竹溪寺庙原在大南门外永康里,距城二里许。康熙四十八年,僧慧珍始建寺两进:前祀三宝佛,殿之回向两边,祀嘻嘎二大将;后一排三座,中祀观音菩萨,东畔祀关夫子,西畔祀伽蓝爷。乾隆五十四年,里人蔡和生捐金重修。嘉庆元年元月,总理黄锺岳、董事五人吴邦杰等复行鸠赀再修。同二十三年元月,董事刘廷贵会同外四十七人倡议捐金,油漆寺宇,添塑十八尊者,并塑十菩萨宝像。光绪十二年,台绅蔡霞潭倡议捐金重行修理。

光绪三十年三月间,三郊组合及善诱堂暨台南各绅商铺户复出鸠金重修,庙貌为之一新。

(五)斗六北港街朝天宫

北港朝天宫由来

北港朝天官,前系笨港天后宫,自康熙三十三年三月,僧树璧奉湄州朝天阁天后圣母到地,因九庄前系泉漳之人杂处,素感神灵,无从瞻拜,故见僧人奉神像来,议留主持香火,立祠祀焉!仅茅屋数椽,而祈祷报赛殆无虚日。雍正中,神光屡现,荷庇佑者庀材鸠资,改竹为木,改茅为瓦,草草成一小庙。乾隆间,笨港分县,因航海来台,感戴神庥,始捐俸倡修,命贡生陈瑞玉、监生察大成等鸠资补助,广大其地,庙庑益增巍峨。以神由湄洲朝天阁来,故颜其额曰朝天宫。其增筑之状况,详细叙后,碑文附。

一、倡首人名:

分治诸罗县笨港事薛肇熿、贡生陈瑞玉、监生蔡大成。

一、筹办人名:

监生王希明、蔡世国外五人募集鸠资,采买材料、炼瓦、砖石及监督土木、匠工等件。

一、支费:

设立公会所,集众选举名望忠诚之人,主任收管募集金。又设书记,备全台帐记明收入支出条件,月未集众会算一次。

一、起办定款年月:

乾隆三十七年三月。

工程略说:

(备考)笨港天后宫,系乾隆三十九年登载台湾府志,因道光十一年出黑水,崩坏民家店屋,分笨南、笨北,故前呼笨北港朝天宫,今呼北港朝天宫,其事迹甚多,祗就存而未灭及知者抄录附后呈阅。

重修诸罗县笨港天后宫碑志

特授修职郎,分知诸罗县笨港事金匮薛肇熿谨撰。天后宫建自雍正庚戌岁,修于乾隆辛未年,迄今二十六载,故制粗朴平常,不足以昭虔妥灵;而又梁桷赤白,损剥不治。余莅笨港之明年,捐俸倡修,于是董事陈瑞玉等集众捐需,庀材鸠工,修而葺之,不数月而蒇事。故者聿新,卑者益高,笮者辟广,丹楹刻桷,焕然改观,而岁大有年,风灾熄减,海不扬波,民无覆溺,皆神贶也。余曰神亦人也;天后圣母四海内外舟车所至,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夫人穷返本,劳苦倦极而呼天,疾痛惨怛而呼父母,复顾而居恒于所应尊亲者,而反疏亵之。伦常乖舛,泊没天良,一旦履风涛,触蚊蜃,十里而沉,百里而溺,存亡卮急之秋,始乞灵于神而尊之亲之,呼天而呼母,神将簿其恶,而必不为呵护者矣!今圣天子以孝治天下,车书大同,寰海之民百余年来休养生息,咸能崇本抑末,各亲其亲,各长其长。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

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天道赏善而罪恶,神亦体天而行道,民以事人者事神,而神不降之福乎!余故曰:神亦人世。诸绅士民请书庙成而获神庥,余为道其所以然之故,俾触然而兴起焉!至于神之所从来,与夫事迹灵应,祀典记载所及,已昭然在人耳目,故不复赘。

一、规模:

佛殿二栋;下照拜亭二栋;东畔室仔六栋。正殿奉祀圣母;后殿奉祀佛祖;室仔为僧房。

一、采运要紧材料地名:

石料、材木由大陆采买,船运而来。炼瓦、各砖本处采买。

一、工费额数:

金壹万五千圆。

一、起工年月:

乾隆三十八年十月。

一、竣工年月:

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

一、作主工匠:

年湮代远,姓名无从稽查。

增修来历

自乾隆三十九年增筑竣工后,妙灵昭应,渐行渐远,先及台南,后及台北,不论官绅商民皆尊之信之,咸称为全台福神。道光丁酉年,子爵军门太子太保王得禄,以嘉庆中平海寇有功,神显灵保护,铸钟一个,县挂「海天灵贶」匾额酬谢。嗣后入京升见,将情陈奏,部议以神于海面有护国之力,褒封天上圣母,特赐春秋祭祝,行三跪九叩礼,谕饬笨港县丞、笨港千总每逢祭日,虔诚与祭,朔望行香,以圣父衍泽公暨母王氏夫人配享,后宫又御笔书「神昭海表」四字匾额悬挂。咸丰元年,世袭子爵特授江安十郡储粮道王朝纶、导蔡如璋建议增筑后宫,重修各殿,其状况详细叙后。

一、倡首人名:

世袭子爵特授江安十郡储粮道王朝纶、训导蔡如璋。

一、筹办人名:

贡生蔡庆宗、许鸿书,廪生洪时配募集鸠资采买材料、炼瓦、砖石及监督士木匠等件。

一、支费:

设立公会所主任,收管募集金。书记备全台帐,记明收入支出条件,每月末会算。

一、起办定款年月:

咸丰元年三月。

一、规模:

重修佛殿二栋;下照拜亭二栋;东畔室仔六栋。增筑后殿拜亭二栋,奉祀圣父母;东畔室仔一栋;西畔室仔七栋。

一、采运要紧材料地名:

石料、材木由大陆采买,船运而来。炼瓦各砖自设磘烧用。

一、工费额数:

金贰万余圆。

一、起工年月:

咸丰五年十月。

一、竣工年月:

咸丰九年三月。

一、作主工匠:

木匠林天赐、士匠张旺、石匠庄奇。

一、业主以及现管人名:

业主陈立勋,后管理人陈瑞玉。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日,董事贡生陈瑞玉、监生王希明、监生蔡大成外五人。

道光十九年,以神于嘉庆中助子爵军门太子太保王得禄平定海寇,礼部奉准钦差候补道王朝纶赍御书匾额,加封诏诰致祭。奉天承运皇帝制曰:国家怀柔百神,式隆祀典,海岳之祭,罔有弗虔,乃明祗效灵,示天心之助顺;沧波协应,表地纪之安流。聿宏震迭之威,克赞声灵之濯,岂繄人力,实惟神庥,不有褒称,曷彰伟伐,惟神锺奇湄岛,浽奠台疆,国朝以来,累昭灵异。前者海氛不靖,天讨用张,舟师奏凯,历波涛之险如枕席之安,潮汐无虞。师徒兢奋,风颷忽转,士气倍增,歼鲸鲵于崇朝,成貂貅之三捷,神威有赫,显号宜加,特封为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上圣母,并赐春秋祭祀,行三跪九叩礼。以父衍泽公暨母王氏夫人配享后宫,命该地县丞、千总每逢春秋祭日,虔诚与祭,朔望行香,钦此钦遵,载诸祀典。神其佑我兆民,永着安澜之绩,眷兹景命,益昭重润之休,敬遣礼官,悬挂匾额,并修祀事,惟神鉴之。光绪十三年三月,嘉义西门街恭迎北港朝天宫天上圣母赛会,是岁大旱,嘉义县罗建祥念切民膜,建坛累祈不雨,见人民崇奉圣母甚虔,乃齐戒三日,亲身虔请圣像祈祷,登坛未几而大雨顷盆,绅民欢呼感戴不已,于是该地绅士工部主事徐德钦,禀请嘉义县罗建祥将详情陈抚宪咨部奏请钦赐匾额悬挂,以垂不朽。礼部奉准,乃于光绪十四年五月,嘉义县罗建祥、工部主事徐德钦赍奉御笔「慈云洒润」匾额,金帛粢盛,到宫悬挂致祭,其文曰:「国家茂膺景命,怀柔百神,祀典俱陈,罔不祗肃。若乃旱魃为灾,黎民因之壅望神灵有应,雨泽由是沾濡,祷赛甫临,恩膏霈下,惟神锺灵海岛,绥奠台疆,昔藉明威,丰年有庆。今悬匾额,德惠长存,凡兹冥佑,岂曰人谋,用事敬修祀事,溪芼可荐、稷黍惟馨。神其佑家邦,永着朝崇之戴;眷兹亿兆,益宏利赖之功。惟神有灵,尚克鉴之」。

(六)民庙租售例

启者:我马兵营境旧庙,经众协议卖张禹鼎折去,收来价银参百元,折金贰百七拾玖圆,系交敝收存,待建基业。适檨仔林街李蔡嫂为中,引就同街百零七番户朱生店屋贰进,后进带楼宅地及敷地方丈八,积六合壹勺壹寸,议定票银参元,其地租以及修理诸费概归朱生支理,每月税银不得短缺;若有缺税,听我同人赶搬别处,再税他人,约到法院公证登记为凭。且此店屋近在比邻,遂月收税巡视,甚是利便。欲求王爷祀业,永远无替,务宜和衷共济,商诸高明,以定意见,而决可否。如所见异同,事在可行,祈各写姓名盖印为凭,以赞成决议是为荷!

颜天王谨启

吴林和、郑送、连少南、吴湾、吴席珍、纪达、叶万福、陈赛、王再王、王虎、连应榴、蔡宽、陈阿渊、吴池、林西岐、庄莩、张拼、庄因、黄安、周粪。

(七)民庙承典田产例

立典契字人台南市街枋桥头前街四十五番户陈球,有承先遗下园壹宗,大小共贰坵;又带篮拔草坪壹所,址在仁和里桶盘浅庄,土名大林社。现蒙政府土地调查:地番九零番,园甲数一甲八分五厘四毫五丝,全年地租四元八拾贰钱。今因乏银费用,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不肯承受,外托中引与重整法华寺继起人总代张禹鼎出首承典,三面议定时价七三银贰百大员。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园并坪随即对佃踏明界址,交付银主前去掌管,收成纳课。面限捌年为满,听球备足契面银赎回原典契字,鼎不得刁难。保此园并坪果系承先人之物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为碍,以及来历交加不明等情;如有此情,球自出头抵挡,不干银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典契宁壹纸,丈单壹纸,地租领收证壹纸,共三纸,送执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典契面时价七三银贰百元足,再照。

一、批明:业主有祖先魂墓,在园边坪地,典主不得侵犯基地亦不得许他人建成魂墓;如欲要用基地,典主与业主商议可也,再照。

一、批明:典主权实属法华寺,其重整继起人总代张禹鼎乃为出首承典当管理人者,再照。

一、批明:此宗业畑二丘,东至车路;西至坪沟;南至陈家园;北至程家坪;四至明白为界。其上手契券业经遗失报明在案,合并声明,再照。

光绪三十一年四月日知见母陈曾氏

立典契字人张球

为中人蔡昌

代书人邓汝山

(八)寺院财产典后赎回例

兴隆寺观音亭碑记

盖闻人生处世,应递传子孙,继承祖宗香烟,永远勿替,斯足嘉也;至投入宝门,则不可以概论。惟我本里兴隆寺住持偕荣,自嘉庆三年间落发为僧,迩来三十有一年,所有兴隆寺香灯及田业,在于本城南门外瓦磘后硫磺水埤墘以及东门外田尾庄湾仔角等处,共十甲,经前代僧长典借俗家银费用,至于将尽,荣不惟克勤克俭赎回寺业,而且复募建天后宫于龟丽垍平县城,初徒香灯请复归管。我等悯荣之苦,念荣之功,兹历其始终,纪其功绩,爰勒之于石,以示勿忘云尔。

道光七年葭月日阖里衿耆同立。

(九)家屋奉献充足寺庙财产例

让与契约书

一、台南厅台南市街第二区东辕门街四十七番户家屋一栋,坐东向西,东至后路出入口;西至街路;南至魏慈公壁;北至王珍重公壁为界。

一、前记家屋愿献作为总赶宫庙永远公共祀业。

一、该家屋许可年收家屋赁金,不得典卖贷借等事。

一、年收赁金开消恭奉黄化鲤禄位、生辰演戏、敬品、酒席、宴会诸费外,其余剩之项作为公共香烟祀费。

右之契约二通,各执一通,无相违候也。

光绪二十九年五月日右台南二区总赶宫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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